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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失戀的你

「再見」二字,對我來說有兩種意思。

和家人、朋友分手時,「再見」,讀作再見面。

和情人分手時,「再見」,讀作再也不見。

「分手」二字,對我來說有兩種意思。

和家人、朋友「分手」時,讀作暫時分開。

和情人「分手」時,讀作永遠分開。

我和曾經屬於我的他,在幾個月前分手了,分手是我提的,但我卻難過到現在。

人們都喜歡將主觀的想法套在他人身上,就像「分手」,提分手的永遠是壞人、提分手的永遠都沒資格講原因或理由;被分手的永遠是最讓人憐憫的、被分手的永遠最先受到關心。

但,提分手的就真的是壞蛋就真的是沒投入感情的人嗎?

我想:不必然。

當初我和前任提分手,我也是想了很多回,才決定和他提分手,當然,不是想了很多回的分手,而是想了很多回:「繼續在一起」和「到此為止」,哪個對我們才是最好的選擇,而哪個決定才不會一直傷害他。

提分手的人,也是有資格傷心的。

提分手的人,不一定會過得比較開心。

被分手的人,在失戀時候,最需要的也不是你們那些憐憫式的關心。

我有個朋友,她跟她在一起很多年的情人分手,那時候我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我以為跟她說一堆「下一個會更好」、「他不值得妳哭」諸如此類的屁話,她就會走出來。後來我發現,她需要的只是喝酒澆愁,會發酒瘋的那種。因為幾天之後,我在她Instagram上看到她發文說她去求月老。

我想表達的是,關心朋友的確是一件很棒的事情。

但關心不管是被分手還是提分手的朋友,請不要用主觀式的關心去關心。

就請單純以朋友的方式關心就好,雖然對方不會因此就走出來,但我想這才是對他們最好的關心。

就像我,失戀的時候,哭得跟什麼一樣,聽個歌也能哭,但我那個要跟我當一輩子的好朋友卻默默陪在我身邊,現在想起來真覺得自己失戀時挺可怕的,搞得好像天要塌下來。

最後,我想對我自己說:就算還沒走出失戀,也不要將失戀的負面情緒帶給他人。

最後的最後,我想對大家說:提分手的人也是有資格傷心的,被分手的人也是有資格高興的,別將他們失戀後的行為給主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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