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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離開之前:在城市裡相見

我以前老愛掛在嘴邊,在死之前我一定要去蒙特婁騎腳踏車旅行還有去多倫多看棒球比賽,即使我根本不懂半句法語,而且我是個路癡。

穿越海峽,我如今到達了。踏遍那些他可能曾經待過走過的地方。我突然好奇怎麼樣的城市造就了他。因為在我青少年的大半日子裡,心思都被他佔據。我想體會,想知道把我變成這樣的人到底過著怎麼樣的生活。

久違幾年再次見面,他帶著我去多倫多看棒球比賽,他還是一樣的大方,像個大男孩。只是感覺又更成熟不少。我表面上裝沒事,心裡多了些複雜感受。

「妳這幾年過的好嗎?好久沒見了耶。」

「嗯,還不錯啦。都好幾年了。沒想到你還會記得我。」告訴他我過的不錯,即使跟他見完一面我就該躺進棺材。

「我好想念以前喔。」他跟我走上巴士,我們找到了位置一起坐著,第一次我跟他的距離是靠近的。

「其實我只是恰巧有機會來拜訪這座城市。我好想看棒球和冰球比賽。」

對他說話的時候,我會很理智,不再像十六歲的那個幼稚愚蠢的我,動不動老愛生氣,又跟他唱反調。

「妳也喜歡看冰球比賽?」

「對阿,前幾年我有去過溫哥華,有朋友帶我們去看,超棒的。」我笑著。

他還是還理著一頭短的像和尚的平頭,我再也不會取笑你是和尚,

「你髮型都沒變欸。」他笑著搔搔自己的頭髮,我像以前一樣摸摸他的頭髮,騙他說很好看,但其實摸起來像地毯。

那場球賽是我人生最難忘的一場,畢竟看完之後我差不多就可以去死了。身旁的他依舊像個男孩一樣熱血又專心的看著比賽,我也讓自己沉浸在比賽之中。

我們一起在一家蒙特婁的某間餐館坐著好好聊天,就像我們還沒有起衝突跟誤會之前一樣的和諧,再也不談什麼狗屁倒灶的公事。

我只想跟他像朋友一樣聊天,就像回到最一開始相遇時的光景。

他要我在餐巾紙上再次寫下他永遠都忘記怎麼寫的中文綽號,我特地寫的工整一點,不會再把大肚的肚寫成大肛,即使我覺得他確實是個Big   Asshole。

談起過去,我絕對不會哭,到死的那一刻也不掉半滴眼淚,因為不能讓他知道我很在乎他,而且因為他而活在自責的生活裡。

將自己的情緒輕描淡寫過,在他面前用一種,我試著用一種大方自在又淡然的方式回憶起,順便跟他說對不起。

「其實我很珍惜你這個朋友。珍惜那段一起工作時的回憶。」就算我知道在他眼裡我只是個幼稚的小孩,根本進不了他的所謂朋友世界。

對不起我當初這麼難搞,這不過就是個爛工作,為何這麼斤斤計較?我們其實可以成為很好的朋友,我卻搞砸了。

這些話我就留在心裡吧,我仍舊保留著自己的尊嚴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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