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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庭

      莊嚴的法庭總是令人肅然生畏,就好像想屏住呼吸又怕吸不到空氣的那種緊張氛圍。即使如此,旁聽席上仍坐滿了人,在當中除了關心案件的人,更有很多是動員來的人,因為這並不是一般人的訴訟,被告人謝添帥是當地權傾一方,家大業大的議長公子,而這次被起訴的罪名是擄人性侵強制餵毒等多項罪名。

謝添帥老神在在精神奕奕的坐在被告席上,臉上不時露出詭譎的笑容,完全一副事不關己的輕鬆模樣,會如此淡定是因為他並非第一次上法庭,先前也曾經因為酒駕撞死人,恐嚇叫唆殺人等多項罪名被起訴或控告,但家世和錢財都幫他完全的擺平,所以經驗豐富的他根本不需要擔心害怕,又或者他早已知道審判的結果了。

      然而在另一邊的起訴席上,被害人方可忻神情盡是緊張恍惚,身體還不時的哆嗦著。這也難怪,她不過是個雙十年華的大二學生,來到法院自然是頭一遭,而且還是個受害者,儘管面容憔悴無神卻不難看出她姣好無瑕的臉龐與不凡的仙女氣質,如此強烈對比更令人有萬般不捨的疼惜與愛憐。

最關心這件事的除了被害人外當然還有其他家屬,可忻的父親方宇駿和哥哥方浩哲就坐在離起訴席最近的旁聽席上,他們是最普通的平凡百姓,當然也是第一次坐在法庭內。

宇駿雖然才50歲正值壯年,但身心交瘁滿臉哀愁的他卻顯得格外的老態,唯獨眼中還透露著希望之光,彷彿深深期許今日就能伸張正義還他女兒清白,那可是他一直以來用生命保護疼愛的寶貝女兒啊!浩哲大可忻5歲,兄妹倆感情好到無話不談,如今最疼惜的妹妹遭此不幸,自然是滿身的仇恨怒火,一雙凶狠燃燒的眼光狠狠地瞪向謝添帥。

家屬關心旁聽再正常不過,但是添帥並沒有任何家人到場,這也難怪,堂堂的議長一但來到,必定造成更大的震撼,必定是頭條中的頭條,如此不光彩的事情當然是避之唯恐不及。但他當然不會不關心,謝添帥可是他的獨生子啊!所以他動員了一些人坐在旁聽席上,其中當然也有高官要角,為的就是要對法官監視與施壓,而且或許他根本也不用來,因為可能他也知道最後的結果吧!

        檢察官義正嚴詞的訴說起訴的內容:被害人可忻收到好友高玉珊傳來的訊息,相約到一家KTV唱歌,並說會有學姊順道搭車過去載她,可忻滿是疑問,因為玉珊從來不會用這種方式約她,所以試圖打了幾通電話,但都沒聯繫上玉珊,不到5分鐘真的有一輛車駛來並要可忻上車,但可忻很猶豫因為她並不認識這所謂的學姊,而且旁邊還多坐了一個男人!但學姊一方面安撫說兩人是同校而且和玉珊感情相當好,另一方面又帶著不耐煩與威脅的口氣說:怎麼?好心來接妳還被你當成壞人?快上來!可忻不得已的上了車。一上車,坐在學姊旁邊的男子也就是被告謝添帥就將她迷昏,再醒來時已經被拘禁在一個房間裡。拘禁期間,被告不時的對她性侵,只要反抗就會被施打毒品,注射後便無力的任其毒害了,就這樣一直反覆的被施虐與性侵。

      另一方面辯方律師的陳述內容:我方當事人原本和可忻就認識,雖然相識不久,但彼此意愛交往著。那天接到可忻後原本要和玉珊碰頭的,但玉珊臨時又打電話取消,兩人都有來電紀錄可作證。隨後兩人就回到謝添帥的郊區住處,兩人正熱戀,相處再多天也是正常,但這些日子我方發現可忻有一個很糟的壞習慣,就是吸毒!我方也多次規勸,因為我方當事人是最痛恨毒品了,本身也是絕對不碰毒品的,當然作過的毒品檢驗也呈陰性。但因為我方確實深深喜歡可忻,也想盡力的幫助她脫離毒品,所以才會陪了這麼多天,只是最後還是無奈的放棄並將她送回家。後來覺得既然改變不了她吸毒的惡習,也就忍痛的不再聯繫了,對方因此懷恨控告我方。

      兩方陳述完畢,當然不免有些雜音,但都被法槌制止了。但是制止得了聲音卻制止不了旁聽者的怒氣。謝添帥前科累累,平時又囂張跋扈,早是地方的惡霸,大家敢怒不敢言,但總是望法律能制裁他,旁聽的況且如此,更不用說當事人了。可忻再一次被凌遲,傷口被割開化成流不止的眼淚!宇駿由哀愁轉為憤怒,眼球更是被割下了幾滴眼淚!年輕氣盛的浩哲更是緊握雙拳,恨不得將眼光化作利刃砍碎對方!

      檢察官聽了對方荒謬的論述後,也不免火冒三丈迫不及待的請出證人高玉珊。高玉珊是可忻最好的朋友,兩人從高中便是同班同學,一路相扶持考上同一所大學,雖然不同科系但好交情一樣日久彌新。而她的陳述是當天那段時間,她在學姊的住處休息,睡了很久的時間,全不知為何會從她的手機發出訊息給可忻,更不知有打過電話,但可以確定的是可忻不可能會吸毒而且和謝添帥也絕對不認識,因為謝添帥曾經要求她要介紹可忻與其認識,但她從未答應過。

玉珊會出現辯方律師早有預知,所以老神在在不慌不忙的提問,眼神鄙視語帶嘲諷:「這也不知那也不知,如此恍惚,難不成妳和可忻一樣在吸毒?」

      「   抗議!抗議辯方用假設誘導性的言辭質詢。」檢察官反射性的抗議。

      辯方律師提高聲量:「我方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證人也有吸毒。」

底下一陣譁然!

      法官槌了三下法槌:「抗議無效,證人需要回答。」

      氣氛瞬間凍凝,似乎可以聽到每個人的心跳。

      玉珊羞愧到了極點!聲音似有似無的回答:「是。」

      底下又是一陣譁然!

      辯方律師趁勢再問:「妳是否和被告曾經交往過?」

      檢察官聽後又是一愣!但還是毫不思考:「抗議!抗議..」

      不等檢察官說完,法官直接否決:「抗議無效!」

      玉珊的頭更低了,低到已看不到臉,顫抖的說:「是。」

      辯方律師問完了,檢察官也彷彿被刺了兩刀。因為吸毒及和謝添帥曾經交往過,這都是他不知道的事,瞬間像洩了氣的皮球,完全無力招架。最有把握的證人卻變成最致命的武器,當然也沒啥好問了。

      到目前為止,明顯檢方已居弱勢。但辯方可沒因此作罷,律師請出了自方的證人,可忻口中的學姊名叫柳媚。她確實是玉珊的學姊,也和玉珊同科系,交情也很好,既然會做辯方的證人,當然是辯方律師認為有利於被告。柳媚的陳述內容大概是說:她受玉珊之託,偕同可忻的男友謝添帥,並坐他的車一同去接可忻,準備一起去唱歌..說詞大致和辯方律師剛開始陳述的沒有什麼不同,但她的出現却更證明了被告與被害是男女朋友的關係。

      「她說謊!」可忻按捺不住委屈的嘶喊著。

      庭內又是一陣騷動!但馬上就被槌靜了。

      宇駿浩哲父子倆是又心痛又憤怒的咬牙切齒。

      檢察官曾經偵訊過柳媚,她的証詞毫無破綻,所以當然不願她出庭,如今只能強作鎮定,短暫的細心思考,小心翼翼地問著:「前位証人說我方當事人與對方當事人完全不認識,而妳卻說兩人是男女朋友,是否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

      辯方律師站了起來:「抗議!抗議檢方對證人說的事實作出提問。」

      事實?什麼時候柳媚的說詞就一定是事實?檢察官迫不及待地要反駁,但還沒開口就聽到法官說:「證人可以不用回答此問題。」隨即又對檢察官說:「檢方的證人有毒癮,說詞也不可完全採信。」

      檢察官又是一愣!心裡也相當清楚法官根本完全偏頗別被告,但盡管如此,他還是努力整理思緒提出另一問題:「方才我方證人說當日在妳家休息,她並沒有傳簡訊更沒有約被害,難不成簡訊是妳傳的?」

      辯方律師這回激動了:「抗議!抗議檢方對我方證人做出不實的假設指控。

檢察官自知這個問題問得相當無理,也知道辯方律師一定會抗議,但他實在想不出還能問些什麼?所以就試著亂槍打鳥碰碰運氣。

      不用說,法官當然會制止,只見他對被告說:「證人可以不用回答。」然後又嚴肅的對檢察官說:「檢察官請注意你的問辭。」

      正當檢察官失落絕望之際,柳媚卻說:           「我可以回答這個問題。」隨即接著說:       「玉珊在我家睡得很熟,我一個人無聊,便去找添帥,然後提議一同去唱歌,添帥原本不肯,但看到我打電話約了玉珊,又知道玉珊約了可忻,所以才同意和我一起去載可忻。我和玉珊說完電話大概5分鐘就到學校了,我家到學校大概要15分鐘的車程,如果簡訊是我傳的,我怎麼可能那麼快就到學校了?」

柳媚說的從容,有條有理,彷彿事先就背好似的,順暢到那麼真實,完全找不到懷疑的破綻。

        檢察官員被這麼詳細的回答嚇到停了好幾秒,但還是本能的又擠出一個問題:「後來是誰說不去唱歌?而妳又到哪裡去?」

        柳媚依然鎮定:「玉珊說不舒服,我們就取消了,所有通訊紀錄都可以證明。」然後眼光看向被告席,接著說:「我還能去哪?他們小倆口恩愛,我還留著幹嘛?當然是回家了。」說完後,覺得在法庭內這樣的措詞有些輕浮,隨即扳起了正經的臉:「我的意思是說我就直接回家了。」

        檢察官完全被擊潰了!他不敢再問,其實根本就不應該向柳媚提出問題,因為她的回答完全有利被告,心理也相當明白自己是徹底失敗了。

        法庭結束,擇日宣判。其實應該不用等到宣判吧!別說檢察官,可能就連庭內大部分旁聽的人,都應該看得出被告一方是完全的獲勝。所以結束時又是一陣的鼓譟,鼓譟聲中隱約透露的強烈不滿的怒吼聲!

        可忻當然也明白這一點,她強力挺著柔弱的身軀,抱著再一次的摧殘傷害,勇敢挺身控訴,無非就是希望討回公道還她清白。但如今落得這種下場,她完全沒有力氣再支撐下去,整個人癱軟在地,在旁的檢察官很快地將她攙扶。

      宇駿父子倆見狀也飛奔過來,浩哲恨意爆發!用力的將檢察官推開,用動作訴說強烈的不滿。隨即換他攙扶可忻,宇駿則是不停的喚著可忻,按撫著她的頭額。

      就在這時發生了一段令人髮指的事!謝添帥帶著陰冷的笑容,得意洋洋的走了過來,刻意的停在可忻的眼前,他收起了笑容板起了臉,眼光凶狠的瞪向可忻,隨即又哈哈大笑的揚長而去。

      如此受欺凌,浩哲當然受不了,他握緊拳頭立好弓步,恨不得向前將這人渣大卸八塊,但他不能,因為還扶著可忻。只能把行動化成言語,破口大罵:「禽獸!禽獸不如!」

      但這時謝添帥笑得更大聲了。笑聲無情的迴盪在庭內,錐剌著可忻一家人。

     

      謝添帥和律師先走了出來。一群在外等候的媒體記者蜂湧上來,團團的包圍著他,還來不及發問,謝添帥就搶了離最近的一名記者的麥克風,開懷地說:「你們是不是要問我對這次的官司有沒有把握?哈哈哈!當然有!我是被冤枉的,我..」

      話沒說完,在不遠處就傳來響亮的罵聲:「你如此喪盡天良,難道不會良心不安?」

      這時所有記者的眼光都像發聲處投去。

叫罵的人也是一名記者,名叫林誌原,會如此氣憤,除了不滿今日的結果,還有就是因為他長時間以來追蹤報導謝添帥的案件,看他壞事做盡卻總是能全身而退,長久以來累積的憎恨在今天宣洩了出來。身為媒體人,立場應該中立,他也知道不應該如此,也知道得罪此人必定遭來橫禍,但無奈義憤沖腦克制不了。

        想當然,謝添帥哪受的了如此謾罵,他狠狠將麥克風摔在地上,大聲回嗆:「幹!死狗仔!不要走!」隨即示意身旁的跟班,自己也準備向其奔去。但律師眼明手快的強拉住,一面搖頭一面輕聲地說:「不行!不能再出事。」這才制止住。但他還是憤恨難消的大罵:「死狗仔!別讓我再看到你。」然後就氣憤的大步離去。大批的媒體也緊緊的在後方追問著。

      林誌原僥倖逃過了這一劫,但接下來可沒那麼幸運了。

沒多久,可忻一家人也走了出來,誌原沒有跟著謝添帥,所以他是第一個跑向可忻一家人的。可忻都已經這麼可憐了,誌原還這麼殘忍的想訪問她?當然不是,他只是關心並鼓勵的說:「加油!妳要加油!」

      但這同時大批的記者也簇擁上來。誌原關心的話被掩蓋了,反而是「妳和被告在交往嗎?」「妳現在的心情如何?」「   對這次官司可有把握?」「什麼時候開始吸毒的?」..一大堆刺耳的問題一齊剌向可忻一家人。

        浩哲再也受不了,他將所有的怒氣完全爆發,   用沒有攙扶的另一隻手化成不長眼的拳頭,向前方揮去,而這拳不偏不倚的打在誌原的身上,無辜的受了一拳,但誌原並不在意,因為他知道可忻一家人所受的創傷遠痛過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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