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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的欲望

1.欲望的定義

欲望是指不滿足的狀態。察覺到心的本性,因此大樂。這滿足了意識和身體,所以意識專注,身體精神。這大樂的滿足並非單純由人的身體功能而來,而是心超離一切事物境象時的狀態。包括大樂的覺受,以及一切事物境象,甚至是覺察到這些的反照明覺,都只是心的作用ㄧ虛幻的心識。心的本性稱為道。

2.寫作的欲望

人如果勞碌並適時工作,身體就會滿足;專注學習或者思考計算,意識就會滿足。但心仍不滿足,凡不見本性即不能顯現恆久的覺受,心便不滿足。由此便有欲望,而寫作是其中一種滿足的方法。以寫作滿足即是寫作的欲望,包括未寫前的不滿足及之後的滿足。不可一分為二。因此依欲望不同,寫作動機不同。有些人不寫作是因為欲望以他法而解,常見的是發夢。但大部份人都不能認夢知夢易夢而滿足,迷亂困惑令煩惱累積,便有寫作的欲望而心滿足。

3.寫作的功用、方法和內容

寫作的功用、方法和內容三合於一,不可一分為三。寫作最好是能組織記憶(已知)、清除無根據的信念(執着)和由偏見而生的推斷、行為,從而察覺心的智慧而專注冥想、發掘新知。從根本而言,知與不知只是遊戲,為了能明覺心性而令心似暗乃明。心一直保持明覺,便是全知;反之,智慧能令心無明無知,所謂知其不知也。因此專注而明帶來知識。也因此寫作方法不同令功用、內容不同。先列出已知並組織推論能得到知識;反之,執着結論令無法寫作,而只是背誦。喻為淘金。更甚者,嬌飾偏見或者虛言立論。內容之別、高下立見,質樸明白勝於嬌飾虛構。故即使是故事引喻,讀者也能知其見解,見性解欲也。錯誤的方法有困惑煩惱的功用,及令讀者怨恨的內容。因此,寫作的欲望不能止息,直至痛心疾書而滿足。這是由於煩惱累積之故。反之,依道得法,持之而恆的作家,以寫作為修持,能使巨著,人所共賞,令心滿足。最上乘者,則心常無欲,不預先構思、也無寫作的欲望。然而以天下心為己心,知二無別故、心通達一切故,解脫眾生煩惱而心安理得,坦蕩蕩而有功用。此已非寫作二字所限,乃有而無限也。此誠道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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