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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我們只是相愛了

我們是相愛的,我一直都知道,我想CHOU也是知道的,可是,為什麼我們還是不幸福呢?

我和CHOU是國小同學,我們十歲就認識了,不過,我和他的故事不是青梅竹馬的細水長流,也不是哭天搶地的刻骨銘心,只是很平淡的重逢,然後相戀。

我不是一個很積極的人,甚至可以說有點懶散,用時下最流行的用語,大概就是「厭世」。

CHOU卻恰恰好相反,他充滿幹勁,對未來有無限憧憬,相信努力就能成功。

我們的人生哲學是背道而馳。

人類大概天生都有種叛逆心理,得不到的都想要,看不懂的都好奇,異極相吸這個自然原理,也可以用來解釋我們相愛的原因。

他喜歡我甘於平凡的滿足笑容,我喜歡他拼命努力的奮鬥表情,然而喜歡不等於像要變成那個樣子,就像一個人喜歡游泳不等於想變成一條魚。

還在熱戀期的時候,真的都很好,我愛他,他也愛我,他想天天抱著我,我想天天黏著他,可是,時間一長,再美的愛情也逃不過柴米油鹽醬醋茶。

我們都是高雄人,我對這座城市有很深的感情,我的人生軌跡都在這裡,他也一樣,可是,大學畢業後,他卻不想留下。

他想離開高雄,而且希望我跟著他離開。

他說他想去臺北,那個我們都不熟悉的地方。

他說那裡會有更好的工作,我們可以賺更多錢,過更好的生活。

他說得道理我都懂,可是我不想離開高雄,我的親人、朋友都在這裡,他也是;我珍惜的記憶都在這裡,他也是;我們戀愛的美好時光都是在這裡度過的,為什麼還要去那麼遠的地方呢?

我們溝通了很久,雙方的想法彼此都清楚,就是誰都不願意妥協。

後來,我讓步了,我跟著他一起去了臺北。

因為他曾經為了我放棄去臺北唸大學的機會。

他為了我在高雄多待了四年。那麼我也該為了他去臺北生活四年,我是這麼想的。

第一年的時候,我們在臺北找了個小房子,真的很小,相同的租金能在高雄能租大一倍的房子,雖然不太喜歡,我還是接受了,畢竟才開始,萬事起步維艱。

我很快就找到了工作,科技業不管在哪裡都很缺人,可是他不一樣,設計系出身雖然有一計之長,真正成功的只有鳳毛麟角,他又不甘願待在小企業做一個美工,所以他整整有半年都失業在家。

臺北的職場壓力很大,我很忙又很累,他雖然盡量體諒我,然而有些情緒是無法隱藏的,在我抱怨工作的時候,他眼裡流露出的嫉妒總是讓我很害怕。

從此以後,我再也不敢和他說工作上的事情。

後來他終於向現實低頭,找了份廣告公司的工作,我肩上的重擔總算輕了一點,可是我們之間的對話卻少了。

他不快樂,我感覺的出來,我也不快樂,我想他也知道,所以我們盡量不說話,盡全力去避免爭吵。

不說話就意味著沒有溝通,我們沒有吵架,也沒有交流。

我們都知道這樣的感情有問題,可是誰都不願意去解決。

第二年的時候,我跟他說我想家了,我問他想不想,他說他很忙,沒時間回高雄。

那時候他的事業剛剛有了起色,參加了比賽拿到了大獎,他的才華終於被世人發現了。

我很為他高興,可是我好累了。

如果我連微笑都覺得勉強,那麼,我該如何繼續在他身邊加油呢?

第三年的時候,他成功了,我崩潰了。

我哭著說想回高雄,他用力地抱住了我,求我留下。

他說對不起,忽略了我,求我別走,他很愛我,想牽著我的手走完餘生。

我當然也想和他走完餘生,但是我現在很不快樂,哪有心思去思考未來呢?

那天我們談了好久好久,我想回高雄,他想留在臺北,我們尊重彼此的決定,開始了異地戀。

考慮到我不喜歡臺北,他從來不讓我上去找他,每個禮拜他都會從臺北回來看我,他的黑眼圈越來越重了,我看著就難過,我讓他好好休息,他卻說看到我就是最好的休息了。

我天真地相信了他的話,直到某天他被同事發現暈倒在家裡,我連夜趕去臺北,病床上的他臉色比紙還白,醫生說他操勞過度,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我強迫他好好休息,不要一直忙著工作,一個月回高雄一次就好,換成我頻繁地跑去臺北。

然而,情況並沒有好轉,因為他的事業越做越大,我能見到他的時間也越來越少了。

儘管他很想見我,每天睡覺之前都會跟我聊天至少一小時,可是隔著屏幕的溫度跟實際就在眼前,還是有很大的落差。

第四年的時候,雙方的長輩開始催婚了,於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又擺在了以前,結婚以後,應該留在臺北還是高雄呢?

婚姻和交往不同,異地戀可以,異地婚姻,無論是我還是他都不行,更何況將近兩年的異地戀時間,就已經讓我們都吃足了苦頭。

那時他的事業蒸蒸日上,他問我願不願待在家裡,他負責賺錢就好,那樣我就不用承受來自職場的壓力,這樣,我或許會覺得臺北也不是那麼讓人難以忍受。

他問得很艱難,因為他很清楚我不喜歡臺北的原因,不只有職場壓力這一點,我習慣了豔陽天,討厭連日陰雨綿綿,我想要一百塊就可以解決一餐,而不是花幾百塊去吃百貨公司,我想住透天的房子,而不是有嚴密保全的大樓。

我沒問他願不願意回高雄,因為我很清楚他的成就都在臺北,那些都是他的驕傲,他不可能放棄,我也不要他為了我放棄。

溝通了無數次,最後,我們分開了,在我們認識的第十六年。

我愛他,他也愛我,只是事事難以兩全。

與其痛苦地相伴一生,我們選擇了各自安好。

分手前,我告訴他,如果結婚了不要寄喜帖給我,他讓我也不要寄給他,因為我們誰都不想看到對方身邊站著另外一個人。

我們很相愛,只是沒辦法牽著彼此的手走到生命的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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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1)

強烈的對比感
微弱的不甘心,
卻如此無解方。

想像總是美滿地,
現實終成殘酷啊~

愛到比死還慘,
原來就是這樣。
2021-08-14 12:02 透過電腦版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