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功能「收藏作家」上線啦!
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是喜歡嗎?

嗨,第一次聽你們的歌,也許是「戀愛ing」嗎還是「垃圾車」?我也不知道呢。

因為當時我的對你們還真的是一點也不熟阿   (摀臉

後來有印象第一次被安利,是我妹高中感受到她的人生正碰到瓶頸跟我聊天的時候吧。

基本上那孩子就是個異常固執的人,所以失戀的時候像瘋子,功課沒有達到理想的時候也特別像瘋子(?

當她安利我「五月天的『倔強』」,我當下真是很無感阿   (笑

最多覺得歌好聽,也就這樣了。

我跟我妹差異很大的地方是,我這個人特別容易接受生命給我的一切。

好的壞的,基本上都是一句「習慣就好」帶過。

總覺得,再糟的狀況,還是只能笑笑帶過啊。不然還能怎麼樣呢?

也就是我這個人特別的懶惰,連跟生命抗爭一下,都不願意   (丟臉阿

後來,大學了,大家都在唱五月天   (傻眼

大一新生,同寢的室友,是五迷,我迷她   (笑

基本上當時同寢室的室友們,都很可愛,個性也都很陽光正向。

所以我很喜歡她們,很喜歡大家一起相處聊天、互相幫助的時候。

所以,大量接觸五月天,是大學開始的吧!

舉辦大四學長姐們的送舊結束之後,我們班上跟二三年級比較好的一群人,

就直接用場地跟學長姐們大放五月天,嗨唱   (傻眼

不過,這個時期的我,基本上,也就是大家喜歡,所以我喜歡的狀態而已吧?

不知道為什麼,他們的歌,好像就超適合大家一起唱的阿   (笑

這個部份我後來想了想,也許他們,不是一個人吧!

所以,我後來的後來呢,也許是因為「我不願讓你一個人」被感動,才開啟了自己,自主意識喜歡他們的這個旅程的。

「   我不願讓你一個人   一個人在人海浮沉  

        我不願你獨自走過     風雨的時分  

        我不願讓你一個人   承受這世界的殘忍  

        我不願眼淚陪你到   永恆   」

前面說了,我的個性使然,我特別懶惰,碰到所有狀況都是「習慣就好」。

但是,怎麼可能每件事情,真的都能夠「習慣就好」?

以前可以,是因為遇到的問題,不會讓我「感覺到」受傷或無法解決。

我在感情裡,受傷了。

這個東西不在我以前的生活經驗裡。

所以,當下我不知道怎麼處理。

我也不知道怎麼跟其他人說。

再加上,基本上我是很少跟親友抱怨的人。

對,我這個人抱怨就只會找一片空地,對著空氣講話   (傻眼吧

我長期都覺得,天空很藍、很大,大到足以包容我的所有一切。

大地很大、很寬,寬到足以包容我的所有。  

就算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至少我有天和地,我有我自己,陪著我。

(很不可思議的想法吧

總之呢,就是因為點點點,所以點點點。

我喜歡上了五月天的歌。

他們,讓我覺得,就算世界只剩下我陪著我,也不會真的只有我,至少還有五月天。

就是,在感受到這件事之後。

我去追朔了他們一直到現在的歌曲。

我回去聽了,當時聽不懂的「倔強」。

還有其他他們發行過的歌曲。

然後,就跟愛情一樣,當你把這個人當成對象的時候,看他的一切都不一樣了   (笑

所以,在我出社會工作三四年,收入穩定的時候。

所以,在我感情開花結果,步入婚姻,多一層身分,老公也鼓勵我做任何事情的時候。

所以,在我還沒有小孩,可以花比較多的時間、費用在自己身上的時候。

我稍微貢獻了一點,在專輯上。

畢竟我們家的所有地方都是公用的,也不能消費的太誇張   (笑

婚後的生活,基本上跟婚前一樣。

基本上,我的生活,就是日常。

基本上,婚後要被感動的機會,只會越來越少。

所以這時候我發現,只有五月天,真的是任何時候都能感動到我   (傻眼

我唯一還沒有貢獻的

大概是演唱會的時候吧

這個真的是,隨緣阿   (幫哭哭

好的,來收個尾  

結論,我應該是「原來我對你不僅僅是喜歡」(疑惑

畢竟這個問題會出現,就是我看到五月天要開演唱會,瘋狂詢問我老公要不要一起

我老公突然跟我說,原來你是真的喜歡五月天呢!

然後,我就很認真很認真地思考了起來。

我是真的喜歡嗎?

應該是吧?

才有了這個短文。

最後發現,我大概不僅僅是喜歡吧!

我以前都覺得,一定要花錢買專輯,要去到現場聽演唱會,才是喜歡他們。

然後我只是,被他們的歌,感動到。

想要尋找支持的時候,上   youtube   循環撥放。

各首歌,或單首歌,循環。

這樣應該只是喜歡聽,沒有其他的了吧。

直到,我老公說你應該是真的喜歡了。

我才考慮,避免未來哪天,我不想連線上網就聽不到歌的狀態。

下手買專輯。

當作紀念。

就跟小時候,我會在家裡看到爸爸收藏的卡帶。

會在家裡看到姑姑收藏的光碟、海報、雜誌。

也許未來某一天,我小孩會看到我的收藏。還能共享   (笑

再不然,就是自己老後看到年輕時候的喜歡

也會會心一笑吧   (微笑

結語!

感謝我老公,支持我追星XD

上一篇回作家的PO

回應(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