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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丑與雞蛋的文字遊戲:網路創作的怪奇物語(下)

三、小丑與雞蛋的拔河文字遊戲:豫讓或蘭斯洛特在哪裡?

日本雞蛋在他的《關於跑步,我想說的是…》一書中,先岔開主題去討論「炸牡蠣真好吃」─因為他想先逃稅,請容許我也先岔開一下:

妳有『被討厭的勇氣』嗎?

咦?好像很熟的一句話?

為何過去幾年,僅有日本和台灣這兩個有類似社會體制與現象的國家,在書商推波助瀾下瘋迷阿德勒?順便也帶起「情緒綁架或勒索」,可否想過在妳心滿意足,展現無比的自我勇氣後,有多少情緒或意志被撕票了?

《被討厭的勇氣》那本書並不是阿德勒自己寫的,過去幾年被出版社炒作,造成一股旋風,為何歐美沒隨之起舞?日本與台灣卻趨之若鶩?值得深思。好比《超譯尼采》,妳看的是尼采還是『超譯』?

閱讀阿德勒的學說其實要相當小心,這和他所處的時代背景有關。他算是古典學派但屬於較為激進的一派,例如「疾病既得利益者」的偏頗看法,就對不幸有心理疾病或憂鬱症的人相當不友善,甚至他『歧視同性戀與犯罪者』─糟糕了,連BL或GL也不行,部分學說與主張甚至被希特勒納粹拿來使用或作為背書之用(諷刺的是,他本身是猶太人),阿德勒真的有被討厭的勇氣嗎?或者那是作者的「超譯」?

揆諸前述,出版社、編輯與作者有能力重新建構思想去影響閱讀者和市場,端看願否為之而已,所以創作者本身的志向與想法特別重要,因此一開始我才引用了那顆雞蛋的演說詞。

在亞瑟王的領政,以及黑格爾式悲劇下消費者之抉擇困境,網路創作者該如何自處?絕大多數似乎也只能選擇成為被領導的圓桌武士。

看看這裡出現在妳周遭的banner,都是耳熟能詳的圓桌武士們,也就是亞瑟王的愛將;首頁除了「被消失的」蘭斯洛特之外,也都是可以坐上圓桌討論的10位武士。

任誰都想成為那10位圓桌武士吧?

所以先討亞瑟王的歡心再說,消費者是其次。亞瑟王說妳可以出征,妳才有機會見客,否則連劍都沒有!

這種狀況衍生了很多創作上的問題:輕小說漫畫化、創作者只寫不看、文字使用不精確、不予取材只憑想像或維基百科…等等。

(1)   漫畫式輕小說的病灶

這幾年,最嚴重的莫過於『漫畫式輕小說』、『輕小說漫畫化』:作者完全耽溺在自我世界,大量運用標點符號「……」取代應有的情狀描寫,使用超出白話的「台灣國語」來進行對話,完全把小說寫成「漫畫」,小說該使用的文字完全被捨棄,一切只求快速被滑閱就好!

小說與漫畫是不同「載體」,輕小說已經夠輕了,如果變成奈米,那還得了?

亞瑟王與服膺的圓桌武士們─包括想成為接班人的騎士,為了因應「滑世代」,紛紛把小說等同於漫畫,如此一來,會變得很奇怪;同時,連帶使得多數創作者也就不會注重文字使用精確度。

以知名偶像系作家41來說,他在書中的一句話至今讓我難忘「…走給她勇敢!」

當下我在書店不小心笑出聲音!

「走乎伊勇敢」這不就是台語嗎?這會教壞小朋友的─如果妳不是用台語文寫作的話。

附帶一提,諸多年前,該偶像出了一本小說,我覺得內容簡介及人物設定有點眼熟,就在粉絲頁詢問:「請問這本書的創作靈感是否有參考日本作家道尾秀介的XXXXX?」想當然是直接被無視,只能留言說好帥、好香真好看!那為什麼不學乃木坂出寫真集就好?偏偏要「走給他勇敢」?

好幾年前,啵啵有兩位創作者專門幫其他人評論,雖然評論用字都很尖酸刻薄,被評論的東西幾乎都一無是處,然而也不無道理,讓我印象深刻的也是作者是否有能力進行基本的描述?

其中他們提及一個簡單的問題,容我潤飾如後:小說不是影像,要使得文字變成讀者腦中的影像畫面才是高超。

他們當時舉了描寫美女為例,很多人只會寫『眼前出現一位正妹』,稍微厲害的會寫『出現了一位擁有沉魚落雁般美貌的女子』,最高招的可以參考《陌上桑》當中描寫超級美少女「羅敷」的手法─絕對不輸給賀喜遙香!

因為我也很欣賞羅敷,節錄片段如下:

『行者見羅敷,下擔捋髭鬚。少年見羅敷,脫帽著帩頭。耕者忘其犁,鋤者忘其鋤。來歸相怨怒,但坐觀羅敷。』

從頭到尾,沒有一個字寫羅敷很美很正,但是這種側面描寫的手法,已經把羅敷之美提升到阿芙蘿戴蒂的境界,當然妳也可以用「出其東門之姿」這種隱喻。

啊,《陌上桑》就是大漢帝國的輕小說部分內容呀!

結果在漫畫式輕小說趨勢下,變成「她,好美……」或是「一位正妹…映入眼簾…」之後任憑讀者想像,自我放逐,反正「……」有無限的可能性,我懂妳懂站編懂就好。

這下子真的連沉魚落雁都躲起來了,令人喟嘆不已。

假如想要磨練文筆與激發想像力,也可以學習法國作家雷蒙.格諾(Raymond   Queneau)的「拆解式文體風格練習」(Exercices   de   style),從一句話或一小段情節開始,拓展寫出99個同一時空下,有著相同主角的故事。

「漫畫式輕小說」趨勢的另一個詭異現象就是:標題比內容重要。

越長越好,越奇特越棒!標題贏了,曝光率有,內容也就不重要了。

因此要想出65個字的標題已經變成另類的創作─當然台灣國語不可少。

試想看看:妳到書店發現一本書的封面滿滿都是字,作何感想?一開頭是「我想說,……」到底是I   want   to   say還是Originally,   I   thought?用台語發音,就知道答案是後者。

或是妳終於出書了,但是你的親朋好友卻連書名都記不起來,甚至連妳都搞錯,畢竟四五十個字的標題實在太難記。

可是亞瑟王最大、地位最高,所以我也絞盡腦汁想了65個字的標題。

亞瑟王,可以寵幸我嗎?

幾年前過世的楊牧先生,被稱為是「最能幫字找到家的詩人與作家」,詩作當中,用字遣詞令人驚嘆與感動。不可能有那麼多的楊牧,可是基本的用字及描繪在小說裡總要有吧?如今已隨風而逝……

對了,連一「匹」馬或一「隻」馬的量詞都搞錯,也真令人無言─而且還是書名。

綜上,滑世代的閱讀習慣並非不能改變─是亞瑟王寵壞妳的子民,出版社都能超譯尼采與阿德勒了,閱讀方式不能嗎?

輕小說始祖之一的石田衣良『IWGP池袋西口公園』系列,也做了很多白描或是必要的情狀描繪─底下要談的取材當然也沒少,讓妳的腦中出現栩栩如生畫面,但不是直接把小說變成漫畫。

(2)   只寫不看的弊病

台灣人不喜閱讀,但是創作能量之豐沛,也堪稱宇宙第一!不喜歡閱讀他人或名家作品,卻非常喜歡寫然後希望很多人來閱讀,這…瑞凡,你可以告訴我是怎麼一回事嗎?

先說個笑話,有個創作者說他讀過村上春樹的作品,那本書就是《身為職業小說家》,因此他已經算是看過村上春樹的作品了。換言之,如果村上春樹沒寫這本騙錢的生活雜記與心得,那位創作者就不會看村上春樹的任何小說─他只想知道如何變成職業小說家,不想理解村上春樹作品的優劣及寫作手法。

那麼他應該知道村上春樹每天『最多』只寫作”4,000”字吧?

岔開一下,對我來說,沒有「本體論」(ontology)的文字組合,就只是「東西」(stuff)而已,本體論不需要如Umberto   Eco或是《魁儡花》那樣,哪怕只有一丁點就足以變成「小說」,甚至妳是外在懷疑論者也可,至少有「虛無主義」或後現代幫妳撐腰,知名文學及法學大師兼虛無主義論者Stanley   Fish不也寫了巨作《課堂上有教材嗎?》(無漢文翻譯版,Is   There   a   Text   in   This   Class?)。

倘若小說再進一步針對布局架構及文字組合,做出更細膩精準的使用,就是一部「作品」,其實相當簡單,可是在漫畫式輕小說以及只寫不看的狀況下,很多就只是「東西」。

即使能力再高超,學識再淵博,也沒辦法同時寫三、四部東西,而且文案與設定看起來都很棒、很了不起吧?所有的東西,都是自己內心以及思考哲學的反射,即便是「私小說」,也必須要整理自己的人生歷程與挖掘出蘊含其中的精神。

只寫不看(不進行必要取材或考究),或是短時間內大量創作,終究會匱乏與掏空自我。厲害的是,台灣創作者很多都是這種高超境界,司空見慣。

我曾經為了寫情色產業與黑幫,而去訪問過援交女與黑道。

可是很多圓桌武士似乎已經不這麼做,畢竟亞瑟王已經愛死妳了!

很多圓桌武士喜歡用『特殊職業設定』來吸引讀者,可是瑞凡,妳知道時尚精品業忙得半死,根本沒時間讓妳來GL或BL調情嗎?妳知道米蘭布料供應商將會決定一年的布料與顏色流行趨勢嗎?這就是為何國際品牌、四大時裝週和Zara等,會重複許多用色來引領時尚流行。

瑞凡,妳有開過庭嗎?妳知道其實開庭很無聊?很多時候五分鐘就結束了喔。妳知道很現實的美國與德國,法律從業人員其實有位階高低之分嗎?

天才絕對不是像妳設定的那樣去當律師,位階分別是:大法官→大法官助理→教授→法官→律師。

喔,對了,這篇短文是用美國LLM法學院最基本的IRAC寫作方式改變而成。

假如創作者設定了精品時尚公關或是採購,至少必須對這些有所理解,《穿著Prada的惡魔》就是個好例子。結果裡頭根本欠缺這些基本設定的情境與知識,就開始女女或男男戀,那麼這些設定有何意義?

亞瑟王說:「無所謂啦!有人看就好了。」

沒錯,有人看就好。

有位知名作家─我不是故意鎖定,是最近亞瑟王打廣告太兇─前一部作品設定是「高冷」O天才XX與…;接下來一部是「高冷」O天才XX與…

欸,我還以為是系列作,結果是作者連姓氏都懶得想,男主角的O姓一模一樣,場景從都會工作場所換成校園而已,好比圓桌武士已經攻下A城,又對亞瑟王請纓上陣:「請讓我順便拿下旁邊的農田吧!」

啊,而且難得有描述的情節一點也不天才(可是有添財),如果曾經處在類似的環境,就會發現作者所謂的天才,其實是大二大三學生才會說出口的話語。

此外,「高冷」到底是什麼東西?長很高卻很怕冷?因為高處不勝寒?

至少用一點白描或是新感覺派的手法去述說吧!

身高多少我是不知道,但是對女人相當熱情,看起來應該是很怕冷。

圓桌武士說:「妳管真多,有寶貝會買書就好!笑死我了。」

我真是哭笑不得。拿掉設定,其實完全不影響劇情推展,只是讓原本就很空洞的東西更加空洞;甚至不設定更佳,因為不少創作者傳遞了錯誤的資訊給讀者!

日本的「羅曼情慾電影紀念企劃」其實就是各種愛情樣貌(包括GL或BL、性虐戀)的影像述說,裡頭都有特殊的職業設定與人物個性描寫,但是真的「很色」,簡直就是A片一般,不歸類於A片就是因為「人物設定」做的夠好─即使和陌生人一見面就開戰也是種設定。

最後,就是「合理使用」的問題,因為台灣人不看書,很多創作者也不看或是進行取材考究(不是看一下維基百科或google第一頁就好,至少到第三頁好嘛),因此大量參考國外小說或電影情節內容,就變成另類的『取材』,甚至疑似可得獎簽約為圓桌武士,也是令人不勝唏噓。(如果取材後,發現有約定俗成的正式名詞卻不敢使用,因為怕被google查出來,這點算是很聰明了,或許就是得獎的主因)

亞瑟王們,不需負上責任嗎?

有人會說:「啊!不爽不要來啊。」

倘若要放這種「外在懷疑論」的大絕招,很難抵擋,不過我至少發出了”Annoying   Speech”,不是嗎?喔,還有丟出了一篇IRAC式的短文。

二次大戰之後,日本左派自民黨宛如不敗軍神,永遠在選舉中取得勝利。腦X的日本人民,先認黨再認人,右派永遠無翻身之地,舉世罕見,不像法國義大利等等,忽左忽右。可是自民黨內派系林立,各擁山頭,選民依舊是在當中挑選能貫徹自己想法的自民黨人。

這裡和其他平台呢?除了服膺亞瑟王之外,好像別無選擇。

可是瑞凡…亞瑟王最後還是沒能取得桂妮薇兒的真心呢!

啊,我差點忘記標題的「小丑」:我指的是電影Joker(小丑)。

看過電影【Joker】嗎?推定妳看過了。

主角「小丑」Arthur一開始說:I   got   jumped!(我被搶劫了!)他被搶劫的不只有那個廣告看板,而是整個人生。

全片的高潮,亞瑟上了最喜歡的搞笑節目。

主持人Murray要求他表演拿手笑話,他翻了翻筆記本後說:”Knock-Knock”

這個社會沒有任何迴響,甚至用虛假的聲音回應。

主持人又說:”Okay,   I’m   waiting   for   the   punchline.”(好吧,我正在等你的笑點)

小丑亞瑟說:沒有笑點,這不是一個笑話。(There   is   no   punchline.   It’s   not   a   joke.)

於是乎,Joker從懷中取出槍,轟掉了社會體制─主持人。

Knock-Knock   !  

妳,聽見什麼了嗎?

我只聽見了自己的嘆息。

P.S.應該沒有人會想成為創作界的豫讓。

守信重諾的豫讓乃東亞大陸史上的四大刺客之一。豫讓的悲慘一生故事最特別之處在於:他總共進行了三次刺殺趙襄子的計畫,沒有一次成功。比起荊軻、聶政與專諸僅有珍貴的一次動手機會,有三次出手機會的豫讓到底是幸或不幸?

豫讓前兩次行刺趙襄子都宣告失敗,但是趙襄子並無趕盡殺絕,連續縱放他兩次。在第三次也就是最後一次動手之前,豫讓不惜「吞炭毀容」,讓人完全認不出來,他耐心地蟄伏在趙襄子必定行經的橋下,算準時機,一躍而上準備一擊必殺卻依然功敗垂成,於是心死的豫讓請求趙襄子讓他用配劍劃破衣裳,旋即自刎身亡。

但願在此處創作的朋友,都有機會讓自己的作品被看見,而不會變成悲情的豫讓;更重要的是,站編千萬不能成為失敗的豫讓,但是要有他的勇氣與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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