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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第一章 (1)

「開玩笑的,其實是我走投無路才要來應徵。」

就在我準備開始思考該採取什麼行動那幾秒鐘的時間結束後,我就聽見民俊這麼說,不過他的表情完全不像在開玩笑。

我有些遲鈍的現在才感覺到緊張。我說:「我也沒有要錄用你別擔——」

「蛤?妳怎麼可能不錄用我?」民俊突然像瘋狗一樣壓低上半身,好像隨時要拿刀刺過來:「就算提供包吃包住,但妳開的薪資那麼低誰要來?拜託,『背景助手』這個職業,不可能有人比我做的更好了,而且我又是Gay,住在一起也沒差吧?」

我覺得我的神經也被挑起來了,就如同他說的,我不過是想找一個背景助手,來讓我該死的連載漫畫可以繼續下去,所以就在網路上投了徵人廣告,還假裝很有自信的跟編輯說一定會有很多人要這個名額,我肯定也能順道徵到一名室友。

結果只有民俊來應徵。

「你有什麼毛病?」我壓低聲音,免得被服務員瞪:「就像你剛剛說的,我國中的時候對你做了很多不好的事⋯⋯」

「所以妳就補償啊。」民俊雙手一攤,他表情嚴肅,講出來的話卻令我覺得很不安:「這樣當年的事情我就一筆勾消。」

前幾天在接到民俊的履歷時,我認知到的唯一事實,不是民俊會是我唯一的面試者,而是我的報應終於要來了。

我曾想過很多次這會是什麼樣子,包括了某天我走在路上,民俊開著一輛BMW惡狠狠的輾過我;或者是我收到一盒不具名的糕點,裡面有劇毒;又或者是說,每當我讀到「那些殺不死你的,會使你更強大」這樣的雞湯句子時,我就會想,這份強大什麼時候才會使我窒息。

所以當民俊把這件事簡單的說出口時,我覺得莫名的不安。

「你其實是想找機會把我⋯⋯對吧?」我用手在脖子處比畫:「你要我的道歉嗎?不然我現在就給你道歉?」

我的語氣很糟糕,從過去到現在都一樣。民俊看著我,他的眼神也不怎麼好。

「我需要住的地方,我身邊的朋友不願意收留我。」他的語氣突然變得誠懇,像是很遲的發現這是一個面試,我才是老闆:「我才不要那種虛偽的道歉,只要有地方讓我住我就可以原諒妳。」

一切變的好鮮明又好詭異。我不懂我們怎麼在進行這種毫無邏輯的對話。他又是怎麼肯定我會為曾霸凌他人這件事而煩心,所以要是我說不呢?接下來這傢伙就必須去收容所還是哪裡嗎?

我再次看著咖啡上的倒影,我看起來完全沒有變。

「好啊。」

幾秒後,我說。而換成民俊錯愕的抬頭了,他說:「真的啊?」

「因為只有你來應徵而已。」我說,沒有把心裡面在一瞬間閃過的,那千百萬個奇怪的念頭講出來。

「那真是非常感謝。」民俊擺出無法言喻的表情,他接過我遞過去的原子筆,在合約書上簽字,然後遞還來給我:

「現在說有點太晚了,但好久不見了,安春暉。」

——我和民俊是國中同學。

不是特別要好的同學,是在班上知道「那個人啊,哦他好像很會畫畫」,那樣子幾乎沒有交集的同學。各自盤踞在自己的地盤好自為之。說起來一切的開端,那最初的契機一但回憶起,就會像俄羅斯套娃一樣,一個接著一個,下一個後還有另一個,在腦海裡爆炸。

位在火車站附近的國中,白天屬於學生與上班族,夜晚則被飆車族給佔據,是那樣子燈火通明又熱鬧的城市。在學校裡的某些角落總會出現一些煙蒂,學生要嘛是笨蛋,要嘛是期待著早日脫離國中,每天都在上補習班的好孩子。

我和民俊就是那種笨蛋。成績不是太好,唯一的才藝在沒有經過補習班的訓練下,參加全國美展只有拿到佳作的份。雖然我們兩個都會畫畫,民俊卻是跟著擅長國畫的外婆畫風景,我則是臨摹電視動畫上的美少女。

當然我的畫技也是糟糕透頂,不會素描也不會透視,導致即使有畫漫畫的夢想,看起來也笨拙到無法稱之為漫畫,而是某種有文字的插圖。但好在周圍的朋友們總是給我鼓勵,像是——

「這兩個角色都是男的嗎?如果是的話感覺更棒欸!」

當時我愣了許久,第一是我畫的是男女主角,第二是在我的觀念裡並沒有「兩個男孩子談戀愛」這回事,不如說那讓我心理上感到非常嚴重的不適感。

畢竟笨蛋的世界很小,他們總會把自己身上發生的事情當成準則,為了這些差異——譬如說一個新住民孩子,一個智力有缺陷的同學,又譬如說一個同性戀——而感到驚訝的,然後開始排他,就是那時候我們國中生的寫照。

因為我沒見過同性戀,所以我討厭同性戀。簡直輕而易舉,那時的腦迴路也只會直線思考。

朋友們大力向其他同學推廣我在畫BL漫畫,還帶著興奮感。那時的我連什麼是攻受都不知道,只覺得朋友們都是白癡。

可是要是少了他們,我的漫畫就沒讀者了。為了這樣的理由,所以我什麼都沒說。

只要有人看我的漫畫,這樣就足夠了。

而那時民俊找了過來,他在某天的下課時間戳戳我的肩膀,小聲的說:「我可以跟妳說件事嗎?」

國中的民俊帶著厚厚的眼鏡,他在教室後方,眼睛放著光的對我說:「我也讀了妳的漫畫。」

我記得他興致勃勃的說了很多,可內容我已經忘了精光。在最後,我看著民俊顫抖的十指闔成祈禱姿勢,他帶著某種期許,如此說:

「我想跟妳說個秘密,我是同性戀。」

而我回答什麼來者。

對了,我說:「那你很噁心。」

我做的第一件錯事就是將「我跟妳說個秘密」這句話當成雪球,把玩後扔下山坡,最後雪球越滾越大,壓垮了班上恬靜的氣氛。

從一開始的訝異,變成了好奇,最終在這個連拿出衛生棉都必須遮遮掩掩,否則會成為笑柄的班級上,成為了攻擊的對象。

第二件錯事,就是在我對同性戀什麼都不懂的情況下,和所謂的朋友們嘲笑著他,在男生們開黃色笑話時大聲的加入自己的笑聲,吸著滿溢而出的歸屬感,像在嗑藥。

第三件錯事,是我自始至終,甚至在畢業那天,我看著民俊孤單的背影領下畢業證書,沒有理會班導師說的聚餐邀約,這麼走出校門口。

我沒有和他道歉。

「什麼,妳錄取那個人了?」在公車站時,編輯打電話過來:「怎麼可能?妳不是說要回絕這唯一一個應徵者嗎?」

「我改變心意了。」我瞇起眼睛,出了咖啡廳後外面艷陽高照,吸進的空氣感覺都像要在鼻腔燃燒。

「妳沒問題嗎?海嵐?」

我討厭編輯叫我的筆名,但同公司的人都是被這麼叫的,他們說我總有一天也得習慣。我說:「沒問題,我晚點再說。」

「祝一切順利!」編輯說,接著掛斷電話。

我嘆了一口氣,然後看向公車站對面,那裡是被歸在重劃區的房屋,大概只有四五層樓的住宅區,騎樓都會有許多便利商店。我覺得我應該也要到店裡等待才對。

方才在咖啡廳時,我原本約定好兩天後再請民俊搬過來,結果被他強硬的要求今天成行。

接著民俊說他回家拿一下行李。聽到這句話的同時我覺得我被騙了,但我還是站在這裡,等著「妳就等五分鐘,我馬上回來」這句話兌現。

然而經過十分鐘,我才看著民俊背著一個巨大的黑色畫袋,裡面塞的得滿滿的。他過了個馬路來到我所在的公車站。

他看起來更疲累了,好像剛剛不是去拿行李,而是和某人大打一架。

「我好了,走吧。」民俊說。

我狐疑地看著他:「你明明就有可以住的地方吧。」

而且和我一樣北上了。我沒有把這句話講出來。

「現在沒有了。」民俊揮了揮手,他看起來完全不想再多談:「帶我去妳家吧。」

「我有權利了解我員工的背景資訊。」我幾乎是下意識地脫口而出,但我不該如此強調的。

「那是我前男友的家,我上個禮拜被他打斷兩顆牙齒。我跟他保證不會報警,所以他就讓我離開了。」民俊毫不猶豫的說,他拉著背帶,走到我身旁:「聽起來很可憐吧?妳應該不會打我吧?」

他的聲音聽起來非常討厭,像夏天永遠無法根絕的蚊子,在我耳邊提醒我,我做過比打人更嚴重的事情。我想要說民俊和我講這些做什麼,但我只是看著他。

民俊的瀏海很長,和國中生時的短髮不一樣。或許是這樣,所以他的眼神銳利又令人不安。

我們搭上公車,這過程中我一句話也沒說。民俊和我拉著吊桿,我想起國中時通勤我們也曾坐過同一班公車,那時我和同學們會偷偷的指著他,然後笑——笑什麼我記不清楚了。我只記得,將民俊整個人都當成異類的時光,讓我覺得對未來安心不少。

「欸。」民俊突然開口:「妳家很大嗎?」

「那是租來的地方。」我回答,頓時有種無力感:「沒有很大,但你會有單獨的一間房。」

「我當背景助手是要畫什麼?」

我想這點苛責是合理的。我沉住氣說:「我廣告上不是有寫嗎?」

「妳說那個網路漫畫啊。」民俊說:「那妳家有掃描器嗎?」

「問這幹嘛?」

「因為我不會電腦繪圖。」

我瞥了他一眼,開始思索自己的決定肯定是太過草率了。我應該要先請編輯見過民俊,然後再兩人一起嚴厲拒絕。

我說:「我有掃描器。」

「太好了。」民俊說,接著我們都沉默了。

公車搖搖擺擺,像在海中前行,引擎的轟鳴聲貫徹耳膜,感覺整個腦袋都在顫抖。我瞇起眼睛,看著窗外飛馳而過的景色。

我該怎麼辦,等等下跪和他道歉嗎?

「春暉。」民俊突然又開口了。

「幹嘛?」我說。

「謝了,不然我本來打算今天就跑去投河自盡。」

我停頓許久,也不敢看民俊的臉。感覺五臟六腑好像被大怒神給翻攪了幾百遍。最後我說:

「很高興你沒有。」

我想這是我目前,所能表現的最大誠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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