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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one. 劃過天際,那架紙飛機 -(2)

      要畢業的前夕,我在輔導室的時候,拿到了妳請人轉交的禮物。

      是幾顆糖果,一隻兔子娃娃,還有最後的信。

      「今後,無論我在哪、在做什麼,我都會記得有個人,她給了我別人再也給不了的溫暖,她叫寶姐。」

      我抬起頭,眼淚就這樣不爭氣的滾落,伴隨著太劇烈的感動及哀傷。

      每年妳的生日,我都會打一通電話,對妳說一句生日快樂,及跑一趟郵局,寄一封手寫的祝福及問候。

      妳始終沒有回信,只會在我打電話到妳家時,笑一笑,說一切都還好、還過得去。

      幾年後,國中畢業,我辦了臉書帳號,再次與妳連絡上。

      要不是妳私下與我通訊,我根本無從發覺,妳就是米奇。

      妳的名字不是本名,而是和網路上許多所謂的「網路紅人」一樣,活像藝名的名稱;妳的大頭貼是個漂亮的女孩,而不是記憶裡那個憤怒而自卑的一張臉。

      妳在私訊裡說,去年我給妳的生日信,讓妳哭了好久、好久;妳說我寫的信裡提到:妳是一隻魚,而我願意當水,讓妳住在裡面。

      「謝謝妳,依然肯當我的水。」

      那已經是我最後見到妳,最熟悉的模樣了。

      我問過妳還記得「繼續-給十五歲的自己」這首歌嗎?

      我傳了爆字的簡訊,說起那些時光,說起這首歌對我是多麼重要,因為那是我和妳之間的寫照。

      沒想到,妳居然只回答一句「我現在喜歡畢書盡,現在還在聽他的歌呢!」

      上了高中,我和高中交的男朋友回到從前我們念的國小,那充滿痛苦回憶的場所,參加熱鬧的運動會,我的目的其實只是要向當時照顧我的輔導室老師問聲好。

      未料,我卻看見了妳。

      妳穿得非常成熟,至少是快要三十歲的女人才會有的穿著;妳踩著高跟鞋,臉上畫著濃妝,從前單純笑著的唇塗上了鮮豔的口紅。

      妳其實沒有變得漂亮,而是靠高明的手機角度拍攝。

      妳依然是那憤恨的表情,這是妳唯一讓我認得出的地方。

      我故意打妳的手機,卻見妳遲遲未接起,於是我乾脆心一橫,不顧男友的,跑上前去,拍了拍妳。

      「是妳?」

      「好久不見。」

      我們在校園裡面晃著,操場負責當司儀的老師還在興奮地嚷著呢。

      「過得如何?」

      「還不錯。」

      「有喜歡的男生了嗎?」

      「沒有耶,都在趕蒼蠅。」妳這樣說。

      當時我和男朋友交往不到一個月,我悄悄問妳:「妳覺得他怎麼樣?」

      「還滿可愛的呀。」妳很了解地說:「男朋友吧?」

      我笑笑點頭。

      妳說妳該走了,拎著包包、踩著高跟鞋與我道別。

      「她是我學妹,」看著妳的背影,我對身旁的男朋友說:「我原本以為她畢業後瘦下來變成美女了,因為她的臉書照片都好漂亮,今天發現她其實和小學長得一樣呢。」

      「應該是靠角度吧?就像我們班那些女生的自拍一樣。」

      我對妳愈來愈陌生,看著妳的臉書帳號愈來愈多好友,每篇發出的文都是好幾百個讚、許多男網友留言叫妳女神、叫妳美女,說妳好可愛,而妳都是回應一句謝謝。

      妳已經很久沒看過我貼文了吧?妳的好友已經多到沒有閒暇關心我,甚至是訊息,妳通常已讀或是不讀,偶爾想起便會回一句「嗯」。

      我還是那麼願意當水,但妳還肯當那隻魚嗎?

      看著妳在臉書的發文,妳又失戀了──原來妳明明談著戀愛,卻對我否認;當我問妳交過男朋友了嗎?妳說一個也沒有,可我卻看著妳的貼文寫著「最包容我的,不是我交過的每一個男朋友們,而是我哥」。

      其實,我在妳心裡的位置,早已給人取代了,對吧?

      看著被許多人說漂亮、稱為女神,活像網路紅人享有好幾百個讚的妳,我還是想著那年哭著說不快樂、好自卑而且恨這個世界的小女孩──

      嘿,妳是真的快樂了嗎?

      一次一次為了推掉時間,和妳出去聊聊心事,而被父母責罵、讓其他朋友失望,換來的只是妳一次又一次的爽約,讓我在餐廳枯等了好幾小時,手機的電量全耗光──耗光的也是我對妳的希望。

      妳已經不再需要我,也不再是我的米奇小妹了。

      至於寶姐這個名字,會變成一種過去式的文法。

      這天的英文閱讀課,老師要我們寫英文作文,同學聽到無不哀嚎、抗議。

      「你們要考統測了,」教英文閱讀的班導警告:「英文寫作,在統測可是會大大影響分數的喔。一定要好好寫。」

      我認真看著老師發下來的,統測的英文作文評分標準;因為我對寫作是很重視的,就算是英文作文,我也一樣很努力想要拿高分。

      記得之前《孤雛淚》的英文閱讀心得比賽,我拿了優勝;當我跟老爸提起,他還是一貫潑冷水的態度:「才優勝喔?」

      我很不開心地說:「只有分優勝和佳作!」

      老爸立刻露出那個,每次我作文比賽拿第一時的表情:「哦,怎麼作弊的?」

      看著英文作文的稿紙,我忽然想起和妳的故事。

      老師在台上說,這次的英文作文,題目就是「給朋友的一封信」。我一時愣住──沒那麼剛好吧?

      既然天助我也,那我就寫下和妳的故事吧。

      大多人的英文作文,都長得像同一個工廠印出來的,按照既有的模子走;我不喜歡那樣,就像我討厭有的老師規定作文要寫三段,遇到那樣的老師時,我都喜歡跟他唱反調、寫很多段,但還是讓他心服口服給我高分。

      這是現在的我,有些叛逆又有些自我的,小小挑戰這世界的規則──妳呢?有像那首我送妳的歌一樣嗎?

天空    會不會雨停    會不會放晴   

會不會幸福在終點等著我和妳

會不會是我忘記    還能勇敢的去淋雨

      是不是長大了以後,我們就不得不被這世界的規則束縛,就像妳,在這幾年之間,為了某些我無法得知的原因,不得不變成現在這樣的人,好存活下去?

      我對著稿紙,愈寫愈多。後來這篇英文作文,被老師選為好作品,和其他幾位在英文方面表現優秀的同學,一起貼在後面。

      「對了,老師要提醒一下同學,像是放晴啊。」老師拿著作品看了看,忽然叫我的名字:「妳其實寫得很好,但要記得控制字數,知道嗎?妳寫太多了。」

      那是因為提起妳,記憶和悲傷,就會無法控制的源源不絕。

      我和朋友在教室後方,看著被張貼的那幾份英文作文。

      「我覺得小鈴寫得最好。」朋友小雯看了看,這樣點點頭說。

      我莞爾:「妳是只有看小鈴的吧?」

      小雯倒是很誠實:「對啊。」

      另一邊的怡君吐吐舌:「其實妳也寫得不錯啦,只是字真的太多了。」

      我知道英文作文在各個考試裡面,都有規定字數不能超過,不然會扣分;我常常受這個的困擾,因為我是個心裡有太多話想說的人,以至於無論怎麼控制,想說的總會化為一個又一個的文字,飛上稿紙。

      雖然很多老師都說,這就是我在大比賽裡面不吃香的地方,有不少老師說我這樣應該去寫小說,而不是去作文比賽。

      我很難過,因為我對自己的要求很高,要求自己要能寫好作文也寫好小說;偏偏寫作文的老師,常在肯定我的文章之餘,又說我其實不適合寫作文,適合寫小說,但我知道自己的小說並不討大眾喜歡。

      因為我依然是那些年,妳認識的那個我──不討人喜歡,只有少數好友看得到我的好。

      有時甚至連我自己,都會忘記我哪裡值得被愛、被珍惜。

      看著小雯和怡君對著作文品頭論足,我忽然很感傷,繼而又灑脫的笑了。

      我和妳的回憶,沒有人懂也無所謂,我也其實不期望別人會懂;甚至連妳,可能也已經忘記,原來我們之間,有那麼多的,歡笑和淚水。

      那是那些年,留給我的溫柔感受,沉澱至今。

      我看著妳送的那隻兔子,想起那一年送妳的那首歌,及妳射向我的紙飛機──

繼續走下去   繼續往前進

路旁有花   心中有歌   天上有星

我們要去的那裏   一定有最美麗的風景

Oh~   都不要放棄   都別說灰心

不要辜負心裏那個乾淨的自己

痛到想哭的時候   就讓淚水洗掉委屈

我們要相信自己   永遠都相信

來到這個世界不是沒有意義

我們做過的事情   都會留在人心裏

會被回憶而珍惜

      或許記得這些的,也只會剩下我一個吧?

      而那個乾淨的妳,會永遠留在我心裡,好好珍藏。

     

      抬頭,隱約看見一架紙飛機劃過天際,不知是什麼刺傷了視線一般,淚痕再次劃傷我的雙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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