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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夢始

這是,一個夢。

眼前是一片黑色的迷霧,霧濃,我行走其中,彷彿在暴風雨的深夜,雨水打濕我的窗台,伴隨撕裂天空的閃電和震動大地的雷鳴,莫名的恐懼瀰漫開來,如被浸濕的窗台暈開一片根本來不及擦乾的痕跡。

喉嚨猶如被一隻看不見的手不輕不重的掐著,恰好喘得過氣,卻仍有一種即將窒息的錯覺。

我應該在呼吸的,可我感覺不到。

血液的流動、肌肉的顫動、皮膚的觸感……通通感覺不到。

這真的是一個夢。

我告訴自己,既然是夢,就往前走,看看前方還有什麼。

走了很久,其實算久嗎?我只覺得似乎是過了很久,但並沒有工具能讓我測量時間,我只是有這一種感覺。

霧很黑,然而,就在我誤以為連時間都要凍結之時,盡頭出現了一團微微的白光,光裡有著什麼東西在閃動。

我連忙跑了過去──沒有腳步聲,但我的確在跑著。

白光裡,是一本巨大的書,好像有一個看不見的巨人翻動著。

書頁翻動很慢,慢到我能一眼看清上頭記載著一些文字,慢到我能看見空間有一支隱形的筆正緩緩書寫。黑色的墨跡,準確又漂亮的暈染上去,一行又一行相當整齊。

它寫的,似乎是某個人的札記,十分的生活化。

我挺有興趣的,因為偷看別人的札記是一種邪惡的快感。

這裡沒有別人,既然它要寫,我就看吧。

從未犯過罪的我應該是一個好觀眾的。

「八月十七日,晴天。

今天是我十一歲的生日,但沒有人記得。我想要吃一個巧克力蛋糕,媽媽也忘記買了,因為她根本不記得我的生日!她大概只記得要給弟弟多一點零用錢,因為前幾天他哭著回家說肚子餓想買點心口袋裡卻連一塊都沒有。

弟弟的導師說他今天賽跑得第一,為了獎勵他,還給他買了一瓶可樂,他喝得滿嘴都是,卻不分我一口,真小氣!放學時還自己一個人偷偷跑掉,讓我在校門口等他好久,結果媽媽來載時,才發現他跑到對面的黑店買刮刮卡了,把今天的零用錢全部花光了。

媽媽看起來很生氣,很想打他,結果沒打,因為回家後媽媽要急著去煮飯,所以沒時間打弟弟。我坐在客廳的地上,手裡拿著一把生了鏽的小剪刀,在剪媽媽給我分派的工作。這種工作為什麼只有我做,弟弟都不用做?還在那邊看他的電視,根本不過來幫忙!這些布的線頭很難剪,剪到我的右手食指都腫了,好痛啊!希望我把這些剪完後,媽媽可以記得明天補給我一個小蛋糕。我真的真的好喜歡吃蛋糕!」

我有點訝異,因為這手札的遣詞用語很像是一個小學生,難道我在看一個孩子的日記?

這孩子似乎還不是很習慣寫日記,我等了很久,那隻無形的巨手翻了好多空白頁後,才又終於出現一些筆跡。

──我其實也不寫日記,但遇上有感覺的事時,會在事後用一首簡短的詩文描寫下來,存放在手機中。當然,這是我成年很久很久之後才有的習慣。

而來源,不過是一份愛。

日子一下子跳了好遠,如同一眨眼過了四季。

我眼前吹過了西南風,筆下的時間來到了夏天的尾巴。

「十月九日。

家裡有點黑,客廳的燈只開了一個,媽媽坐在木頭椅子上,還在剪線頭,我才剛剪完,跟媽媽要求休息一下。弟弟在吃水果,一邊看卡通,那種機器人的卡通我覺得不好看,本來要叫他轉台,可是媽媽說給弟弟看一下,等一下他要去睡覺了。我看到時鐘指針已經超過9,爸爸卻還沒回家。我問媽媽爸爸怎麼還沒回來,媽媽不說話,叫我休息完繼續剪,明天人家要來收貨了。我有點不高興,弟弟什麼都不用做,而我已經做了一個多小時了!很累耶!我都不能玩一下下嗎?

媽媽不聽我說,等弟弟把水果吃完,然後一直趕他去睡覺。我跟媽媽說我手痛,不想剪了,也想去睡覺。媽媽說好,我耶了一聲,趕快衝回房間。媽媽根本不知道我還不想睡,只是想趁機休息,好險沒被發現!

房間沒有玩具可以玩,我也沒有什麼玩具可以玩。媽媽幫我買的洋娃娃沒有衣服換,一直都是穿著同樣的洋裝,我看得有點膩,跟媽媽說還想要一個洋娃娃的衣服禮盒,但是媽媽已經幫弟弟買了一台模型車,不幫我買了。我很不高興!又是弟弟!

弟弟的床在我的床旁邊,他已經睡得跟一隻豬一樣,我有點睡不著,趴在床上,客廳的燈從門下面的縫縫擠進來,媽媽還在工作。

沒多久,外面有開門的聲音,爸爸回來了。媽媽的聲音忽然很大聲的問爸爸又去哪了。爸爸也很大聲,但是我聽不清楚他在說什麼。媽媽又問爸爸是不是去打麻將了,爸爸這次的回答我聽到了,他說問那麼多幹嘛,媽媽很生氣,說爸爸已經輸了好幾次了,到底還要輸幾次錢才甘心。

輸贏是什麼?爸爸又輸給誰錢?贏了就有更多的錢嗎?我不知道。

媽媽氣得大吼大叫,我在房間裡被她吵得越來越有精神,爸爸也越來越大聲,兩個人吵的像廟會裡熱鬧時在放鞭炮,可是卻一點都不熱鬧。我聽得很難過,把耳朵捂起來還是一樣。最後媽媽大叫一聲,要不然婚離一離!

離婚?我嚇了一跳,離婚是表示不要我們了嗎?

我下了床,想衝出去,卻怕被罵。只好偷偷開小燈把這件事情記下來,然後再翻翻我抽屜裡的小豬錢桶,還沒滿,只有一半。」

看到這裡,我的心抽了一下,回憶洶湧,彷彿又回到了還住在一條龍平房裡,那顯得光怪陸離的日子。斑駁的記憶,腐敗的很快,再回想,似乎什麼也記不得,大概被封了印。

人對於最痛苦的記憶會選擇性的遺忘,其實那並不是真的遺忘,而是將它埋住了,逼自己不去回想。只是每當午夜夢迴,寂寞孤單像白蟻啃噬木了的心時,那些不堪總是從碎屑裡飄出來,不斷迴圈繞著,在你眼前播放著小電影。

將自己的掌心用指甲掐出血痕了,仍然無法快轉。

除非失憶,否則哪有甚麼遺忘。

偏偏只有快樂的記憶總會流失,流向望不見底的深淵,被一堆痛苦所掩蓋,然後成為養分,將痛苦滋養的越發盛大。

這明明只是個夢,我卻覺得已經痛的神經作痛。

蹲下來,用雙手抱著自己的膝蓋,試圖想放空自己。

有多少的夜晚,我曾經在窗台邊這樣抬頭仰望?記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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