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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軼名筆記

(時間未知)

人類會闖進以姿人的家,把大人抓走,留下孩子。

小孩沒有了父母保護,失去了家便流落街頭。

但街上也不安全。沒有人願意幫助這些孤兒,就算是同族的以姿人也是,因為食物根本沒有多出來的份。

即使有人大發慈悲分出食物,也只有誘拐犯會這麼做,接收他們的麵包就再也沒有明天了。

人類制定的法律允許抓走流浪的孤兒,用他們的頭髮、血、脂肪還有整副身體去做出畫畫的顏料,當然還有他們新鮮的皮下凝膠,用來敷在出血的傷口上很快就能痊癒。而且大人的沒有小孩的好。

為了這些「資源」,人類基本上是故意把他們的父母帶走的。

不曉得大人是帶去哪裡……至今我也依然找不到他們,已經忘了他們的名字和長相,還有他們曾經照應著我的時光。

不管是媽媽做的菜,溫熱的食物、爸爸牽著我的手去散步看星星、住在不起眼的小茅屋裡……這些都離我遙不可及了。

我躲在一做莊園的石製造景裡,這些從森林運來的灰白岩石正好排列成一個庇蔭處。因為這座莊園的主人是有錢人,人類不會過來。

這個莊園的名字叫吉妲波士亞,相當難念。這裡可以趁著夜深人靜出去採園子裡的野果,還有高高的圍欄保護著,我是從某處的缺口爬進來的。

但有一天我帶著兩顆晚飯回我的「避難所」,卻發現有人在找我。我被發現了?什麼時候?

是個男人,提著油燈,手上沒有武器。

「小偷!我注意你很久了!別偷偷摸摸的,出來吧!」他喊著。

要躲去哪裡呢?雖然我借住在這有一個多月了,但是沒辦法在莊園裡大搖大擺閒晃,根本不熟地形,只知道從石製造景到採果子的路線。

有了!我使勁扔出手上的晚飯倒反方向去!

「在那裡啊?」他上當的往聲音那裡去,而我趕緊回到造景那裡。

安全了。但是沒有東西吃,餓著肚子睡著。

隔天早上,有個男人……不對,就是昨晚追我的那傢伙就堵在我唯一可以出入的門口。

筆直的雙腿、高貴的服飾、插著腰……等等,我沒有看錯嗎?豔紅色的頭髮、半透的皮膚,他也是以姿人?擁有這座莊園的有錢人居然不是人類?

「你騙我。」男人一手從口袋掏出我昨晚偷摘的野果,一手摸摸人中的兩撇小鬍子,看起來一點都不生氣。

不過我還是不打算自首。

「依照昨晚的表現顯然你很聰明,來吧,我喜歡跟聰明的人當朋友。」他蹲下對著這裡道。

我猶豫了一下,還是妥協的從洞口爬出,拍拍身上的灰塵站在蹲著的他面前,我們現在是一樣高。

「孩子,妳幾歲啊?」訝異的語氣,他大概沒想到這小偷居然這麼小。

「3歲……吧。」可能更大,我也不確定。

這時人類的巡邏軍隊經過莊園門口,男人欲言又止急忙扔了手上的野果把我抱進懷裡藏好!

我已經好久沒有被抱過了,不知道大人的懷抱如此溫暖。重點是他沒有把我交出去。

我又髒又小的身體靠著強壯的身軀和絨布背心,乾淨的身體和衣服跟好幾天沒洗澡的我簡直成了對比,但就算很臭,而且還有嚴重的頭蝨,他還是保護我直到軍隊遠離這裡。

聽不見鐵蹄的聲音,我抬頭看他,清楚的望著他的面孔。

「沒事了。」他對我說著。這張臉可以說是我唯一看清楚的臉了,因為我早已不記得父母的樣子。

我沒有回應他,也忘了說謝謝。離他的臉這麼近,第一件事就是用我的小髒手摸摸他紅色的八字鬍。

他嚇得一縮,卻沒有把我放下。這時候他看著我,用有點深情的眼神,也任由我的手指滑過他的鬍子。

「我們回家吧。」他忽然這麼說。

「回家?」

「對,首先要幫妳洗個澡,至少要洗3次。」他撿起剛才扔掉的野果,放進我的懷裡。

「你是誰?」還是忘了說謝謝。

「梅爾。梅爾.紫丁香.吉安科特,這座莊園的主人。呃…也是妳現在的父親了,如果妳不介意讓我領養的話,妳知道的…人類會抓以姿孤兒,但如果我領養妳當我女兒,妳就不算孤兒、他們也不能抓妳去做高級顏料,哎呀!跟3歲小還說這種事妳聽的懂嗎?哈哈!」

「謝謝你。」

回作家的PO下一篇

回應(6)


之前用了四年的手機壽終正寢,結果LINE 搶救無效,被迫消失,連兩個玩很久的遊戲也被除名了,真傷心。之前POPO公布得獎作品,雖然第一名沒有故意從缺,可是那順序還是讓我傻眼。
之前的「金車奇幻文學獎」有投嗎?很多可以嘗試哦
2017-01-10 03:59 透過電腦版 回應

诶诶看到可以要到諒解大的簽名(x)聯絡方式(o)覺得羨慕忌妒恨(?

然後該說某悠我果然只適合簡單的東西嗎?下面的討論離我好遙遠~(頭腦簡單XD
2016-09-09 03:52 透過電腦版 回應
頭腦簡單也有頭腦簡單的好處,確實,這些事都
太沈重了,不要知道比較好。
因為城邦真的很黑
2016-09-10 17:15回覆

太誇張了,發現有一位新的作者,只放了一張酷似廣末涼子的美女照片,一部只有書名與簡單介紹的作品,內容一個字都沒有,便有十幾個收藏!還獲得了珍珠。
這是啥子東西啊?!
令人無法理解與諒解
2016-08-23 06:18 透過電腦版 回應
所以你才會把頭像放個女孩的照片嗎?

話說這種荒唐事習慣就好,多得是請認識的人來灌
或是自己刷出來的,不然也許…他們是涼子的腦殘粉
當然這對認真經營作品的人來說都很不公平。
我剛開始也很氣憤
2016-09-10 17:13回覆

我有回覆了妳的一篇留言,有空可以看一下。
此外,為了保護妳的隱私,有一篇留言我就刪除了。
2016-08-19 00:53 透過電腦版 回應
嗯嗯,謝謝你還幫我保守小秘密
如果你說的是《末日前想帶走的東西》那篇留言我已經
回了喔。
我看到你跟悠然飄零問我的聯絡方式你要嗎?
2016-08-20 23:49回覆
別讓我走
看了這篇,我當下就知道這是類似法國作家雷蒙 格諾(Raymond Queneau)所創的「文體練習」法的一部份,並不是完成品。(文體練習很有趣,也很不容易,練的好,寫故事的功力則是深不可測!特別是拿來寫科幻奇幻故事相當好用)
內容方面,不經意連想到日裔英國作家石黑一雄的「別讓我走」一書,
就我的本能或說是閱讀前理解而言,立即想到底下三項:
1. 德國基本法第一條第一項第一句;
2. 人性尊嚴 (Menschenwürde)
3. Dürig的「客體公式」(Objektformel)
而這些就是以康德哲學為基調(premise)而出發
如果能加入哲學或是社會學的分析,應該會拓深整個故事,但這是從我的寫作理念出發,才會直觀地如此認為。至於上面三點跟你的故事有何關連?就得靠你自己囉!
2016-08-12 03:45 透過電腦版 回應
Kant
倘若加入一點點康德哲學的論述,應該可以使該筆記的原故事更添思考啟發點
2016-08-08 22:20 透過電腦版 回應
這是一個DLC故事(不對
提醒我以後的原篇故事要怎麼發展下去
話說你怎麼會想到康德先生呢?
 
2016-08-11 18:49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