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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三個團體聯署

四月,十三個團體聯署

要求中國釋放劉山青

敬啟者:

劉山青在中國被捕的事相信大家都知道了。我們十三個團體為使中國政府加緊關注劉氏事件,曾發表一份聲明,要求中國政府釋放劉氏。現在附上這聲明一份,希望    貴團體能簽署支持我們的行動,爭取釋放劉氏。如果支持我們的行動,請電    3-364503    香港天主教大專聯會與我們接洽。

另外,八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記者招待會後至今的進展:

84年12月------   劉氏父親去監獄探望他,得知他情況良好。劉父很高興我們為他兒子出力。

對於此事,國際新聞界(如Reuter,   United   Press   International)都表示關注,並紛紛發出報導。

記者招待會後,我們停止活動一段時期,一方面是適逢農曆新年;另一方面是給予中國政府當局足夠時間去考慮並處理此事,也不願意過份追迫他們,怕會有反效果。

85年3月------     到了今年三月,中國方面未有消息,我們便去信要求約見許家屯先生,交待劉氏在監獄情況,並希望商討釋放劉氏事宜。但適逢許社長返中國參與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又李儲文先生沒有空,不能接見。新華社方面又說劉事件是廣州高等法院方面的事,他們不便干預,也不清楚內情,只建議我們透過劉氏家人往監獄探望他時,遞要求信與廣州高等法院。

對於新華社的答覆和態度,我們甚感不滿。我們認為新華社是在香港的中國代表,為處中港有關問題而設立的。在香港前途問題下,反映給中國當局香港巿民的意見,為使香港能在安定及繁榮的情況下回歸中國,劉氏事件既是與中港問題有關,而且香港巿民對此事件甚表關注,中國當局的反應會影響香港對中國的信心,為甚麼新華社不處理此事呢?

最後,再要請    貴團體支持我們的行動,並聯署那份聲明。

此致

聯署團體: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基督教工業委員會、職工青年聯會、馬利諾正義和平委員會、米蘭會關心社會小組、香港基督徒學生運動、天主教大專聯會、國際公教學生運動亞洲秘書處、浸會學生會社會事務委員會、新青學社、新婦女協進會、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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