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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評論》在十二月三十一日發表社論。

立即釋放中國所有不同政見者!

(《十月評論》總第95/96期   1984年11/12月)

《十月評論》在十二月三十一日發表社論。

國內一大批從事民運的戰士,被無理囚禁已將近4年了!

香港居民劉山青,因同情被囚禁人士王希哲的家屬而去訪問,結果被監禁,也有3年了!

他們都是許多冤假錯案中的受害者。他們並沒犯有官方所稱的「反革命」罪,官方拿不出確鑿罪証,又沒有經過公開的、容許被告自由答辯的公正審訊,便被扣上政治帽子,判處10年或更長的徒刑。儘管中國公佈了一批新的法律,誇稱中國已在實行社會主義民主和法治了;但5年來,立法執法者並没有依法律行事,而仍然只依當政者的意旨去做;仍然像過去一樣,對人民扣帽子、抓辮子、打棍子!

當局這種做法,在國内外人民雪亮的眼中,再一次顯出其有法不依、知法違法的一貫行徑。

這幾年來,海外曾有許多正義人士公開發言,認為中國當局應該釋放一切被囚的不同政見者、「政治犯」,例如魏京生、劉青、王希哲、何求、徐文立,以及劉山青等。本刊也曾多次重申這個主張。

最近,香港大學學生會,上書中國國務院,要求釋放現在獄中的不同政見者;營救劉山青委員會和13個社會、工人,學生團體,也先後發表聲明,要求中國政府釋放劉山青。這不過是許多同類事例之一;而這些事之接連出現,也具體表現

出我國這句話的真實性,「公道自在人心」。

中國今天正在農村、城市進行大改革,容許私人僱工進行剝削;同時向外國資產階級大開放、大讓步。對這些過去曾被視為「階級敵人」的勢力如此寬容優待。但對某些普通的勞動人民卻那樣無情虐待(例如把魏京生摧殘到精神崩潰)。這種明顯對照,怎能使一般人民信服?

國内不同政見者和劉山青的遭遇,不僅僅是受害的人自己的事,而且是國內外中國人的事;因為,這些人既然會被剝奪應有權利、遭到無理迫害、毫無人身保障,則其他人民的民主權利和人身自由,又怎能得到保障?

因此,今天香港那些學生、工人、社會團體的仗義執言,不僅僅是魏京生、劉山青等被囚者講話,而且也是在替全國人民(包括港人)爭取民主體利。

由此看來,港大學生會、營救劉山青委員會,要求釋放劉山青的13個團體,以及其他許多從事同樣努力的人士,都在做着極有意葬、有價值、對全中國人民有益而重要的工作,是值得讚揚的。

我们呼籲:國內、香港、世界各國的團體和人士,發出聲明,作出支援,要求中國政府釋放囚禁中的一切不同政見者、「政治犯」。

198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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