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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第一章-好友聚餐

在一家火鍋店——

   中午十二點半,因為午餐時間接近,人潮很多,人來人往,坐在靠近冷氣位置的三位女子似乎在等人,餐點送來也沒打算先吃,不在乎人潮多不多,不過也因為先打電話有訂位,所以才能坐在這裡等人來。

   過了十分鐘,一名女子踏進店裡,便朝著那三位女子的位置走,之後才慢慢坐下來,馬上遭到三位女性朋友的口水攻擊。

   洪夜音挑挑眉,「晴雪,妳這次又睡到幾點了阿?雖然妳是有說要睡到中午,但都十二點四十分了欸!妳是睡到三十分才起床趕緊衝來的嗎?」她和王晴雪從國小五年級就是同班同學,家近又常一起回家,只不過國中開始不同校但依然有往來,到高中一樣念貴族學校,同班又同校,之後大學又一起進入H大同樣念外語系。

   王晴雪懶得理她,先吃著海鮮火鍋,她剛睡醒不久,肚子正好餓了!才懶得理洪夜音呢!

   「夜音,妳自己也很常遲到阿!要不是常常是晴雪順路去載妳,妳八成一定是最晚到的。」開口說話的是林夢亞,她只是事論事,沒有特別坦護誰。

   比王晴雪更早吃東西的林茉婷開口了,「好啦!不要這樣,我們也沒說一定要哪時候到阿!晴雪不也說了要睡到中午嗎?要不是我晚上有事,不然就改約晚上了,而且是我肚子餓了想吃東西才提早來的,不要怪晴雪啦!」她是標準的愛吃鬼,正餐時間沒辦法忍受兩個小時內空腹,她會受不了。

   雖然她在學校也都忍著食慾,為了顧及形象沒有大吃特吃真是該感到奇蹟。

   王晴雪吃到一半打著哈欠,才終於開口,「我昨天很晚睡欸!多體諒一下我好不好?要不是茉婷今天晚上有事,不然我想直接睡到下午。」她不愛吃只愛睡。

   她和洪夜音、林茉婷、林夢亞打從一起進入貴族學校時,因為「共同點」而成為了好友。

   一開始她們是因為聊著小時候看的「卡通」,才意外的成為好友,之後四個人也因為低調、想法相近,還有對男人的看法都差不多,所以常常膩在一起,根本跟連體嬰差不多。

   上大學後,林夢亞和林茉婷因為打工所以很少出來聚聚,也因為不同科系才難以相約,但也沒有因為這樣而疏遠了彼此的感情,反而更珍惜現在有的時光。

   也因為林夢亞和林茉婷太忙,她和洪夜音也只能常常膩在一起,連假日都一起出門逛街,她們兩個共同點是——都是愛動漫一族的。

   或許也因為認識夠久,也或許是因為同樣的興趣才使兩人膩在一起,連唱日文的卡拉OK都只相約兩人,另外兩人不懂日文也不懂動漫,所以在這方面她們也沒交集,重點是林茉婷和林夢亞完全是音痴,所以根本不可能來唱卡拉OK,這讓王晴雪感到有點可惜。

   「妳又在忙什麼了?」林夢亞沒有同情也沒有體諒,她又不是第一天認識王晴雪,她熬夜根本正常好不好?

   「寫小說阿!」她瞪眼,「妳知道我每天都被催稿欸!我還得多出門多看書,靈感才會一直來才有辦法寫下去。」

   「誰叫妳把小說當作副業?妳明明還有一份正常的文書秘書工作,妳幹嘛又沒事寫啥小說?」

   「拜託!不知是誰說叫我去投稿多賺賺零用錢,現在卻反問我沒事寫啥小說,妳在「踩自己的腳」嗎?」王晴雪覺得林夢亞早就忘了自己說過的話了。

   果然,林夢亞皺了眉頭,用了不確定的口吻問:「有嗎?什麼時候說的?」原諒她才二十三歲而已就得了老人痴呆,她說這句話的時候是幾歲?

   「妳二十歲的時候。」王晴雪歎息,果然阿!全忘光光了!

   「拜託!都三年前的事情了,妳要我記得很難欸!」她打哈哈帶過,根本早就忘了這回事。

   一提到小說,林茉婷眼睛一亮,笑嘻嘻的說:「晴雪寫完記得告訴我結局就好,不用給我看了!」她是看小說會睡著的人,所以直接告訴她結局比較可以接受。

   洪夜音聳聳肩,「現在是我為妳的書封面畫著呢!雖然我喜歡畫畫沒錯啦!但是妳書不要寫這麼快,我怕我趕不上。」她其實幫王晴雪畫小說封面也是副業,她跟王晴雪在王晴雪的媽媽公司上班,只是晴雪是文書,她是設計方面的。

   不過看在晴雪書賣得不錯,薪水也有給她,她是沒有什麼不滿啦!

   「晴雪妳不是回家了嗎?妳媽沒叫妳?」

   「她出去了阿!怎管得了在我身上。」

   「真搞不懂妳欸!住家裡包吃包住,甚至有傭人為妳服務,妳幹嘛沒事自討苦吃搬出去外面住?住家裡不是很好嗎?」林夢亞是老大,下還有兩位妹妹,又跟奶奶住在一起,絕不可能搬出去外面,她其實挺羨慕晴雪的,不像她每天下班趕著回家煮晚飯。

   晴雪吃了一口高麗菜,才回答,「我在公司都能見到我媽了,我不想下班還要面對我媽,我不喜歡下班後還要見到主管。」

   想想也是,即使主管是自己媽媽,她也不想要下班還要聊工作,多麼煩阿!下班後當然要好好休息阿!誰還想再提工作的事情?

   她的媽媽楊茜玲,是一家電腦公司的經理,即使是母女也要公歸公、私歸私。

   「欸!妳們有打算參加同學會嗎?我前幾天有被班長問到。」聚會的同時,順便問問身旁的好友。

   「不去。」王晴雪先開口,她除了跟她這幾個好友,跟班上的人又不熟,何必去呢?

   「妳們不去我也懶,省得尷尬。」洪夜音也不熟。

   「同學會辦在哪阿?」林茉婷好奇問問,畢竟她念大學才開始用手機,根本沒有高中同學的連絡方式。

   「逢甲阿!」林夢亞翻白眼說著,「我們在清水欸!為了一場同學會跑逢甲,根本瘋了好不好?」清水到逢甲的距離已經可以去一趟台北了欸!

   「太遠了吧?班長他們瘋了不成?」王晴雪驚呼道,大多數人應該住這裡居多不是嗎?怎會把同學會辦在逢甲呢?

   「說他們瘋了妳也不差。」林夢亞直言道:「妳不也為了工作跑到台中市區嗎?明明這裡有工作嘛!」

   「拜託!妳這樣也可以比?」王晴雪搖搖頭,「我是為了工作,不能比較好不好?要不是我媽公司在那邊,我也不想搬這麼遠。」

   其實住市區也有好處,想買什麼都是很方便的。

   林夢亞歎息,即使她放假也不能隨意出去也不能太晚回家,她覺得好煩阿~~

   她甚至想過,像晴雪一樣搬出去住會不會很自在呢?

   姐妹淘散會之後,林夢亞和林茉婷都各自回家,而洪夜音因為要去買書,王晴雪只好回家。

   踏入一百坪的白色豪宅,她臉上有點不情願的表情,她其實比較想回去自己的租屋,而並非這裡。

   要不是她老媽威脅她要來抓人,她十分很不想回去阿!

   回家只會感到尷尬,又麻煩、又……

   「晴雪,妳什麼時候回來的阿?怎不跟我打聲招呼呢?」一股低沉的聲音,一聽就知道是男生。

   王晴雪不用轉身,也知道那個聲音是誰。

   讓她覺得麻煩又火大的「哥哥」,范政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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