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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筆友

    他坐在咖啡店裡,隔著落地玻璃窗遠望街角,等候從未面見的筆友。

    他們是從三年前開始通信的,男孩記得每一封信裡靛藍色字跡一貫斜斜的往上飄,彷彿要飛上遙遠的青空,讓他覺得自己似乎能略略從生活中窒息的壓力逃脫。多少次他將信封按在身上他是,感覺似遠又近的鼓動,從未有過這樣一個與他如此相契的靈魂,那樣強烈地呼應著他對生命的困惑與體悟。多麼渴求這些信給予他漂泊的心靈一份指引   ——他感覺自己在寫信時,用的不是墨水,而是炙熱的血。他知道,那正是他一生中不會再遇到的奇蹟。

    沒有什麼比每周一封的信對現在的他來說更重要的了,多少次命運殘酷的鋸刀逼至他的頸項,那些字句又將他拉了回來。他鼓起勇氣要求見面,不管性別或年齡,他哀求:請讓我見你!對方幾度帶有猶豫的拒絕了,在他懇求下終於同意,但要求他不要告訴他的家人。

    等了幾分鐘,突然有一位穿著小碎花洋裝的女孩像我走來,對我微微一笑,我想她應該是那位與我聊得很投機的筆友吧?女孩坐了下來,點了一杯大吉嶺紅茶和一份黑森林蛋糕,彼此做個簡單的自我介紹,我才知道她叫小可,因為是第一次跟女生近距離獨處,結果太緊張不小心放了一個屁,「噗!」得一聲響亮,小可摀住嘴,努力不讓自己笑出來,臉都皺成一團了,   我的媽呀!好不容易建立的形象,都毀在我手上了,正當我懊惱時,小可對我說:「你好有趣喔!」,最後忍不住,終於笑了出來,她笑的時候真的好可愛。

    一個月了,我深深迷戀著她,甚至開始交往,可是對於她的一些行為,我不是很理解,但都被它輕易的一語帶過,讓我卸下心防,相信她,那時的我真是太天真,還不知道那是小可製造的假象罷了。

    放在口袋裡的手機開始響起一段音樂,我拿出來打開一看,原來是小可邀我去她家吃晚餐的簡訊,我騎著摩托車到她家,小可說要去煮一下晚餐,所以要我等一下,於是我到客廳去看報紙,看到一則在天母ㄨㄨ區一帶的人經常失蹤,ㄨㄨ區?不就是小可家附近而已嗎?心裡有些毛毛的......。「你看到了?沒關係!」小可沒由來的冒出來,對我直冷笑,好恐怖,趁我嚇住時,快速拿出裝有麻醉藥的針筒,朝我手臂刺下,動時無法動彈,「小可......為什麼?」,我無奈的問,「你真是笨──蛋!被人騙了還不知道嗎?在你死前,我老實告訴你,是我殺了報紙上那些失蹤的人,而且我還最愛吃~人肉了,你得下場就會和他們一樣,哈!哈!哈!」小可大笑,我好想吐,之後我昏迷不醒,最後聽到的話是「愛情對於我,就是有新鮮的人肉大餐可吃!哈!哈!哈!」,原來這一切的綺夢,都是虛偽的紙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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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廢言:

這是我國二時的小說(學校作業),前半段從他坐在咖啡店裡......到......但要求他不要告訴他的家人,都是作文簿上的範例,要我們接著恐怖故事,我好想寫愛情的!可惜不行QQ

當時我的文筆超爛的(自認為),竟然被老師選到最好的作文之一,因此得到了一張獎狀,我很開心~這大概是我寫小說的原動力吧!結尾的部分,老師有幫我修了一點點,我最喜歡這句:「原來這一切的綺夢,都是虛偽的紙玫瑰。」,經典啊!(迷:還不都老師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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