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功能「收藏作家」上線啦!
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十二。

我喜歡你,你知道。

但你卻一次又一次的忽視。

你將我那最喜歡的笑容,輕易地給了別人。

我總想著放下對你的情感,但卻總被你的笑容打敗。

跨年的時候我立下了一個宣言

內容是,

希望我能不要在喜歡上不該喜歡的人。

但你也知道,宣言和實際做到是兩回事。

我不可能,就這麼輕易地放下對你那一天又一天所累積下來的感情。

有人說,一件事情只要連續做十二天就會變成習慣。

如果我從現在開始每天都不想起你、不找你說話,

是不是只要持續十二天,我就能向癡癡追著的我道聲再見?

回作家的PO下一篇

回應(3)


傳說中的FB宣言
只能說這嗆聲太弱了
2016-03-12 16:00 透過電腦版 回應
很文青可是很爛的宣言T^T
2016-03-12 17:01回覆
ㄎㄎ
加油!小女支持妳。
希望宣言成功唷(奸笑
2016-03-01 18:08 透過電腦版 回應
快成功了






吧wwwww(好沒品
2016-03-01 21:03回覆

加油。

不了解實際情況的我只能說這兩個字。
2016-02-27 20:04 透過電腦版 回應
為甚麼我覺得有點好笑XDDDDDD
其實這篇是我很想寫的題材拉XD
雖然跟現實差不多哈哈哈
希望我能真的把這個坑開起來喔ㄏㄏ
2016-02-27 20:15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