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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Chapter 2. Love at the First Sight. 王梓婕.

太陽般的喜歡   Love   Like   The   Sun.  

 

Chapter   2.   Love   at   the   First   Sight.   王梓婕.  

 

 

      陰雨綿綿,而他是太陽,總是在人群中,格外亮眼。  

      那是一個月前的某一天,我第一次見到他的那天――  

 

      「王梓婕!妳要走了喔?這麼早?才剛打鐘而已欸!」我的好朋友黃亮芹見我揹起書包,問。  

      「抱歉啦,我開始打工了嘛,改天再陪妳去書局!」我雙手合十向她道歉,畢竟前幾天就已經約好了。  

      她也沒刁難我,「沒事啦,我自己去就行了,不然,等妳哪天有空,我們再一起去吧?妳那天不是也說妳要買筆記本嗎?」  

      「嗯嗯,真的抱歉喔,我們再約吧!」  

      「知道了知道了,妳快去吧!幾點的班啊?不會遲到吧?」她擺擺手,抓著我的書包,把我推向教室門口。  

      「五點半到就好,不會遲到啦,」我燦笑著:「那就明天見喔!」  

 

      我小跑步的離開寫著「高一丙班」的教室。一到走廊上便能嗅到,濃厚的溼氣,布滿空中的灰雲,遮擋了陽光,黑壓壓的,而雨也從最初的一滴一滴落下,轉瞬間成了傾盆大雨。  

      「啊,在下雨啊?幸好我有帶傘!」  

      雨嘩啦嘩啦地下,我拿好雨傘,向樓下探了探頭。這個時間就急著離開的學生還不算多,看來今天不會有被堵在樓梯間裡人擠人的問題了!  

      我雀躍的,一蹬一蹬。下了樓梯,撐起傘,出了校門,過馬路,就到了我打工的咖啡廳門口。  

      嚥了嚥口水,還是難掩緊張,第三天上班,難免嘛。  

      我推開有幾分重量的玻璃門,向店長和同事們點頭微笑,就當作是打招呼吧?畢竟我也才來沒多久,熟絡的同事不多。換上制服後,又是忙碌的一個午後。  

 

      放學了,客人越來越多,而外頭的雨沒有要停的意思,反而越下越重。老實說,我並不是那麼擅長應付「人」,所以每當客人多的時候,便會有些吃力,加上外頭的雨和濕氣,壓得我都要喘不過氣了。  

      後來,等稍微不是那麼忙碌,我便以「清理門口積水」為由,終於到了外頭。雨雖只有變小,仍未停,不過比起室內,那是通風多了。  

      看了綿綿細雨,我彷彿進入了自己的小世界,半哼著旋律,邊清理著積在人行道凹陷裡的雨水。  

      這時,有個撐著黃色雨傘的男生從我面前走過。  

      天色偏昏暗,人行道邊亮起的霓虹燈,車水馬龍的人潮。吵雜、快速、忙碌。我不知自己為何會在這樣的環境下唯獨注意到他。也許是因為他的傘的眼色在人群中顯得突兀,也許是因為在城市的冷漠之中,唯獨他有溫度。  

      「妳好。」我抬眸,迎向一個明亮的莞爾、點頭:「雨天還要上班,辛苦了。」  

      那陣溫度透過他的眼神是我的瞬間傳入。  

      他並未停留,也並沒打算等待我的回覆,只是逕自的走著,出現,又離開。  

      突如其來的招呼,我尚未反應過來,他的身影已消失在我面前,而我只是目送他離開的背影,感受他笑靨的餘溫。  

      我沒看清他的臉,也不曉得他的姓名,不過我想,要是我再一次遇見他,我肯定能夠認出,「啊,是你。」  

 

      我知道,他的招呼只是剛好,要是今天站在這裡清理積水的人不是我,他仍然會對那個人微笑。一切都只是因為他特別有禮貌。  

      只是那個莞爾一笑已如烙印班刻在我腦裡,那日後,便時不時憶起。  

 

      一切都太過神奇,猶如命中注定。好吧,也興許是我的幻想罷了。  

      隔天的同一時間,他也揹著書包經過,還在打工的我,只能遠遠的,透過店內的玻璃窗看著他,出現,再消失。一下溫暖,卻又在轉瞬間空虛。  

      我猜想,這是他放學回家的路。他天天經過,偶爾會轉頭看看店內,掛上不經意的笑顏。而我總是期待他看見我,卻又不敢讓他看見我。詳細原因,我的腦子不明白,我的心更是不解,這感覺既矛盾又詭異。  

      久而久之,他已經不只出現在窗外了,還出現在了我的夢裡......  

 

      不自覺等待,不自覺欣悅。  

 

      我想,我是想要認識他的。但他離我好遠,明明只是一面落地窗的距離,我卻又覺得遙不可及。那大概就是,當我發現他揹著的是和我同校的書包時,我一天比一天期待了的原因吧。感覺,我們之間好像多了點什麼......關係,我彷彿看見蠟燭被點上了火光,那是與他相識的希望。  

      雖然我未曾與他面對面談話,他也未曾注意過我的存在,但是我知道,我好像早已讓他成為了對我而言並不微不足道的存在。  

      那種,光是見到就覺得雀躍,對到眼也激動,看了一眼就彷彿吃了糖,沒見到就像是喝了苦茶,又或是吃了檸檬一般難受。他甚至能影響我一天的情緒。  

      我不傻。  

      就算沒談過戀愛,看過太多言情小說和少女漫畫的我我確定,我喜歡上他了,那個我連姓名都不曉得的陌生人。  

 

      我開始偷偷打聽,畢竟,喜歡人家,連名字也不曉得,合理嗎?  

      後來啊,我的朋友告訴我:原來,他是高二甲班的學長――李宥權。  

 

      「李宥權啊......」我的嘴角浮起極為曖昧的弧度,「好好聽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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