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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第一章 (2)

我的家只是某棟公寓的二樓房間,兩房一廳。那是我在北上時,和一個懷抱著設計夢想的高中好友一起合租的地方。原本以為對方會一直和我住到結婚,或者是我們絕交之類的。

後來朋友找到一份非常高薪的設計師職位,靠著老家的幫助,在台北付了一個小套房的頭期款,從此從我的生活消失。

現在我的身份,就是一個獨居在台北的漫畫家。連徵人廣告也是這麼寫的。

我和民俊爬上大小不一的樓梯,我從口袋掏出鑰匙,準備開門時,我說:「有件事我要告訴你。」

「嗯。」民俊回答。

「我的漫畫準備要被腰斬了。」我說的每個音忽高忽低,聽上去蠢到不行:「之前幫我畫背景的朋友搬出去了,我想要給這部作品善終,所以需要助手。所以我不可能讓你住很長的時間,等我沒有工作了,就要回老家考公務員。」

我怎麼不進去屋內再講?我希望民俊打退堂鼓嗎?就在這裡分別對我們兩個都是好事吧——而這些雜亂的想法讓我覺得好煩躁。

我以為民俊要嘲笑我,但他只是微微皺起眉頭:「哦……那妳也過得不怎麼好嘛。」

意外的是,這句話裡似乎還有著憐憫成分在裡面。

我下意識的說:「怎麼,你覺得開心嗎?」

「當然不開心。」

我打開門,民俊率先走進去,我看著他在玄關脫掉球鞋,然後踏上了磁磚地板。他跨越電線,接著室內的燈光亮起。我在客廳放滿的漫畫牆也一覽無遺。

在左手邊是兩張書桌,上面放著電腦還有其他參考資料。當我打開門時,整個老舊建築的牆壁都會顫抖。

「妳如果過得很慘的話,會讓我覺得自己的行為很過分。」民俊說得頭頭是道,他表情嚴肅的將畫袋給放到地面上,然後轉頭看向了我的漫畫牆:「啊,我可以看這本嗎?我剛好沒錢買。」

我不知道該做出什麼行動,是要抄起玄關旁放的球棒,威脅眼前這個人不要再說那些話了,還是就順著對方——但這麼做的後果可能是我的主導權會被搶走。

「你的房間在廁所左邊那間,我已經清乾淨了。」我說。

已經坐在地上的民俊轉過頭,他說:「好。」

我深呼吸一口氣,在坐回位置上後我覺得腦袋好像清醒許多了。但隨即而來的情緒卻像浪潮一樣,讓我整個人都快要窒息。

我想要試著告訴自己這件事沒那麼嚴重。他只是我的漫畫助手。

打開電風扇後空氣就會流通,我也一定會理出頭緒。再等一下我就可以冷靜下來。但現在腦袋裡全部都是國中時的該死回憶。

我還記得粉筆,用粉筆畫在木頭桌上很容易就可以清理掉痕跡——那時我和同學們拿了粉紅色的粉筆在民俊的桌上寫了他和另一個男同學的名字,還畫上一把雨傘。

後來那個男同學來了,他是班上的人氣王,他在下課時大聲笑到民俊是個噁心的傢伙,而我和其他人也加入了。

那時的民俊什麼也沒說,只是用抹布把桌子擦乾淨,乾淨到,像是霸凌這件事從未發生過。

想到這裡,嘴裡殘留的咖啡味也變得很噁心。

我為什麼要同意這個面試?我明明也知道就算讓民俊住在這裡,他也絕不可能會原諒我。我只不過是他走投無路時,可以利用的傢伙;就像國中時,那個對自身還有一切迷惘的年紀,民俊就是能夠除去我不安的利用品。

我知道我不能這樣下去,我早晚還是得面對他。

我回過神時,民俊正聚精會神的看漫畫,他的背影看起來異常單薄,怎麼會這樣呢?或許是注意到我的視線,民俊回過頭,他說:「我沒碰妳的愛藏版。」

我頓了頓:「要看也是可以……只是要先問過我。」

「那我要看《魔偶馬戲團》,謝了。」民俊從最邊角的書櫃抽出漫畫,我看著他的側臉,嘴邊那顆鋼釘看起來完全不符合他的氣質。

我在客廳的工作桌坐下來,熟悉的椅子與熟悉的觸感讓我安心。或許我該先準備好漫畫草稿。

「春暉。」民俊突然說:「我什麼時候要開始工作?」

「明天。」我把我現在不想和他解釋故事大綱跟其他雜七雜八事項的理由給省略掉。

民俊又沉默一會:「那妳晚餐吃什麼?」

「外賣。」

我想這時候民俊說不定會跳出來說他會煮菜,然後順帶再打擊我一波。結果他只是手上拿著漫畫,一本正經的說:「我也是每天都吃外賣。」

我決定把這個話題結束在這裡,所以憤而拿起來放在矮桌上,那本蒐集了一堆菜單的資料夾開始翻看晚餐的選擇。一定是因為沒有吃東西我才無法思考。

民俊也湊過來,他說:「我想吃咖哩飯。」

「那就你負責點。」我決定不管了,反正他是我的員工。我說:「用那個外賣app點菜,然後我把優惠碼傳給你,這樣會打折。」

「真的啊。」民俊現在看起來很順從,我反而覺得很不安。在我的指示下,我們一起點了家日式連鎖店的咖哩飯,而剩下的時間就是等外賣上門。

不知為何民俊也不看漫畫了,他只是環視整間房間,卻一句話也沒說。這樣的對方看起來脆弱不堪,一碰即碎。

「你有帶替換的衣服嗎?」我問。

「三套。」民俊說。

「那日用品呢?我這裡沒有刮鬍刀之類的東西。」

民俊沉默了,接著他說:「我會記得去買。」

我在椅子上縮起身體。一般人在面對受害者的時候是怎麼做的?要像《聲之形》的石田一樣,說要和受害者當朋友嗎?怎麼會有人相信那麼天真的故事情節?

後來外賣送到了,又是那個經常跑這一帶外送的人員,但這一次我沒心情和他閒聊。

我和民俊坐在矮凳上,彎著腰吃飯,他把長髮往後綁成包頭。幾撮髮絲仍落在額頭。

我們之間的沉默尷尬且令人難以忍受,可一旦開口,我也感到無所適從。我不知道要以什麼態度才能面對他。「贖罪」這兩個字聽起來太高端了,畢竟我就算為他而死,對民俊而言,說不定也是理所應當。

那天吃完飯後,民俊換下衣服去洗澡,我瞥見了他的上臂與後背有許多已經癒合的傷痕,脖頸上甚至還有勒痕。看起來就像整個人曾被甩出去,然後又被火車給輾過一樣。他在將髒衣物拿給我時輕聲道謝,表情溫和,好像我們之間就是普通朋友。

有那麼一瞬間,我想要像國中時,對他喊出「你好噁心」。沒有為什麼,只是單純的,單純的讓我覺得這樣才是「正確」的相處。

我想到我的朋友在離開家時,她滿懷興奮的說她一定要在工作上發揮長才,說做設計就是自己的天職,讓世界變得更美好的什麼的,她閃耀到容不下一絲一毫的黑暗。

我有股衝動想要打給她,久違地告訴她自己的事情,告訴她我很徬徨,還有民俊,民俊該怎麼辦,我該拿民俊怎麼辦?或者說,我該拿我自己怎麼辦。

後來我放棄了,於是這一天我失眠到天亮。

我也有種預感,那就是民俊或許跟我一樣,都無法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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