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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我叫朱玉鳴,喜歡白兔。我最愉快的上學經驗是上幼稚園,待在那兒,比一個人留在家裡要有趣。去到幼稚園,老師叫我   :「朱玉鳴,過來,讓老師檢查指甲。」我長得肉肉圓圓的,皮膚又白雪雪,老師都很疼我。在一般人的印象中,肥等於豬,豬是髒亂的,故胖子也是骯髒的、通身臭汗味。我嗅不到自己身上的汗味大不大,只能盡量保持乾淨。

老師每次檢查我的指甲,都很滿意,在我手冊上蓋一個紅色白兔印仔。日常見的白兔只有眼睛是紅色,老師蓋在我手冊上的那一隻隻兔子,連身體四周滾上的邊框都是紅色的。長大一點才明白,那是因為老師用的是紅墨水印臺。

如果手指甲剪得不乾淨,圍了黑污垢,老師就會板著臉,在手冊蓋一只黑豬。我不知為什麼白兔是紅色而豬必定是黑色,到現在也想不通。可是我慶幸白兔是紅色,因我既喜歡紅色又喜歡白兔,想來,我之所以偏愛白兔,也是因為牠有一雙豔紅如血的圓眼睛。

可是,有一次我母親忘了替我剪指甲。那天早上我又摸過街上骯髒的牆。結果,老師給我蓋了一只黑豬。我當場大哭,哭得不肯收聲,愈哭愈用力,愈用勁就愈熱,終於連頭上的汗水也像下雨似的流到我臉。汗與淚都鹹鹹的,我只愛甜。那天老師沒讓我上課,因為他們不能止著我的嚎哭。最後,一個最疼我的老師拿來了指甲鉗,替我剪指甲,又用一條濕毛巾替我抹手。她做完這一切,拿一方格白紙貼上黑豬印上頭,膠水乾後,在那一方格白紙蓋上一個紅白兔印。

老師說   :「朱玉鳴,做錯了,不要緊,做對了,就行。你剛才指甲髒,老師才給你蓋黑豬印,對不對?」

對。

「現在你看你雙手,指甲整齊,雙手又白又潔淨。老師見你改正了,就替你蓋回一個白兔印,好遮著黑豬,對不對?」

對。

現在想來,我感激老師的溫柔,可是她的教學有誤導性。在社會裡,一個人做錯了事,他人生的手冊便永遠蓋著一隻黑豬,無論之後做回幾多所謂的正確的事,都恨錯難返。紅白兔最多能與黑豬並排,最多能變得比黑豬更大,可是,人死後,別人去閱讀這本手冊時,依然會看見大白兔旁邊的小黑豬。無論縮得幾小,那一小塊黑色永遠頑固地霸佔一個位置。

我太喜歡白兔,曾央求我母親讓我收養一只兔子。我母親居然贊成,她不知托那個親戚,帶來一隻免費的小兔子,與我預期中全然不同   :   這兔子通身灰色,肚皮雪白,一雙耳耷拉在臉旁,雙眼黑溜溜的。我說   :「這不是兔子!」

「這是兔子。」

「兔子眼睛是紅色的,身體是白色的!   這傢伙那麼髒,像黑豬!」

動物都是有靈性的。那兔子好似聽懂我的責難,圓滾滾的身子縮成一團,委屈地皺了皺鼻子,一雙肥厚的耳遮著了牠半邊臉。我心裡不忍,不再爭拗,我母親趁機說   :「那我問你。隔壁張太的兒子跟你完全不一樣,又黑又瘦,他跟你一樣都是人啊,對不對?」

對。

「你不能因這兔子長得跟手冊裡那只不同,就不承認他是兔子。兔子都會傷心的。人跟兔子都是動物,人都會生氣,對不對?」

對。

從此我生命裡有過唯一一隻真實的兔子   :   有溫度、有脾氣、有個性,常常用一種可憐的眼神看人。我最忍不得委屈的神情,即使牠只是一隻兔子,我也寧可代牠受盡一切的委屈,讓牠一直向我撒嬌、撒野。到兔子離開我的那天,我發覺自己不想再養另一隻兔子——哪怕有人送我一隻白毛紅眼的兔子,我也不要。因為牠生命中只有我一個主人,我生命中合該只有過牠一隻兔子。

兔子離開我的那晚,我又哭得不能收聲。哭得聲音沙啞不能言語,肚裡空蕩蕩的還是吃不下東西。我醒來,雙眼腫得睜不開,我母親用毛巾替我敷眼,逼我吃東西,我不肯。我父親買來一大袋大白兔糖,說   :「看,是兔兔。這是兔兔變的糖,牠一定不想見你為了牠不吃東西。」

我拿上手一看,長形的糖果裹上一張白底藍邊的糖紙,中間有一隻白兔,邊框是黑色的,雙眼也是黑色而不是紅色,有兩只肥厚的耳朵,樣子看起來很蠢。那必定是我生命中唯一停留過的兔子。在兔子離開後,我食下人生第一粒大白兔糖。

現在想來,大白兔糖上那只白兔應該是滾藍邊框的,而且沒有大耳朵。想來,我當時食的那粒白兔糖,必定是我父親用黑色油性筆加工過的。我不太愛吃大白兔糖,奶味太重,甜得潰不成軍。有時想起兔子,才會去雜貨店買一包,一個人躲在朋友也找不到我的地方,默默吃下一包大白兔糖。第一次,吃第一粒我就哭出來   ;   第二次,吃完第五粒才哭   ;   第三次……

我很久沒食過大白兔糖了。可是,現在一想起兔子,腦裡浮現的總是那只肥胖的大灰兔。兔子之於我,不再是白毛紅眼短耳的那種生物了。

盡管如此,我天生容易受紅色吸引的特點,並沒有隨著我對兔子的愛好而改變。我與紅色有種奇特的緣分,每當我痛苦,就下意識尋找紅色,而我往往能找到。就好似我後來跟余真賜做愛時,因他總是用很少潤滑劑就直接進入我體內,他在我看不見的地方勾引出絲絲縷縷豔麗的紅。我緊緊咬著下唇,直至嘗到一陣美味的鹹腥,才乏力鬆開牙關,用手指頭揩一揩下唇的牙印,一捻,濕而黏,就著黃臺燈,我看見一小坨紅色附在食指頭,指紋看起來很清晰,一條條線,一劃劃,像老師批改試卷時用紅筆在錯誤的答案下間上一道道橫線。

「朱玉鳴,every   day跟everyday是不同的,你要錯幾次才明白?」

「朱玉鳴,開鑒的『鑒』字上面的部分跟『鑑』不同!」

「朱玉鳴,這個三角形跟那個三角形是全等……」

我再揩一下。紅線變成玉珠,我抖了抖手指,那滴玉珠有一半與我手指頭連結,遲遲不肯掉落到枕頭上。也許我身體的一部分不願意離開身體。我想舔去這滴可憐的血珠,余真賜將我雙手扳倒在枕頭,把我翻過身來,面對面啃咬我的唇,他嘗到我鮮血的味道,比任何時候還要狂熱。

從此,余真賜枕頭上多了一點絳紅淚。

我替余真賜洗了那枕頭袋,但洗完後,那滴紅淚變成一顆黑痣,深深依附於布料上。一個月後,我用剛發下來的薪水買了一套新床單連枕頭套,上他的單位,趁余真賜未回來時替他換了,並丟掉舊床單。他回來,發覺我這樣做,就一拳打上我肚皮,揪著我衣領,緊緊勒著我的脖子。

「你憑什麼丟了我的東西!   你憑什麼!   你以為你是誰!」

「我是……」

「你只是我手下不知第幾個後備而已。」

後備?   我聽了覺得好笑,也真的笑出聲。

余真賜喜歡聽容祖兒的歌,常常戴著耳機,屈在沙發,搖頭晃腦跟著歌詞唱,唱得不難聽,我常常想應該有人要發掘他、捧他做個小歌手。有次他向我勾勾手指   :「朱玉鳴,過來。」

我過去,彎低腰,他把耳機套到我頭上,便聽到一道低沉甜美的女歌聲。我看了余真賜一眼,他隨手在地下拾起一張報紙,自我臀後的褲袋掏出一支紅色marker(我那時剛收工,是以還袋著marker),書寫   :

「這一曲送給你」  

我聽得不太用心,只是記著副歌一兩句重重複複的詞,之後才上網尋歌名   :《16號愛人(註一)》。我問余真賜   :「什麼意思?」余真賜捂著耳機,誇張地唱   :「未知……尚未示意……」

我是個不聰明的好學生。讀書時,工夫都用到抄寫上,以為抄得多次,就能理解課文。我的公開試成績證明這策略是錯誤的。可是,我天生固執,一如我決定在兔子死後就不再容許自己有第二隻兔子。那晚我趁余真賜睡了,便起身坐在地下,拿了他的耳機跟手機,邊聽著那首歌,邊用marker在報紙抄一次歌詞,抄完後便不明白余真賜為何要送我這歌。

這首歌有某幾句切中我的心意與我在余真賜心內的地位,但有更多句歌詞與事實不相符。我便用紅筆間下那些不符我倆處境的歌詞,之後跟余真賜分析   :

「先看第一句   :『苦苦堅持/經已沒意思』,我和你從來沒堅持過什麼。『找這失勢女子』,我從無得勢,你我亦是男子。『男生中只得你/贈我戒指』,我們沒給彼此送過戒指,男生中贈過我東西的,也不是你,你贈過我什麼?   我不是要怪你什麼,只是實話實說。『原來就算最愛我』……這句用不著我說吧?   『何以/我變了你的/16號愛人』,我相信我不是你的愛人,而你就算再識得多人,也不可能同時間有十幾個床伴,應該說我們之間沒有排列名次的需要,就好像跑馬拉松,名次後到一個地步,主辦單位就不會再數那個人得了第幾名——

「我在你心內不應該有名次。還有,這句『當你變了這樣隨便/誰個又要吻』,在現實裡,愈隨便的人愈能獲得更多人的吻。我們就是隨便,才會在結識一星期後就跟對方接吻上床。但這首歌有幾句說得對,比如『隨便/碰上哪個他/都比我更有趣吸引』,其實你從來不覺得我有什麼地方好,只是覺得我夠就手,最後是,」我本來沒打算說到這個地步,可是,我忽然感到索然無味,余真賜這居所的一切都使我感到煩厭,我再也無法從那盞黃光臺燈聯想到什麼,連唯一染有我痕跡的枕頭套都消失了。這裡沒有屬於朱玉鳴的東西,這裡亦沒有屬於余真賜的東西,我們只是恰巧被困在這裡,消磨時間,揮霍生命。

「最後是,」我合上眼,站起身,說   :「『不想再競逐/你的吻』。」

我僵硬站在原地,余真賜把我撲上沙發,騎在我身上,雙手左右開弓往我的圓臉搧巴掌。

「你睜開眼!   有膽講出口,就有勇氣看著我!   你看著我!   看著我!   你不在乎我,因為你身邊有過很多人,是不是?   即使我是第一個告訴你你有胎記的人,你也永遠端出這副樣子,不肯看我!   你看我、你看我……」

我依言掙開眼,天花板處的白光燈在我頭頂搖晃如傾瀉的水銀,我瞇著眼,幾個顏色各異的光暈在我眼前冒出來又爆破,破滅後更生再自毀。我用盡力推開余真賜,他錯愕地倒在地板——他每次暴力地進入我身體,我都沉默地應允他,這是我第一次反擊。

「我不出手,不代表我沒能力。」我擦過發麻的嘴角,說話時有一種神經痛,不能自控地微弱地抽搐,我看見手背上多了一塊火焰似的紅色。我沒有用性去報復余真賜,他說過他在大多數人面前是零號,但在我面前,他永遠要做一號。我當時答應了他。我是個死心眼的人,應承人做一件事,就是用盡我生命力,都要為對方做到那件事,因為我受不得對方露出委屈的樣子,尤其是像余真賜這種人——

這種有著一雙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睫毛又密又長、性情倔強的美少年。我沒有一次不栽在這種人手裡,如果說有一天我會為了這種人而死,那也不出奇。

那一次決裂是在我認識余真賜半年後的事。隔了半個月,余真賜用手機給我傳了幾張裸照——都是他趁我高潮後拍的。我無畏無懼,打電話跟他說   :「如果你要全世界知道你曾跟我這樣的一個人上過床,我不介意你把這些東西放上facebook。我當時忍你、表現出一副害怕的樣子,只是因為我願意縱容你。」

「你真的能夠說不理就不理   ;   要抽身就抽身?」

我答不出,所以掛線。

再過半個月,余真賜趁星期六打電話給我,約我在附近一個商場裡的便利店等,他說   :「你出來一次,我以後就不再找你。」我答應了。

出到去,余真賜白金色的短髮染成比較平實的深棕色,穿著一件淨淺藍色長袖衫,還是套著那條十年如一日的牛仔褲跟那雙人字拖,他一見我來到,就袋起手機,拉著我的手行入商場,像我父親以前牽著小時候的我那般。

他帶我去家品電器部逛了個圈,停留在陳列焗爐的位置前,他問我哪個牌子好。我說   :「第二便宜的那種。最便宜的沒有好貨,第二便宜的剛剛好。」他買了焗爐,要我幫他提,理由是我比他胖,要多提重物,消脂。

接著,我們去到家品部的另一邊,買了不少製作甜品的基本用具   :   磅、餅模、兩個大碗、打蛋器等。還有隔熱手套。這些東西輕,由他拎。我們又去了書局,買了一本最簡單的甜品食譜。以我所知,余真賜一個月的收入才八千多元,扣除二千元租金,今日就花了八百元,一出商場,我就罵了他幾句   :「你賺得不多,今日就洗腳不抹腳,還有一星期才出糧,你手上還有錢剩下來嗎?」

他不答,彎起嘴角,那雙的溜溜的黑眼睛看著我。我用右手提著焗爐,左手沒有提任何東西,余真賜用食指勾著我的尾指,我沒有避開他,因為我知道,我一避開,他臉上的笑容便會崩塌。

「朱玉鳴,我不久之後就能搬屋。我有朋友肯租一間房子給我。是個獨立單位,不是劏房,大約二百呎,前邊是客廳,後邊可以放一張雙人床。有廚房,有廁所。月租二千五百元,下個月就能搬,在這附近而已。」

「你哪來這麼多錢交租?」

「我找了個工作,這份是長工,在一間連鎖咖啡店沖咖啡,很穩當的,不會結業。一個月有一萬一千,我現在做實習,一個月也有九千元。經理讚我表現好,將我的實習期由三個月縮減到兩個月。可惜那家店不容許員工染髮,要染,最多只可染深棕色,所以我就去把頭髮染成這個樣子。」

「九千元……你也要吃,要交水電費,入伙還要買些傢俱,而你現在還未過實習期。」

「你怕我頭兩個月交不出租金嗎?」

「……」

「多個人入來住,租金跟水電費由兩個人攤分,就不難搞。」

我停下腳步,盯著那盛著焗爐的白色紙盒。我們停在街燈旁,那時已是黃昏,但街燈還未亮起。在這一條行人疏落的街上,余真賜一手提著兩袋東西——製甜品用具跟甜品食譜——一手環著我半邊身體,手掌貼在我背上,我們胸口貼著胸口,腿貼著貼,他唇貼在我耳邊   :「你記不記得我的夢想?」

我在想要怎樣回答。

我和他之間沒有原諒與否的問題。他先前待我不溫柔是在我默許之下。決定離開的人,是我。要傷害余真賜很容易,似乎用不著動腦筋就能做到。而他為了哄我出來,卻是動過腦筋、花過工夫的。此刻,我看不見余真賜那埋在我肩窩的臉,無從得知他臉上有否委屈。但他的話語破碎得像句走音的歌詞,觸動了我心內某種記憶。

「喂。」

那個「喂」字聽起來像小孩子牙牙學語、學講「Where」時發出的「Wher」,我想抱著他的身體,可惜手裡提著不算輕的焗爐,做不到。如果我有當過自己是他的情人,我會報復性地詰問他   :「我是你心裡第幾號愛人?   你居然叫我回來?」

但我說不出口。他以後有沒有更多愛人,我也不在乎。對於感情以外的事,我看得很輕——我所指的感情是一種私密的、只有我一人知曉的感情,無關乎伴侶的忠誠,我總覺得要求另一個人在肉體心靈上忠於自己,是愚蠢的,無論我怎樣管束他的生活,他要走,就走,由不得我批准,倒不如一開始就不要求太多東西——我的底線是不容許任何人得知我對他或它的真正感情,而非不忠。我知道,只要我現在答應余真賜,我便能救助一個人的生命   :   他會繼續做這份穩定的工作,不再去網吧那些龍蛇混雜的地方,或許不會再與高危的性伴侶來往,他不再住進劏房,他能有一個更大的空間——至少能透過一扇窗窺見外頭的世界   ;   他會練習做甜品,他會找機會去麪包店做學徒,或者,一年能休個三天大假,上深圳玩幾天,或去番禺看動物。我知道,若我不答應余真賜,以上這一切就會像可樂表面的氣泡,破滅。

想深一層,我對他沒有任何責任。他變好或變壞,跟我無關。但我一想到這一個可能很脆弱、但天真的、有心意的、有計劃過的未來會被我用一句殘忍而真實的話摧毀後,我便發現自己沒有做劊子手的潛質。

「余真賜。」我叫了他的名字,單手握著他一邊肩膊,跟他拉開一點距離,對他說   :「我幫你把焗爐拎上你住的地方就走,今晚我會來找你。」

那晚,我拿了紙筆上去他住的地方。我要他用紙筆默寫一首歌的歌詞——像那天他送我那首《16號愛人》那般,但不同處在於我沒要他戴耳機,是我自己清唱一首我想送他的歌,要他默寫下來。

「『歡笑聲/歡呼聲』……」我一頓,見余真賜抄到「呼」字,才唱下一句,我自己有過經驗,當初抄《16號愛人》時,我必須反覆聽上許多次才能憑空抄出一份無誤的歌詞,所以我才選擇親自唱出來,遷就他的寫字速度。

「……『我真佩服我/還能幽默』……」

余真賜眼圈紅了,像我本來認知的白兔。

「『掉眼淚時/用笑掩過』……『怕人看破/顧慮好多』……」

余真賜緊一緊手裡的筆,現出一種我太熟悉的表情   :   是他拍那張學生照時的表情。

「『不談寂寞/我們就都快活』……」

余真賜右眼掉下豆大的一滴眼淚,他收起那種咬著嘴唇不放的硬脾氣,臉上現出一種我未見過的安寧表情,任那滴淚滑下臉頰,至下巴處時,形成一小點滴也滴不下來的水滴,也沒擦去它。我見到他寫的字體,端正秀麗,他能不能讀書、他為何不讀書,我不知,只是他的字體美得像書法。

「『我不唱聲嘶力竭的情歌』,」我唱得愈來愈低,余真賜平靜地寫,愈寫愈快。

「『不表示沒有心碎的……時刻……』」

「『就無人曉得/我內心挫折』……『活像個……』」

余真賜瞪大眼睛看著我,我知道我必須別開臉,因為我無法忍受他另一滴眼淚自他另一隻眼流下來,與剛才那一小滴凝在他下巴處的眼淚聚合。

「『孤獨患者』、『自我拉扯』……(註二)」我看著他寫完「扯」字,一顆圓潤的水滴落在「獨」字,一遇未乾的墨水即化開成一小坨黑色,驀地使我想起手冊裡有過的一隻黑豬。

我不再唱下去,走到余真賜面前,俯下身,他就直起身子抱著我的上半身。我們交換了一個鹹而苦澀的吻。

「入伙時買個家居電話,好不好。」我這不是問題,而是一句陳述。若我的承諾能成就余真賜一個機會去尋回他的人生,那我不覺得這是一種委屈。

註一   :   容祖兒的廣東歌,《16號愛人》。

註二   :   陳奕迅的國語歌,《孤獨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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