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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轉來到POPO網

有時候常常看到一些作家,不自稱自己是「作家」反而爍乎其詞的稱自己為「寫手」或者是「說故事的」等等奇形怪狀的名稱,我便覺得好笑。

寫作者如果對自己的文章沒有信心,那把自己的創作公諸於世豈不是貽笑大方?

若是沒有吐吞天下大勢的自信,那又何苦把創作洋洋灑灑的寫成數十本來遺禍人間呢?

如果你問我,想要當一個作家需要甚麼樣的東西,我跟您講:這倒也是不難,如果您有一點點的幸福、大量的美好、和X藥劑,就可以成為一個作家,但如果你跟我一樣根本沒有以上的東西,那就只好:

閱讀、思考、創作。

醬子!(『這樣子』的中文縮寫)

就可以成為一個作家,換個方向來說

只要您有讀過小學,那一定會做過以上這三種事情

所以結論是,

閱讀、思考、創作。

這樣子就可以成為一個中華民國的國人了。

總結:只要是人都是作家。

雖然這篇文章的標題是「轉轉來到popo網」

但以上這些東西,壓根兒跟主題沒關。

我本來想打轉展來到POPO網,但我發現這標題實在是不夠可愛,於是我使用了本世紀最偉大的發明:疊字

不管甚麼時候,只要用疊字就回泥馬的很可愛

譬如說:快來吃飯飯~     (天哪!把吃飯這件事情搞的如此可愛,後面的標點符號簡直是鬼斧神工阿!)

我要睡覺覺了!    

我幹幹您老師!     (連髒話都變得如此可愛了?)

話說本人第一次使用網路發表文章的地方是冒險者天堂,在這裡面發文總覺得很"藍"(因為背景都是藍色的)

而且在裡面發表文章會有一種錯覺:

「今天的排行榜第一名是!二分之一王子!各位看倌請掌聲鼓勵鼓勵!」(二分之一王子是書名)

過一天......

「今天的排行榜第一名是!還是二分之一王子!各位看倌請掌聲鼓勵!」

過十天......

「如您所見的,今天第一名一樣是二分之一王子,散會!」

一個月後......

「甚麼!第二名是二分之一王子,哈哈哈!騙你的,他還是第一名」

身再其中的作家都會有一種錯覺,感覺只差一點就可以上排行榜了,但其實排行榜是在地球的另一端,跟我一樣住在北半球的愚民們是永遠碰不到滴!

在那裡我創作了破碎神話第一部。

順帶聲明那個破碎神話並不是我現在所撰寫的破碎神話,而是最古老的破碎神話,是個主角並沒有穿越到異世界,而是主角本來就住在異世界的原住民故事。

還有神丑。

神丑的故事是講述一個人戴著面具就會有無窮力量但是摘下面具就會跟一隻腦包小白兔一樣,四周還被無窮無盡的喪屍給包圍,最後在掙扎中突圍的故事。

這個神丑就是神丑,沒錯!神丑就是在我那麼幼齒的時候所創作的。

同時歷經過無止盡的修文而改的面目全非。

好!這個不重要,重要的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我轉移陣地了,轉移到痞客幫。

沒錯,那不是小說雲集的地方,而是一個料理食物,政見交談,偶爾還有一些正妹的地方。

那是個該死的部落格。

當然,本大爺的部落座落的好山好水,同時也沒有子民。

在那邊我創作了戰國策,主要是敘述一個高中生參加技藝競賽,卻偶然的發現他的學長姐都會使用魔法的莫名奇妙文章。

而且部落格的好處就是你可以在你的封面到處貼新詩,所以任性的本大爺就他娘的把封面灌滿文字。

還選了冒險者的顏色:藍色。

不過我發現了一個無法理解重點:那就是要擴充自己的部落,首先就必須要灌水。

各位看倌也許知道甚麼是灌水,也許不知道甚麼是灌水,就容小弟解釋一下吧。

要灌水的第一個步驟首先就是拿一桶水。

然後走到別人的旁邊

對著他微笑

然後他不認識你   所以也對你微笑

接著把方才準備的那桶水     拿起來     舉高     最好高過別人的頭

接著你必須說一句預告,有種類似儀式的字眼:「安安,來灌水嚕,有空也來我家看看唄!」

再猛然把水到下來,最後連水桶都往下砸,接著向後轉立馬往後跑,頭也不回。

這時候他如果跟丟了,那麼抱歉,你失敗了。

如果他追到你家,那恭喜你,這次的灌水你成功了。

雖然這樣子玩還蠻有趣的,而且也是一個部落格要成功的正常步驟,但本人實在是有些忙,除了每天固定的打字寫作外,我還要撥出時間上線來維護世界和平。

「你妹的這個時間竟然還上線打電動!還不去寫功課看書?」

挖鼻孔道:「關你屁事!ㄎㄎ」

瞎小?竟然使用注音文而且挖鼻孔。

「接受我地獄的怒吼吧!」我舉起魔杖對著他說道。

小屁孩頓時抽出一把加九魔力之劍,閃閃發光還帶點惆悵。

靠!

雖然大部分的時候,那些小鬼都會在我的閃耀正義光輝之下燃燒殆盡,乖乖的回去現實世界寫功課,但仍然會有小部分的小鬼頭把我打回現實世界。

暫且不提這些,總之在漫長的灌水生活中我雖然仍是生活的有滋有味的,但仍是沒辦法適應,唯一慶幸的是在部落格時代裡頭我幾乎都在寫散文和生活札記,有種煥然一新的感覺。

最後我又來到鮮網。

在鮮網時代的創作比較少,

"美人魚"   主旨是一個平凡的人和一隻不會說話的人魚封印魔王的正義故事

"厲鬼x童話x愛情"是敘述被惡鬼纏上,最後用愛去感化惡鬼的故事。

鮮網我偶爾會到榜上,還會有些可愛小讀者給我的禮物。

「橘子圖案的徽章」

這蝦小?

「武士刀」

是要我拿來自殺?

「五點五六公厘的子彈」

.......

而且其中還讓我的神丑參加奇幻投稿,雖然我心裡頭認為神丑壓根兒不是奇幻類別。

並且讓我用超低的人氣,拿下總評分第二名。

我實在很疑惑這黑箱作業也太大了吧,參賽作品神丑的得票數我用一只手指都數的出來,沒想到評審大大竟然那麼給力的我把扔到排行榜上頭。

總而言之,因為我疏於創作,身處再壓力和忙錄之中,實在是難以執筆,所以我在鮮網的網頁因為經營不善而倒閉了。

也因此才會有這篇:轉轉來到POPO網。

從今天起本人就竊居在這裡,喜歡創作的朋友,喜歡看別人創作的朋友,尤其是別人的女朋友。

期許自己,對於說故事,對於碼字,對於寫手。

對於這些各種名詞

在忙在累     都要寫些東西來記錄自己    

對於說故事,對於碼字,對於寫手

所以我    

成為作家。

回作家的PO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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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和寫手的看法。
當初我在台論時發了一篇文,有關文學討論,那時候上頭寫的是作家。
當下被很多資深寫手砲轟,原因是已出版的作家都不敢稱自己是作家,你有什麼資格說自己是作家?

也許你的看法是對的,但在大多數人覺得用寫手自稱是一種謙虛時,妳的態度甚至是諷刺感會引起很大的爭紛。

加油。
2013-12-21 17:40 透過電腦版 回應
作者,文之作也
所作之者不認此作
此作又為何人何事

夫文章者,當從三易,易見事,易識字,易讀誦

我想舉個簡單的例子:
當我寫一篇文章,別人問我此文誰作。
我可否昂昂而道此乃我作,實乃我言

我是這篇文章的作者。

所謂作者,非需名利
文之認也
非艱澀難讀
文之識也
非深遠大道
文之易也
苟不認所作之文,閃爍而其詞,名為謙虛,實則求名也

我難以認同。

很感謝您的流言和提醒
  以後若有機會可以多交流心得(揪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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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清淨的文字蠻有意思的,字裡行間有種諷刺的感覺。
老實說我和清靜想得不太一樣,雖然我看這篇短文看得蠻開心的。
我不忘記我從哪裡聽來的,說是作家和寫手是兩個概念。
作家是寫故事,然後他們的書是有商業利益的。
寫手則是寫故事,而他們的書沒有商業利益,沒一毛錢可賺。
我不知道這個說話是不是對的,但我還是把作家和寫手分開來看。

很高興你來到POPO,
希望你會喜歡這裡而不是和其他你說的網站一樣讓你失望。
祝福你在這裡可以讓你開心享受寫作的快感。
(怎麼有一種產品推銷公司的即視感

 
2013-12-21 13:47 透過電腦版 回應
原來如此,不過小弟所說的寫手是那種已經出書的那種。

謝謝您的鼓勵

快感.......  

(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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