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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光單閼四月初三讀錢賓四《道理》後感

今日以錢先生賓四之《道理》一文,得悟吾族思想之通達。

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郭象注《莊子》曰:“物無不理,但當順之。”

王弼注《易經》曰:“物無枉然,必有其理。”“統之有宗,會之有元,故繁而不亂,眾而不惑⋯⋯故自統而尋之,物雖眾,則知可以執一夜;由本以觀之,義雖博,則知可以一名舉也。”

竺道生言:“理不可分,悟語極照,以不二之悟,符不分之理。”

朱子言:“合天地萬物而言,只是一個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無此理,便亦無此天地。”“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一旦豁然貫通,眾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帝是理為主。”

從以上寥寥幾語中吾儕可知,道家先提一大道,但如何成其大道,老子以為“道法自然”,大道自成,此誠掩耳之事。故魏晉人黃老之學又言,道後有一宗,一元,為理,理不可變,得理,得萬物之玄牝。佛家自成“頓悟”,亦漸修而得道,道又有多種,然萬變不離其宗,總有一實相,得此仍通於萬物。宋儒繼而實操其法,言“格物”,從每物之不同中致其相通之知,得其知,又翻來通萬物。

上三者皆為理也,乃謂理不變,宇宙之本也。道家用反推之法,釋家以修身頓悟,儒家成格物致知,此同出而異名,異曲而同工也。隨此三者而集大成於新儒,其又有兩特見,一乃理不變而道萬千,人事之變在於道,於理之規矩內,道可隨人而弘;二乃既有一理不變,則萬物皆在此理方圓之內,何來萬能之帝,即有帝亦不出理也,故吾族唯有弘道得理之聖人,絕無操縱天地之上帝也。

讀畢此文,實明古人之智慧高於吾儕多矣。

重光單閼四月初三

書於吳涇玲月閣

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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