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功能「收藏作家」上線啦!
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日記練習—一通陌生的來電

      「轉轉轉,好運旺來……」

      晚間八點半多,剛用完晚餐沒多久,放在客茶几上的手機突然響起。

      「喂,你好。」習慣性的用業務口吻接起電話。

      「你好,我找古玥狐。」電話那頭傳來的是一個也充滿業務口味的陌生聲音。

      這個時間會是誰?不會是電話行銷吧?

      「你哪裡?」又是習慣性的,語氣中帶上一絲防備。

      無奈啊!實在是被慫恿買下過太多東西了……

      「我這裡是XX派出所,請問你就是嗎?」

      派、派出所!?

      派出所打來找我!?

      從十八歲起,與派出所就結下了不解之緣,時常主動進去,也時常被找進去。

      別誤會,我可不是什麼不良份子,純粹只是常撿到寶貝而已。

      從小,不知道為什麼,我們家的人就常常撿到許多動物。

      大哥實習途中可以撿回一隻貓——身受重傷,肋骨斷裂的金吉拉;二姐去溪邊烤肉可以撿回一隻兔子——關在籠子裡,上面綁著胡蘿蔔和寫著「請好心人收留」的紙條;狐媽買個菜可以撿到一隻小瑪回來——全身毛髮打結髒污不堪,看不出原貌的瑪爾濟斯;狐仔我偶爾去打個棒球可以撿回一隻鸚鵡——自己飛到捕手手套裡的鸚鵡……各種原因來到我家的寶貝們實在是多不勝數,族繁不及備載。

      為了保護自己也保護寶貝們,所以每當撿到牠們時,我們就會上警局一趟,備案——拾獲遺失物,不要懷疑,「寵物」在民法上是「物」,不是「生命」……o(︶︿︶)o。

      相對的,如果有失主要領回寶貝們時,我們也習慣與對方相約在警局,確認是否真的是失主,再請對方簽下切結書後領回,免得事後有所爭議。

      所以基本上我對於警局的來電並不會感到太過陌生。只是……目前家中僅存的寶貝都已經在我們家超過四年了,有可能是失主出現嗎?又會是誰的主人出現了呢?

      不可否認,在此時我心頭是隱隱作痛的。

      經過長時間的相處後,即便知道每一隻寶貝都有一個原生家庭,即便多年來已經做了再多的心理准備,但那一份日日夜夜累積出來的情感,還是沒有那麼容易割捨的。

      「嗯,我是。」即便再怎麼不捨,我也不會去否認自己最初的期許。

      就算過了四年還是十年,甚至是二十年,就算飼主已經失去了寶貝們的所有權,但只要他還願意帶牠們「回家」,願意給牠們幸福,那麼我還是會讓寶貝們跟著原主回家。

      只是心還是會很疼。

      「你好,我是XX派出所的員警劉XX。」對方的聲音依舊是那麼客氣有禮。

      「你好,請問有什麼事嗎?」心中帶著一絲忐忑,我還是希望不要是預想中的答案。

      「是這樣的,你在今年三月時有撿到一百塊,送交到我們這裡,我是要通知你,沒有失主出面認領,你這兩天可以過來做領取了。」

      一……一百塊!?

      仔細想想,當時好像真的有這麼一件事。

      不可否認,此時我心中大大的鬆了一口氣。原來是一百塊,不是那個寶貝的家人……我承認,我還是自私的。

      「請問你什麼時後可以來領呢?」員警解釋完後,準備與我約定時間。

      「這……你可以直接幫我捐出去就好嗎?」當初撿到那一百塊就沒打算要,這樣突然叫我去領,對我而言也算不小困擾……除了寶貝們的事,我還是不喜歡上警局——相信沒有人會喜歡吧……

      「這個不行喔!如果要捐,也必須等你領回後再自行捐款,我們不便代為處理。」員警頓了頓,「可以請你明天就來嗎?我希望可以盡快結案。」

      看著手上微微泛黃的信封,心中不禁好奇,為什麼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又為什麼還是「XX縣」的信封?我們升格為「市」不是很久了嗎?

      「因為之前印太多了,正式公文不能使用,所以就拿來裝拾獲物。」

      看著員警手上一落不算少的信封,「……真是辛苦你們了。」

      「哪裡,謝謝你的合作。」

      沒和員警道別,我默默轉身走出派出所離去——雖然說是奉公守法的好國民,但在這種地方還是不喜歡說「再見」。

      看著信封中稍有折痕的紅色鈔票……心中決定,這筆意外之財就拿去賣包飼料捐給愛鳥救助社團好了!

      ※       ※       ※       ※       ※       ※

      狐言狐語

      聽說訓練文筆的好辦法是寫日記~~~

      所以開始試著將週遭發生的事情小說化~~~

      期待文筆能再加強一些~~~

上一篇回作家的PO下一篇

回應(2)

大台灣橙橙外送茶+Line:852099北中南外約熱線
大台灣橙橙外送茶+Line:852099北中南外約熱線
2018-09-12 23:47 透過電腦版 回應
這……這個是……
2018-09-20 22:19回覆

我們這邊也是升格為市有一段時間了但是地址一直沒變耶......哈哈。
古玥狐真有善心啊!讓我想到我有一次也撿到別人的學生證,不知為何放在我的機車上,顆顆,到最後還是我透過臉書找到那個人把她的學生證還她的。
 
2018-09-12 23:45 透過電腦版 回應
感謝風月大的回應與稱讚喔!!!
風月大好厲害喔!!!
竟然可以透過FB找到人耶!!!
這個我就沒辦法了~~~
有幾次撿到學生悠遊卡,都是交給公車司機或是警察局,只有一次是公司附近的學生證,所以就順路送到警衛室而已~~~
話說我真的還蠻常撿到東西的說……有點傷腦筋啊!!!(^O^;
P's抱歉這麼遲才回覆,實在是最近太忙,都沒有上線的關係~~~
還請見諒喔!!!
2018-09-20 22:19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