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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我們,都值得愛。

我們都值得愛,與被愛。

無論任何人。

2015年九月,我進入木柵高工就讀。

在那裡,我認識了很多人。

也認識了很多對情侶。

大家都很幸福。

但是,她們就沒有了。

她們,是一對同性情侶,也是我的同班同學。

雖然班上的人沒有說些什麼,但就我觀察而言,眼神卻透漏著藐視與不屑。

我知道要其他人來認同『她們』是件很難的事情,因為這不只在台灣發生,而是在世界各地,不同時間、不同地點。

她們的戀情,走的比其他人還不順遂。

其中一方的家人表示支持,而另一方是傳統型家庭,她跟我們說過家中長輩對於『同性』的戀情,是保持反對票,甚至惡言,所以"她"不敢說。

他們在一起的一年多來,時常有些摩擦,而最常吵架的事情是關於家人。

她們約會的日子不多,因為其中一方常常有和家人出去玩的日子,而這些事也變成了拒絕約會的理由。

她說,她想要跟家裡人多相處,而戀人也體諒她,答應了這件事。

只是,時間一久,一直被拒絕的人心情難免會有些沮喪或產生負面的想法。

或許,她們還是敵不過世俗的眼光,敵不過深根蒂固在大多人心中的想法。

對於她們、對於包容另外一人的『她』,我心裡有一個對她的虧欠。

她們在一起之前,『她』曾經問過我,要不要向喜歡的人告白,而我對於"喜歡"、"愛情"並不是很了解,只是那時候天真的想說,既然喜歡有何不可,勇敢的試試看吧。

那時候,在我心中一直是女強人的她,像迷茫、像無助的孩子一樣落淚著,那是我看見她的,少數的眼淚。

因為很喜歡她,所以很害怕會耽誤到她的未來。

她知道這個國家還沒有能夠保障她們的權利。

就如同先前所說的,她問了我,而我也給出回應,不過決定權是在自己身上,最後,她還是鼓起勇氣向對方告白。

而對方一開始也沒有什麼不妥,所以答應了她的告白。

我相信,無論是異性戀或同性戀,都會有所謂的磨合期。

時間多久我不知道,只是我知道她們沒有熬過磨合期的考驗。

是敗給了時間?敗給了壓力?還是敗給了自己的心?

這些問題,我也不能做出明確的答案。

而對於告白那一方的『她』的虧欠,或許是因為我說的那一番話,所以做出這個決定,在她們分手後一陣子,我向她說了聲對不起。

其實在她們分手前,就隱約感覺到有那裡不對勁。

那個女生其實還是有很多自己的時間,跟她約說要去哪裡玩時,她基本上都可以出來。

直到有一次,我覺得自己有所虧欠的她告訴我,她這禮拜一開始跟對方約會還是沒有成,而那時候的我也不能多說些什麼,只能安慰對方說有可能下次就可以了的鼓勵話語。

可是,在那個女生說她有事的前一晚,那個女生主動來問我說要不要去哪裡玩,頓時,我只覺得心好涼。

我沒有問她說為什麼拒絕去約會,因為我知道這是她們兩個人的事情,不過,那天的遊玩我也沒有答應要去。

我是一路看著她們的。

她們的很多事,我都知道。

比如說牽手、親吻,牽手的時候,只要一旁友除了我以外的人經過,那個女生就會立刻鬆手,裝成一般朋友那樣。

曾經,告白的那方有向對方說出她的感受,她認為現在的人只是一時之間還不能接受改變,但不代表以後不會接受,所以她想要以這種微小的事情來做出改變。

這是她的決心。

可遺憾的是,對方並沒有和她一樣,保持著這樣的決心。

或許,這也有可能是她們分手、走不下去的原因之一。

促使她去告白,一直是我心中的疙瘩。

我希望她幸福,不因為世俗的眼光而放棄了幸福。

因為我認為,每個人都有選擇愛人的權利。

他們、她們都不過是喜歡上、愛上了與自己性別相同的人。

他們、她們不是異端,也不是怪物。

不會因為同性的相戀,導致世界沒有未來、沒有繼承者。

因為絕大部分的人都還是異性戀。

在這個世界裡,異性戀是佔絕大多數。

我知道他們、她們是無法孕育出屬於自己的下一代。

也無法在其中一方急救時,簽下同意書。

也有可能因為家屬的不同意而無法看到對方的最後一面。

也知道或許因為這些事,很久沒有跟家人來往。

選擇愛情,卻失去了親情。

我雖然不是同性戀者,但看著身邊的同志朋友,我是支持的。

有些背後有家人支持,有些沒有,他們、她們都在孤軍奮戰著。

我想成為背後支持他們、她們的人,讓同志的朋友們知道在這裡、在世界的角落裡,有無條件支持及不會用有色眼光看著你們的人。

我愛他。

我愛她。

你愛他。

你愛她。

妳愛他。

妳愛她。

他愛她。

他愛他。

她愛他。

她愛她。

我們的愛,都是相同的。

回作家的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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