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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不指名道姓的公審

在這個新班級裡。

在班上是個完全不起眼的角色,長相不起眼、成績中等、對班級也不熱心的人。

戴著黑框扁方形眼鏡,眉毛間夾著幾顆猖狂的痘痘。

當個不起眼的人沒有關係,我偏偏做了錯誤的決定,不服做個不起眼的人,硬是想讓自己成為核心角色。因為我還以為自己是小學的那個風雲人物吧!

真傻。若我回到那年,會把自己揍一頓的。

首先你要知道我這種女生,是你不會抬頭多看一眼的那種,絕對不會。

如果你對我的外表有夢幻的想像(有些人會說被討厭是因為被忌妒?無稽之談。),勸你不要這麼想,說不上是醜,但就是土氣、不符合私校學生的口味。

有一種討厭是因為忌妒,敢怒不敢言,仍被對方踩在腳下;有一種討厭是看不起,直接把對方踩在腳下。我是後者,被踩在腳下的那個。

校園中的金字塔很奧妙吧。

話題走偏了。

雖然我現在告訴你們我很不起眼,但當時的我是很自負的。我說過我小學算是個受歡迎的人,如此的印象深深刻在我腦海,所以我一直以為我的國中生活也能如此風光,我甚至一直以為自己很漂亮呢!

客觀層面來說,我唯一端的上檯面的優點是喜歡用文字寫出自己的想法,也寫得不錯,作文成績一直是班上的頂端。

「今天要來念一篇同學的周記。」,班導手上拿著藍色的週記本,念了出來。「我認為讀書是為了自己,很多人說已經盡全力讀書了,但他們並沒有用盡全力才會說出這種話...」我的耳朵又紅又燙,念完後,她用那清脆而甜美的聲音說:「這位同學寫得很有道理!可是我覺得她自己做的也沒多好,還要好好加油。」

我頭垂得低低的,心裡難受的好像插進好幾根針,緊捏著冒汗的手,雙耳紅的發燙,難堪不已,明明沒做錯事,卻覺得羞愧而抬不起頭。

這就像是一種無聲的公審,就像是老師再向全班說:「這個學生很自大,這個學生成績爛還敢寫大話。」

老師,你不是說周記是跟老師溝通互動的筆記本嗎?那為甚麼你念出我用心寫的內容不用問過我?為甚麼要批判我所表達的內容?

你會說老師又沒有指名道姓,有必要反應這麼大嗎?所以不指名道姓,就可以當眾羞辱一個學生嗎?

這就是對老師的信任凋謝的第一片花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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