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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神同行在說什麼?—論漫畫與電影的差異(上)

哈囉大家好~今天要來跟大家談談從12月便開始延燒、暑假即將上映第二集、家喻戶曉的電影   –《與神同行》

在這裡要跟各位大大說聲抱歉,米思特我本來是想文字搭配圖片憶起說的,但我發現popo似乎有既定格式,所以沒辦法安插太多圖片、也無法安插在自己想要的地方。所以米思特接下來的講解都是會用文字,還請各位大大多多包涵~~

回到正題,相信不少人都看過《與神同行》這部作品,至於米思特我呢,是1月去看了電影之後才去看漫畫的。

沒想到漫畫的世界觀架構和劇情,跟電影簡直天差地遠!

唯一的共通點是   –   都非常非常非常(很重要說三次)地好看!

而且漫畫讓米思特很滿意的是,它有解答米思特的疑惑。其實米思特當初看到《與神同行》這個片名的時候,先入為主的觀念是它應該是一部宗教意味濃厚的電影,所以一直有所排斥。後來看了預告、被同學們拉進電影院後才發現……根本不是我想的那一回事(笑),真不該以名取電影。

但是我看完電影之後就不太明白,與神同行的『神』指的是誰?指的是那三位陰差嗎?還是因為一路上經過很多神審判的關卡,所以叫與『神』同行?

這一點,在漫畫有解釋喔~

以下會有大量的劇情暴雷(不管漫畫還是電影),如果不太喜歡被暴雷的朋友,米思特可能要請您三思啦……好,以下是正文:「與神同行在說什麼?—論漫畫與電影的差異」

--------------------------------------------------------首先是男主角   –   金自鴻的身世。

電影中:金自鴻身兼數職,主要是消防隊員。在某一次的火災意外中為了拯救小女孩喪命。

漫畫中:金自鴻是因為工作上不斷的應酬,飲酒過度得了肝病而死。

在看電影的時候,我們都看到金自鴻口口聲聲說自己沒做什麼、甚至還說他是因為錢才努力工作,因此還差點在怠惰地域以崇拜虛神為名慘遭滅口(?),也被陰差們意外發現想悶死自己的母親。不過金自鴻之所以會這麼做是因為逼不得已,加上他生前做了不少善事、也得到了母親真心的原諒,所以最後安然的投胎了。

在漫畫中啊~金自鴻可真的就是一位老實人了,想要捐錢還被騙錢、在陽間的時候沒有特別的豐功偉業、40年的人生只用三張A4紙便交代完畢,同樣的是也老宣稱自己沒做什麼(可能也真的是因為沒有什麼XD)。米思特認為,漫畫中的金自鴻最後能安然投胎,全是因為遇到下面了這個人。

電影沒有,卻是漫畫不可或缺的靈魂人物   –   律師陳季函。

電影裡是讓三位陰差擔任金自鴻的辯護律師,負責在危急的時候向每一關大王辯護,將他安然的送出前往下一關。這個工作在漫畫裡是這樣的   –   三位陰差只負責將死人們送往陰間的初軍門(在漫畫中,這裡是一個類似車站的地方),另外在初軍門那邊會有律師等候死者,每一位死者都有自己的辯護律師,只是依照生前為別人所付出的錢財不同而有所不同。

金自鴻的辯護律師,便是在電影中沒有一點蹤跡,在漫畫中卻神通廣大的陳季函。

面對金自鴻這種生前沒有特別輝煌、卻也不是全然毫無付出的平凡人,陳季函他總是臨危不亂的為他提出辯護、巧妙婉轉惡劣的局勢。甚至當金自鴻在寒冰地域的關隘上被砍去手腳,陳季函也冒險到了天庭花園盜取活骨花與生肉花,重新將金自鴻的手腳給接了回來。

「能動嗎?」陳季函關心的詢問正在活絡手腳的金自鴻。

「嗯……」金自鴻不可置信地看著原本失去的雙手,再凝視著始終嚴肅著一張臉、這時卻掛著一絲放心微笑的辯護律師。

「陳律師,您真的…怎麼說呢…」金自鴻想了一下,然後說:「就像神一樣…」

「我只是做了我應該做的而已。」陳季函拍拍金自鴻的背,「我們快走吧,不然會趕不上審判的。」

漫畫看到這一段的時候,米斯特真的由衷的打從心裡佩服這位律師。

其實他去盜取活骨花與生肉花的時候何嘗不是冒著巨大的風險?有可能賠上他的職業、地位和名份,換作一般律師絕對不可能為一位素昧平生的被告者這麼做吧?

下面還有一段對話,是他們通過劍樹地獄(漫畫中為審判殺生、偷盜、邪淫、飲酒與妄語的地獄,五項罪刑分別是五顆砝碼,審判時會依序放到死者所在的天秤一端。若最後死者所在一端的重量比另一端的石頭還重,則予以懲處。)之後,金自鴻問陳季函的。

「那個…陳律師,」金自鴻闔上書,轉頭看著坐在另一床上,同樣在看書的辯護律師。「我內心一直有一個疑問,不知道該不該講?」

陳季函喝了一口飲料,很有禮貌的回答:「您說。」

「嗯…雖然這種可能性很小,但我還是想問一下。」金自鴻直接了當的問:「您是不是神啊?」

「噗!」聽到這句話的陳季函震驚到把飲料給噴了出來,不過他不慌不忙地一邊拿出手帕擦拭,一邊說:「哈哈哈,怎麼可能呢。」

「因為我感覺每次一到危機關頭,您就像天兵神將一樣把我給救了回來……」

「哪有,這只是您的錯覺而已。」陳季函推了推眼鏡,很是認真的說:「您回想一下,在劍樹地獄用業秤計量罪刑的時候,我可是一點忙都沒幫上。在業江(在抵達劍樹地獄之前必須經過的一座湖)遭受惡鬼鯨魚襲擊的時候,我也是束手無策啊。」

「呃……」金自鴻想了一想,突然發現這些的確都是事實。

「這一切都是由金先生您生前的業行決定的。」陳季函嚴肅的說:「我不過是幫你在艱險的地獄之行中尋找一下相對安全的通關方法,以及補充地府十王在審判中忽略的部分,從而盡量避免冤案的發生。」

哇賽~米思特看到這裡,真的是覺得陳季函太帥太有正義了!這種人現在已經很少見了呢……

咳嗯!雖說陳季函不是神,只是一名律師,但他的過去可是大有來頭。

地藏菩薩在地府創辦了一所地藏法律學院,地府最早的律師培養機構、除了培養律師,也培養各層地獄的判官,目的是為了解救更多的亡靈讓他們得以伸冤。

陳季函在就讀地藏法律學院的時候是一位非常出色的學生,涉獵廣泛、凡事追根究柢、用功不懈,最厲害的莫過於他隨機應變的能力,總是能跳脫出既有框架,提出大家意想不到的答案。

一開始教授們都覺得他是一個怪咖,卻逐漸被他散發出的價值給震懾。

直到畢業那一天,地藏菩薩宣布法律學院出現了200年以來的第一位神將律師(神將律師將擁有一艘核武戰艦、到哪都可以入住地獄各飯店豪華套房的白金卡),而那位神將律師想當然耳,就是陳季函。

但是他卻失蹤了,沒有來參與畢業式、接受這份最高榮譽。

原來陳季函早知道自己即將成為神將律師,所以主動拒絕了。

畢業之後,他室友經過幾個月的多方打聽,才聽說陳季函在一棟破舊不堪的建築裡開了一家律師事務所,而且僅僅只是當一位『律師』。

幾番寒暄之後,室友再也按耐不住心中的疑惑,於是開口詢問:「為什麼要放棄神將律師的資格呢?難道你一點都不後悔嗎?」

「要說我一點遺憾也沒有,那肯定是騙人的。」陳季函沉思半晌後,這麼跟室友說:「但是如果成為神將律師,不就只可以為善良的人做辯護嗎?」

他室友一聽,臉上的表情除了震驚還是只有震驚。

「我想拯救更多的王者,無論貧富善惡。」陳季函堅定地望著室友,「我都想一視同仁的施以援手,這也正是我學習法律的初衷。」

陳季函的這番發言,簡直打翻了一竿子學法律只是為了鑽漏洞的人啊啊啊啊!

真的是太帥了,突然覺得電影沒有把陳季函演出來真的是有點可惜(嘆氣)。

所以這部漫畫之所以叫做《與神同行》,這個『神』指的就是本來應該成為神將律師卻放棄資格、卻在各個關卡上如神兵天將婉轉惡劣情勢的陳季函律師。金自鴻感覺與陳季函同行,就像是與神同行一樣的奇妙。

好了,上半部的部分先打到這裡,下半部一樣會在說兩個漫畫跟電影不太相同的點,最後總結米思特推薦《與神同行》這部漫畫的原因。

那麼就先這樣,感謝願意花費幾分鐘時間,看到最後一行最後一個字的你/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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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2)


不好意思,我打錯名字了
2018-02-23 21:51 透過電腦版 回應
噢噢
難怪之前看Webtoon漫畫中一直疑惑電影中怎麼沒有看到陳季函這個人
原來是電影中沒有啊!漫畫正在用龜速消化,看到米克斯的感想覺得一定要再去看看
2018-02-23 21:50 透過電腦版 回應
哈囉茶茶!
對阿電影裡沒有陳季函,覺得有點可惜~不過還是很好看
漫畫我是用寒假追完的,不錯又發人省思,加油繼續看下去吧XD
也很謝謝你看完我的po文
2018-02-28 15:35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