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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1、失戀了

      聽說,靈魂淨重二十一公克,可是卻能夠牽動一個人的全部,如果少了這二十一公克,就等於失去了生命。我的靈魂還在不在,我沒有辦法確定,我能夠確定的只是,從你離開我的那一天起,我的生命失去了重心、我的生活少了悲喜。

      看著你牽起她的手、親暱地摟著她的腰,我以為我會哭,但是我沒有,在轉過身的那一個瞬間,我只感覺自己少了些什麼,而我曾經以為那就是靈魂。

      我是楊晴羽,今年二十八歲,白天一個人在民歌餐廳駐唱,夜晚會輪流到兩三個PUB表演。我有一支專屬於我自己的樂團,曾經與我最愛的人搭檔成為某個時段最受歡迎的樂團主唱情侶檔。

      但是就在我去年生日的那一天,我在我們一起租的公寓裡,發現另一雙我從未穿過卻不陌生的高跟鞋、聽見我們的房間裡傳來曖昧旖旎的喘息,看見散落滿地的衣物,以及他們交纏在一起的身軀。

      我噁心到都忘了要吐。

      那是我最愛的人,還有我最好的閨蜜。

      即使被我如此直面的撞見,他們也沒有表現出任何的愧疚,彷彿我才是不該存在的第三者、彷彿我才是他們不請卻自來的不速之客,不僅如此,他們雖然停下了動作,卻沒有要遮掩、沒有要穿上衣服的跡象,下床後,他摟著她的腰、她牽著他的手,默默地看著我。用眼神將我驅離。

      我沒有再找人跟我搭檔成雙主唱,也沒有重新再找鍵盤手,而是自己挑起大樑,包辦所有的詞曲創作,以及歌唱的部分。可是我沒有作曲的天分,少了兩個很有天份的團員,樂團的人氣開始直線下滑。

      我開始抓不到唱歌的感覺,甚至還生了一場大病,在醫院的病床上躺了整整三天。

      我失去了PUB的工作,僅剩下白天的民歌餐廳還願意雇用我。因為他們只需要有人唱就好,一點都不要求熱鬧的氣氛、不要求表演的水準要多高。

      失戀了,日子還是要過,其他的團員非常關心我,時常想要約我出去吃吃喝喝,甚至我們請了幾天假,乘著飛機飛到法國巴黎,想要透過玩樂來紓壓放鬆,也忘卻所有的悲傷痛苦,可是我卻辜負了他們的期望。我笑,但是我感覺不到開心,我在他們的身邊,心卻總不知道飄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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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熟悉的PUB內,這是第二次,我不是以歌手的身分走入。

      第一次不以表演為目的走進來,是我們整個樂團的第一場的慶功宴,為我們成功製造話題、引起媒體關注並報導慶祝。當時的我還依偎在他的懷裡,如今卻只剩一個人顧影自憐。

      值得慶幸的是,喧鬧熱騰的場地裡,我就像隱匿其中。單手搖晃手中的加冰威士忌,就連吧檯的工讀生都沒有正眼看我,或許他明白我需要安靜,抑或許,我根本不如自己想像中的有名。在失去了他的支持以後。

      抬高拿著酒杯的手,我靠手肘將整個上半身的重量支撐在吧台上,望著金黃色的酒液,看似混雜著一點點的黃、一點點的橙,卻又是如此晶瑩剔透,反而是被倒映出的我的模樣,顯得是這麼混濁、這麼凌亂不堪。

      就讓我醉吧,如果喝醉了,是不是就能期待我清醒以後,才發現一切的痛苦只是惡夢?是不是我的時間就可以倒帶,他仍然是最愛我的他、她還是我最好的閨蜜,我所擁有的一切幸福,從來都沒有失去過?

      勾起一彎苦笑,我明白這一切都是我的癡心妄想。我沒有時光機器、更不會穿越時空,所有發生過的事,即使再怎麼殘忍、再怎麼令我心如刀割,除了咬牙忍痛,別無選擇。

      是我對自己太有自信、自我感覺太良好,才會誤以為他比我想像中的更愛我,才會讓他們不知不覺走在一起,我還後知後覺。都是我的錯,我是這麼認為的。

      轉過身面向舞台,正準備要看看這個唱得還不錯,但是技巧還不夠純熟的是哪個新人的時候,我看見那抹再熟悉不過的身影。是她,我過去稱之為閨蜜、姊妹淘的鍵盤手。拿著吉他為她伴奏的,是那個與我搭檔過的,我愛透也傷透我的男人……

      我想他們沒有注意到我,他們的視線幾乎是停留在彼此身上,圈成一個旁人看不見也摸不著,卻可以深深感受到的熱戀氛圍,就像當初的我們一樣。也許我們分手的消息傳開了,也許台下的觀眾正納悶著也或許沒有,但是已經無所謂了。

      沒有想像中感受到椎心刺骨的疼,我一口氣喝光了杯中的酒液。比原先的更苦澀了些,心頭拔涼拔涼的。

      我以為我會恨,甚至可能會恨到想要拿著酒瓶衝過去打他們一頓,像是潑婦罵街一樣,朝著他們撒潑、大罵,直到有人上來勸架或警察來將我帶走,隔天再看著自己的新聞覺得丟臉到想鑽進地洞裡。可是此時此刻,我從滴落在桌面上的淚珠裡看見更多的卻是羨慕。

      他們跟我不一樣,他們擁有的是天生對音樂的敏銳度以及對歌曲創作的天賦,我只會唱歌。

      在他們跟其他團員一起熬夜寫歌的時候,他們總是會用顧嗓子的名義趕我早早上床休息,在我熟睡的狀態下揮灑他們的青春熱血和滿腔的創作熱情。

      我沒有參與到他們一起寫歌時的浪漫,是不是導致我最後從愛情裡出局的最大原因?我不清楚,我只知道這一夜我喝醉了。爛醉如泥。

      勉勉強強回到家裡,我踢掉不好穿的、根本也不合腳的高跟鞋,隨手把外套跟包包都扔在沙發上,無視自己腳後跟傳來的麻疼感,為自己倒了一杯水,然後順勢趴在平時用來創作的大理石桌上。

      手邊還有前兩天隨意放置的手稿,但是根本沒有多餘的力氣去管、去整理。靜靜地趴在桌上,我聽見自己的心跳撲通撲通作響。還有心跳,表示我還活著,但是我卻沒有感覺到應該有的心痛、沒有任何想崩潰咆哮的衝動。

      曾經有朋友對我說,我太安靜了,而且不懂得為自己爭取,原本我還以為沒什麼,與世無爭也很好,現在我曉得了。曉得自己錯得離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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