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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我叫喂,曾經常食可樂糖。因為我母親不准我父親給我買可樂,我父親便改而買可樂糖給我吃。吃過後,我還是喜歡可樂那種液態的刺激。可樂糖有可樂的味道,然而含在嘴裡久久未消融,不同於可樂——我不夠五分鐘便幹掉一瓶。

一粒可樂糖夠我食十五分鐘,此後過甜的可樂味在我口裡徘徊不去,直至我喝下一杯水才沖淡那種味道。可樂糖是沒有個性的可樂,本來可樂有讓人嗆喉的能耐,可它變成一枚硬糖後,就只留有甜中帶一份酸的味道,利爪都沒有了。

亞祖知我母親對我父親實施了可樂禁令,就自作聰明的給我買了一大包可樂糖   :   紅色包裝紙,一粒糖的大小約有我拇指紋那麼大。我拆開,那包裝袋永遠殘缺,缺口不能修補,所以也沒有激起我收集的意欲。

「怎樣?   好食嗎?」

我含著糖,點頭,還吃得嗒嗒有聲,逗得亞祖樂呵呵的笑起來。亞祖有一雙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雙眼皮清晰的、就在圓眼的眼皮上劃一道深而幼的痕跡,笑起來時,眼角微翹,像只很愛親近人的小貓。他比我瘦,跟我差不多高,頭髮蓬鬆,像只小刺蝟。我常常笑他不梳頭就上學,他氣惱地說他天生如此。

我比亞祖肥,但亞祖從來不笑我肥。我們知道彼此的真名,卻從來不叫彼此的名字,因為亞祖說   :「好朋友不需要叫對方的名字。我看見你,搭你膊頭,大大聲喊一句『喂』,那就行。」我不想被人知道我跟亞祖的關係好到可以不叫彼此的名字,故我說   :「我還是叫你的名字好了。」

「那你替我取個新花名吧,一個其他人不會叫的花名。」

從此,我叫他做亞祖,他仍是叫我做「喂」。

「喂,今日一齊食lunch。」

「喂,你做了肥佬陳的功課沒有?   還沒?   沒辦法,我借你抄。」

「喂,借枝原子筆給我。」

亞祖除了我之外,就沒有別的叫做「喂」的朋友。那是因為我自小學便跟他相識,見證他家由基層變為中產,由中產底層爬到上層。其實我不覺得我有恩於他,亦沒有給亞祖什麼好處,我只是待在他身邊。他有什麼事就打電話找我,我會聽,錯失了就立刻再打電話給他,單問他一句   :   什麼事。他想找個人陪他去餐廳食飯,我就帶著從家裡帶回學校的飯壺,跟他去他想去的餐廳食飯。

他家剛開始富起來時,我們剛升上中學。他揚起一張五百大元,我立刻按住他的手,低說   :「你顛了!   這裡是學校,財不可露眼。」

「我想給你。」

「給我幹什麼?」

「好兄弟,有錢齊齊分。」

「你神經病,我每年新年逗了利是錢,也從沒有分給你,現在你家裡有錢,也用不著分給我。」

亞祖皺眉,臉帶動人的委屈   :「你不要?」

我最受不得任何人臉上現出委屈的神情,可亦不想收下一筆不義之財,便拿了那張五百元,拉著亞祖入去學校廁所的某一個廁格。我攤開那張皺巴巴的紙幣,看了看亞祖迷惑的臉,便轉過身,以廁格門為桌子,將一張紙幣摺成一隻小青蛙。我將這隻青蛙放在亞祖手心,望著地板,結結巴巴地說   :「這、這……你給我五百元,為了答謝你,我送你……一隻青蛙仔,當回禮。」

亞祖愣了愣,收緊掌心,使我看不見那隻小青蛙,他笑得像隻小貓   :「我會一直保留著他。」我知他講的是青蛙,但他一直凝視著我,使我不得不再問   :「他?」

「他。」

我便像那隻小青蛙般,走入了亞祖的掌心,就再也沒有走過出來。

亞祖在中三時交上第一個女朋友。他把那女子帶到我面前,她是全級長得最秀美的女子,人也聰明。我私下說   :「嗯,很好,亞祖,你真是交上一個好女友。」沒多久,就聽說亞祖與她分手了,我問他   :「那麼好的女孩,你還有什麼不滿?」

他不語。我又問   :「你跟她……做了?」

他搖頭,咬著下唇,用一種我所不能抗拒的表情看著我——那種楚楚的委屈,活像是我辜負了他什麼。我想,那個被亞祖甩掉的女生,臉上也該有這種表情。我別開臉,不想去明白為什麼亞祖臉上有這表情。

過了不夠一個月,又有另一個女孩。這次是隔離學校的,那女子染了一頭暗紅的頭髮,臉上勾畫過濃的妝容,身板子很瘦,可看進別人雙眼時,眼神很挑逗。我一直以為豐滿的女性才能性感,卻沒想過這個瘦骨仙一樣的女子也別有韻味。

早熟的風韻。我想她一定已經不是處子,但這不能妨礙他人欣賞那頹廢的美麗。

我私下跟亞祖說   :「我覺得前一個比較好,但這一個……也有她的美。」

不過幾天,亞祖深夜打電話跟我說   :「我分手了。」

「又分?   這次上了嗎?」

「沒有上。」

「吻了嗎?」

「沒有。上一個也沒吻。我們最多只有牽手。」

我掛了線,那晚再也沒聽亞祖的電話。我在被窩裡不斷翻身。心頭像有一團不斷發大的毛線球,內裡很多棉線纏在一起,愈扯愈緊,漸漸成為一團不能解的死結。

翌日回校,我沒有主動跟亞祖談話。那天午飯時段,亞祖買了一大包紅色包裝紙的可樂糖,重重放在我桌上,那一大包少說也有七八十粒。他親自拆開那包可樂糖,提起我一隻手,將一顆糖放入我手裡,攏起我的手指,我便看不見可樂糖。他幽幽地說   :「我請你食可樂糖,你別生氣。最多以後不再深夜打電話給你。」

嚴格來講我沒有生他的氣——電話的事也好,女朋友的事都好。我只想亞祖正正經經地交個好女友,不要行我這條路——當然我身邊的人都不知我行了這條路,甚至我自己現在還不太肯定是否真要行這條路。

「不是這問題,我其實……」我想說我根本不喜歡食可樂糖。但亞祖逕自拆開第二粒,不顧這裡還是課室,就強將糖塞入我口。糖強硬地頂著我的門牙,我不肯讓它入來,亞祖更用力將糖推入我口裡,門牙一陣麻痛,我還是鬆開牙關,讓糖滾入我口裡。我看著亞祖臉上的笑容褪色,連忙說   :「很好吃。這糖,好吃。」

亞祖不受我這套,反問   :「你說,是什麼問題?」

我欲言又止,最後選擇捧著那大包可樂糖,打量桌上那殘缺的紅色包裝紙,說   :「你別玩弄人家女孩子的感情。拍拖嘛,要不就別去招惹人,既要去染指人家女孩子,就認真一點。」

亞祖狠狠踢了我桌腳一下,就走了。再也沒叫我喂,再也沒給我買可樂糖。亞祖從此沒了唯一一個可被稱為「喂」的朋友,而我也失去了叫亞祖做「亞祖」的資格。

中五畢業,亞祖要去英國留學,沒四五年都不會回來。有可能讀完書留在英國那邊找工作。每個人愈講愈誇張,我最後聽回來的版本是說,亞祖的父母希望他在英國順道找老婆,沒生孩子前都不回香港。

我在公開試中失利,升不上去,十八歲也未夠就失學了。也無大感想,我向來沒有書緣,平時有空就愛塗塗畫畫做手工,不務正業。我母親說做人最要緊是有骨氣,我父親說做人最要緊是腳踏實地,我妹說做男人最要緊是溫柔。我家人說,這些特點我全都有。

亞祖離開香港前夜給我打了通電話,而我次日沒有去送機,因為要去上part   time。過了一星期,亞祖給我寄了一張明信片,上款寫「喂」,下款寫「亞祖」,正文簡潔。

「其實我不想走。

為什麼會搞成這樣。」

我買來一疊白信紙,在信紙上用紅色筆寫著   :

「陳奕迅《最佳損友》」上款寫亞祖的真名,下款寫我的真名。

不過一星期後,亞祖又有來信   :

「我們只是朋友嗎?」上款固執地寫「喂」,下款固執地寫「亞祖」。我們浪費高昂的郵費,在一張張美麗的明信片背後、一張張寬敞的白紙上面,寫著一兩句僅有的話語。

這是我最後一封寄給亞祖的回信   :

「人有悲歡離合,此事古難全。天涯何處無芳草?」我在信裡包了一粒可樂糖跟一隻用五百元紙幣所摺的青蛙仔,寫下   :「P.S.   這是當日我放在你手心的青蛙,這是當天你放入我手心的可樂糖,它們都掙脫了。」

上款寫   :

「亞祖」

下款寫  

「最後一次的

喂」

從此,我不再吃紅色包裝紙的可樂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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