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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半夢(2)

    對我而言,社交可有可無。

  或許,一個人,你會覺得很孤單,但,我不會。

  因為我習慣了。

  我一直以來都是孤孤單單的的一個人,從來沒有人來找我。

  我也不怪他們。

  因為我的個性孤僻,不喜與人相處,他們當然不會想熱臉貼冷屁股。

  我的存在,在班上可有可無。

  完全是個隱形人。

  我的日子一向很平靜,直到有一個人緣好的女孩子帶頭欺負我,因為她的男友喜歡上我了,跟她分手了。

  她,不高興,又捨不得教訓「前男友」,所以只好牽怒於我。

  反正我的存在盡乎透明,教訓我,沒有人會站起來伸張正義。

  畢竟正義又不能當飯吃。

  伸張正義,惹惱了這個人氣王,得不償失。

  為一個不認識的人,讓自己被欺負,很少人那麼善心的。

  就算世上有這種人,但我們班上沒有。

 

  老師總嚷嚷著要伸張正義,不要向惡勢力低頭,要堅決說「不」,不要欺負別人。

  但實際有多少人聽進去了?有多少做到了?

  他們都聽而不聞,或是左耳進右耳出。

  若大家都能聽進去老師的教誨,社會就不會是現今這樣了。

 

  言歸正題,儘管他們霸領我,我連裝委屈也不想裝。

  為什麼要裝?

 

  裝委屈給誰看?

  裝委屈,難道他們就會手下留情嗎?

  答案淺顯易懂。

  我太淡定,他們覺得不好玩。

  我是他們的樂子,所以我該表現出我好怕、我好委屈的模樣,是吧?

  對他們而言,或許就是這樣。

  這樣的日子,好無趣。

  一點都不好玩。

  我只是空有軀殼而已。

  我開始有股衝動,我想自殺。

  我一點都不想活著。

  活著只是活受罪而已。

  死了還比較輕鬆。

  我不知道,我活著的意義的是什麼。

  我第一次意識到這個問題。

  為什麼我活著?

  我不知道。

 

  所以,我開始嘗試自殺。

  當然,我不會笨到跳樓。

  跳樓,是最笨的方法。

  雖然我對世界沒有留戀,但我想要我的遺體保存好一點。

  所以,我嘗試不要呼吸,缺氧致死,最後,不成功。

  我的肺活量也因次這樣變好了。

  我嘗試過好多、好多的方法,當然最後都是失敗告終。

  我不想活著,但也死不了。

  我不恨這世界,我也不恨所有人。

  我無感了。

  好想死。

   

  為什麼我還活著?

  為什麼爸爸、媽媽當初不一起帶走我?

  為什麼要留我一個人?

  為什麼要讓我活在這個陌生的世界?

  為什麼...?

  沒有人能為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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