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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01】慣性依賴

【01】慣性依賴

      "鈴、鈴鈴鈴、鈴鈴…"

      鬧鐘在木質的床頭櫃上用力的咆哮著,一隻手從包裹得十分密實的棉被裡伸了出來,東摸西摸的才將鬧鐘摸了下來,摸索了開關半天,仍沒能阻止它那驚天動地的鈴聲,棉被裡的人一惱,便果斷的將手裡的鬧鐘往牆角摔去。

      象徵性的抽搐了幾聲斷音,鬧鐘便一聲不響的躺在地板上陣亡了。

      床上的棉被團蠕動了一下,裡頭的人很快地再度進入了甜美的夢鄉。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陽光從窗戶上的百葉窗縫隙滲了進來,這一次發出震動和鈴響的,是男人放置在床頭櫃上的手機。

      包裹在棉被裡的人總算露出了黑鴉鴉的頭,烏黑的捲髮不規則的散落在他面前,他扒了扒頭髮,一臉不悅的看著手機上的來電顯示。

      "仁,你起床了沒?"

      「唔…」男人昏沉沉的咕噥了一聲,再度將頭埋進柔軟的枕頭裡。

      "快點起床了,你今天不是還要進公司去開會嗎?還有鬧鐘呢?昨晚不是告訴你要記得調鬧鐘嗎?"

      「摔了。」

      "什麼?"

      電話另一頭的男人顯得有些緊張,面對嚅咽不定的語音更顯得有些焦躁。

      「…我說摔了!」

      靳仁不耐煩的提高了音量,耳邊這個嘮嘮叨叨的傢伙可不比老家的老媽子來得纏人。

      "你居然把鬧鐘摔了?!這可是這個月第5個鬧鐘了,兄弟…我知道你壓力大又有起床氣,可是你也不能這樣拿鬧鐘出氣吧?"

      電話的另一頭傳來了無奈的吐氣聲,"真是的,怎麼我打電話叫你起床的時候,你就不會摔手機出氣?"

      「………」

      靳仁懶得開口解釋,那是因為一個幾百塊的鬧鐘怎麼可能比得上上萬的iPhone珍貴?

      "反正,快點起床吧~我20分鐘後到你家接你。"

      掛上電話,沈聿悠看著腕表上的指針,幸好今天要到中午才需要進公司,要不然被靳仁這麼一折騰,他可是吃不完兜著走。

      甫踏出房門,沈聿悠便看見外出歸來的哥哥,手裡提著星巴克的袋子,估計是早上運動完悠哉悠哉的去星巴克吃完早餐回來了。

      「嗯?這麼早啊?今天不是說中午才要進公司嗎?」

      將袋子放在茶几上,沈聿純瞄了一眼牆面上的鐘,時針指向七點半。

      「我要去載仁去公司。」

      「唔?你這個司機做得還真是盡責,你怎麼不乾脆去他家當管家算了。」

      沈聿悠笑了笑,並不把自家哥哥開得玩笑話放在心上,反正這十年來,日子一直都是這麼做的。

      「你啊~好不容易跟公司簽了約,可別顧著兄弟道義把自身的前途給毀了,媽媽可是會擔心的。」

      沈聿純掃視了這個弟弟一眼,他很清楚自己說了也是白說,便悻悻然的閃身走進自己的房間。

      「喔~對了,我今天打包完行李,要搭半夜的飛機去法國,其他的你自己料理了。」

      從房間裡伸出一隻比Yeah的手,沈聿悠也只能無奈的搖搖頭。

      這就是他的哥哥,做事一向不受拘束,想幹麻就幹麻,今天早上人還在國內,可能半夜就不知道降臨在哪個國度了。

      不知道是不是受到兒時漂泊習慣的日子和生活環境的影響,這個哥哥跟他感情雖好,但是性格上卻是南轅北轍。

      明明一樣是西班牙的混血兒,但是比較起來,哥哥似乎比較帶有歐洲人奔放的個性。

      雖然如此,但是他們都一樣的獨立自主,而且樂觀進取,這勉強算是他們兄弟的共通性吧?

      在他七歲那一年,和父親離了婚的母親身心俱疲的帶著他們兄弟回到國內,但是其實在這個封閉的求學環境底下,大多數的人對於他這個人高馬大的異客不是很有好感。

      直到高中一次偶然的機緣下,他認識了就讀別所學校的靳仁,他的人生才不再像以往一樣的灰暗。

      那個時候,藉由班上唯一一個勉強能稱得上知心好友的男孩,他認識了他。

      他永遠不會忘記那天自己因為身為值日生而必須留在學校打掃到很晚,還以為自己又得一個人孤拎拎的走回家的時候,校門口那兩個等待著自己的突兀身影。

      一個便是自己的同班死黨嚴久,一個則是那日第一次見面的靳仁。

      因為在班上被排擠習慣了,他變得很害怕接觸陌生人,還以為靳仁也會和其他的高中男生般畏懼自己,沒想到他只是咧著嘴大大的給了他一個燦爛的笑容,然後說了一聲:「走吧~一起去吃飯。」

      嚴久是個很內斂的人,但是和嚴久相反,靳仁是個很愛笑而且話閘子一開就停不了的傢伙,而且很詭異的,和他相處在一起,連話少的嚴久也變得多話了起來,那一份圍繞在他身邊的歡樂氣息就像會傳染似的,接連的帶給了他們這些周圍的人。

      三個大男孩,一路上吵個沒完,甚至吃完了飯準備各自回家的路上也依然喧鬧著,那不過只是他們第一次見面罷了。

      嚴久和靳仁兩家的關係似乎從很久以前就一直很好,所以也連帶著兩家的小孩關係也特別親密,靳仁的媽媽甚至曾經說過,要是能夠有像嚴久這樣優秀的孩子就好了,氣得靳仁兩天不跟他親愛的媽媽講話。

      靳仁不是塊唸書的料,所以在高中的時候才會跟嚴久分道揚鑣,念了一所比較三流的高中,而嚴久和他則是進到了前途一片光明的貴族名校。

      能夠在這種情況下牽扯上關係,只能說是個奇蹟。

      摩托車熄了火,沈聿悠大老遠的就看見渾身冒著黑氣的男人一臉不爽的站在自家樓下等待著自己。

      「慢死了!說20分鐘!老子等你等了40分鐘了!早知道我就自己搭計程車去公司了,混帳!」

      靳仁將包包用力的丟向了男人,不悅的碎嘴道。

      「抱歉啦~剛剛在家裡跟我哥多聊了幾句,耽擱到了一點時間。」

      「每天都在見面的人還有那麼多屁話好講,我真佩服你們兩兄弟。」

      靳仁套上了安全帽,看著沈聿悠還是悠遊自在的笑臉,心底沒來由的一股氣。「什麼東西讓你這麼開心?有病啊你?」

      「沒什麼,只是在路上想到了我們以前的一點事,所以覺得很開心。」

      「有什麼事可以讓你一大早滿心歡喜的?」

      「不過就是高中的事嘛~那時候我們第一次見面,我們不還跟嚴久…」沈聿悠忽然臉色大變的止住話,小心翼翼的看著靳仁的臉色變化。

      果不其然,靳仁不甚愉悅的別開了眼,跨上了摩扥車後座,「走了!」

      沈聿悠在心裡無奈的嘆了一口氣,這十年之間發生了太多的事了,有很多事情不是三言兩語就可以解釋得清楚的,如果不要發生那些事,靳仁和嚴久到現在肯定也還是生死與共的好兄弟。

      其實嚴格說起來,嚴久打了一個敗仗,雖然靳仁為了那些事吞了很多委屈,但是最起碼他身邊還有一些好兄弟留在他的身邊,但是嚴久呢?眾叛親離的結果,即便贏得了名利,卻永遠的失去了他們這群好伙伴。

      說起來,好久沒看見嚴久了…

      「…對了,你不是和公司簽約了?如何?」

      靳仁打破了這一路上的沉默,狂風的吹拂讓他的精神好了大半,混混沌沌的腦袋也跟著清晰了起來。

      「要先受訓,畢竟職業歌手可不是這麼好當的。」

      這的多年來,因為熱愛唱歌,沈聿悠放棄了進修學業的機會,大學畢業後便開始了街頭藝人的生涯,抱著一把吉他,不分寒暑晝夜的在各個街頭賣唱,有時候是西門町,有時候是淡水老街,甚至是士林,或是台北地下街。

      靠著混血兒的醒目外表,也逐漸累積的一點知名度,再憑藉著一點人脈,才成功的被唱片公司簽下了合約,便成正式的歌手。

      「說那屁話,你的歌聲要比現在市面上那些號稱職業的歌手好太多了,你要外表有外表、要歌聲有歌聲、要才華也有才華,我就不相信這樣還闖不出什麼名堂。」

      「…唉唉~我不要什麼名堂,你知道的,我只是喜歡唱歌而已。」

      靳仁沉默,不再多說什麼。

      沈聿悠會走上這一條路,其實也是拜靳仁所賜,誰也沒想到他們高中時代在KTV講的玩笑話最後居然真的會應驗。

      「公司到囉~」

      沈聿悠脫下安全帽,仰望著高聳的商用大樓,自己果然還是跟這個男人相差太遠了。

      「怎麼不直接騎進地下停車場?」靳仁下了摩托車,揉了揉還佈滿著血絲的雙眼。

      「拜託~你要讓別間公司的歌手踏進你們公司嗎?這不對吧?」

      靳仁冷哼了一聲,完全不把沈聿悠的話當一回事。

      「不管怎麼樣,你是我的朋友這件事是不會改變的,我管你是誰,就算你明天變成麥可傑克森那樣的大明星也一樣。」

      將手裡的安全帽塞進沈聿悠的懷裡,頭也不回的往公司大門口走去。

      沈聿悠搖搖頭,看著這個踩著夾腳拖的男人的背影,也只能無奈的笑著。

      「…才華什麼的,我可一點都比不讓你這個音樂創作天才阿~靳製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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