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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似朝陽

(4)   她似朝陽

        我把這些往事說給了詹晴軒聽,他不可思議的瞪大眼。

        「你們游泳老師什麼都沒說的嗎?沒發現有人溺水?」

        應該是沒有發現的,一班有將近五十人,一夥人在岸邊圍著,很難發現有沒有人落單。

        當時因為溺水的陰影,我好幾年沒有下過水。

        「如果真的說,為什麼喜歡她。」我好像抓住了一些事,「大概是因為她身上對生命的熱情吧,還有義無反顧的勇氣。我很欽佩她。」

        不管什麼時候看到林榕君,都能感受到她的熱忱。對所有事都是這樣,不管喜歡不喜歡,她都會樂觀去面對未來。

        「她身上有很多,很多我羨慕的東西。」

        「所以你是羨慕她身上的特質才對吧?」

        不是。我知道不是。

        可是不能怪詹晴軒不懂,畢竟我自己也都是最近才明白這種複雜的感情。

        「她似朝陽,是我心之所向。」不知道是在對他說的,還是對我自己說的。

        到最後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懂不懂我的意思。

        大概是懂的吧。

        上了大學以後,詹晴軒的生活圈在北部比較多,從他的學校要來到我這邊,即使騎快車也要一半天。因此他每每過來一趟,就會在我這邊留宿一晚。

        今晚也不例外。

        說要在我家睡一晚,連換洗衣物都帶上了。

        我倆一人睡床上,一人打地舖睡地上。關燈後,明知道彼此都沒睡著,也是默默無話。

        有時候即使是沉默的陪伴也讓人安心。

        「林蓉,喜歡的東西就要去追求。」他過了很久才開口,久到我以為他已經睡著了。「妳會為了全校只有一個名額的獎學金努力,為什麼不能為了真正喜歡的人嘗試看看?」

        寂靜之下我沒有出聲。

        世界上擦肩而過的人千千萬萬,有些人總會在漸行漸遠前留下點什麼痕跡。

        有些過客卻是會在你生命中占了一大部分,明明曾經都是彼此的唯一,再見後卻只能相顧無言。說不定下次分別後,彼此都已經認不出來了。

        對林榕君並非不能努力,那只是恐懼。

        害怕因為一時衝動過後,兩個人會各自飛遠,再見時只會遙遙一個點頭。

        如果是這樣,我寧願繼續沉默下去。

        我一直以為我足夠堅定,堅定到可以維持好這段關係。維持住我與她從小到大的情誼,無關情愛,只論友誼。

        我沒有想到,打破這種平衡的一天會來的那麼突然。

       

§

        一個月前,林榕君就拿給我看過他們社團的活動海報。忘了是什麼節日的同人漫展了,算是二次元裡的文化。我不是很懂這些,卻也在她經年的嘮叨中,有了一些初步的認識。

        總之,就是一群人,打扮成自己喜歡的動漫人物的樣子,在展覽場上賣一些同人小說漫畫。

        剛進大學那年,我就被她以「人員不足」的名義,穿上了漢服,在秋天的天氣頂著陽光,披上了大氅。

        「林蓉你長的英氣,穿男裝一定很好看啊啊啊!」她小臉因激動而通紅。

        就因為如此,那天最後是以我中暑為收場。

        說多了。

        她一個月前告知我的那個活動,好像是乞巧節。就是古代的情人節。同樣也是缺了一個人要湊一套角色,希望我過去串場。

        林榕君為此興致勃勃的打包了兩個行李箱來到我的公寓來。

        除了詹晴軒以外,她是唯一一個會在我這裡留宿的人。甚至在我這裡都準備好幾套她的換洗衣物,牙刷毛巾。

        「那天我不是去聚會嘛?我跟小學弟說了我其實蠻喜歡他的...」她一邊說,一邊目光直直地望著電視的方向。

        「嗯,然後呢?」

        「然後,然後他女朋友就來了啊哈哈哈哈哈!我的天,超級尷尬妳知道嗎?」

        我拍拍她的頭,無聲的安慰她。

        其實她一直都是這麼勇敢的人,坦然的放下,坦然地離開。我很清楚,所以我寧願跟她藕斷絲連。

        那晚,無論是我還是她,都沒有說太多話。我是已經麻木了吧?可是我不知道她是怎麼想的。

        隔天她不到七點就起床了,說真的,她也只有這種時候會起得早。要是隔天是早八的課,她可以直接賴床到七點五十分。

        我那時不是很懂,為什麼擺弄我的頭髮可以花那麼長時間。假如說是她那一頭長髮就算了,我的頭髮堪堪只到肩胛骨。雖然不是說烏黑滑順,至少沒有受損過。後來照鏡子,我才看出來,她在側面編了一個小辮子,才把假髮片裝上去,挽成一束。

        多虧了這副紅衣俠女的扮相還有她花了一小時才完成的妝,那場活動結束後,我拒絕了五個男生的邀約。

        如果說,我喜歡上的人不是林榕君就好了。

        或許我會跟某個還過得去的男孩子去喝咖啡,看夜景,談一場普普通通的戀愛,辦一場風風光光的婚禮。

        可惜我喜歡上了她。

        那麼就不存在或許。

        「林蓉!妳今天這套衣服好看吧!」沿路,她的笑幾乎沒停下來過。

        看的出來她是真的很開心,她開心就好。

        「我跟妳說喔!這套衣服是我設計的!」她走在我身前,回頭倒著走跟我說話。「也不能說是我設計的啦,應該說,這是小說裡的人物角色,小說是我寫的喔!所以說,妳現在扮演的是我女兒!」

        「小說是妳寫的?那衣服不可能是妳設計的了吧。我記得妳高中美術課都是低分掠過的。」我惡劣的笑了笑。

        「妳有點過分啊。衣服是我們社長設計的啦,我跟她商量了很久呢。」

        林榕君拉了拉她自己身上那套粉色襦裙,突然停下腳步。

        「我跟妳說!這部小說在上個月被出版社簽約了喔!」她笑得很燦爛,隱約露出了點驕傲的神情。

        「我保密了一個月,終於可以告訴妳啦!」

        「我第一次挑戰百合小說耶,有些地方真的很難描寫...兩個女生的戀愛,感覺好複雜。」她癟了下嘴,「可是寫完好甜啊嗚嗚嗚!我跟妳說,小說原型是妳耶哈哈哈!想不到吧!」

        我沒有想過。

        我的腦中一片混亂。

        我不知道這代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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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沒有更新,今天突然打開,發現有100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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