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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Hsin短文001──《喜歡、不喜歡》上

「我還能做什麼/你已經不愛我/……」

小宇——終於說出口。是她最近單曲循環的歌。

簡柚庭,我“永遠”的好朋友,會這樣說,不是因為被她發了好人卡,她是我十分重視的羈絆;這才是最重要的,真的。

即便她什麼也沒多說,從她聽的歌曲就能夠知道她最近的心情——失戀了吧。

「怎麼了?」雖然大致猜想的到,還是佯裝不知道,我輕揉著她的頭髮問。

「嗚嗚……」兩人並肩坐著,她一直低著頭,手緊握著播放音樂中的手機。聽聞我的關心才抬起頭,濕潤的雙目盯著我,並嗚嗚咽咽的開口:「……我跟他分了啦……」

「……啊啊、」縱使早已知道,一聽自己心愛的女人親口告知,胸口仍是一抽一抽的作痛起——真想抄起棍棒衝到她“前”男友家呢。我心裡這樣想,當然、不可能說出口的!

「……你不安慰我嗎?討厭耶你……」見我遲遲沒說話,她皺眉搥打我的胸膛說。

「……」我只是以輕揉她頭髮的那隻手將她的頭靠在我胸前,抱住她。

接著她嚎啕大哭起,抽著鼻子訴說她的委屈,難過。我都只是靜靜聽她說,偶爾發出聲音回應,表示:我有在聽。

她要的不是我的安慰,只是希望有人可以聽她說話。

——那個人,永遠是我;只能是我。

****

「吶、你打算幾歲結婚啊?」

這一天,我們面對面吃著午餐,在妳最喜歡的那間餐廳。妳突然這麼問。

「……幹嘛?」低頭吃著我的日式咖喱豬排飯,我反問卻沒有回答。

「我在想啊——我跟你交情那麼好,以後各自交了男女朋友時,會不會就不再那麼常約出來了呢?」妳用點心湯匙戳玩著巧克力聖代,然後將湯匙含在嘴裡,含糊著說完話。

「……都大三了,確實該找個女孩交往了呢。」我假裝很認真的思考,放下餐具,伸出食指敲著太陽穴道。

原本是想看看妳的反應如何,結果十分出乎意料——

「你想交女朋友?我幫你介紹吧!我有朋友很想認識你呢!」

回顧方才的對話會發現其實有點各說各話,但那已經不是我介意的地方了。

妳還記得我喜歡妳的事嗎?——在心裡我默默想著。果然不該因為看見妳“疑似捨不得我交往”的

模樣就擅自有所期待吧?

但這時如果說:「我喜歡的一直是妳。」就太沒男子氣概了。

於是我說:「啊啊、我那麼受歡迎啊?」我不知道自己在耍什麼帥,總之那麼說了。

妳只是甜甜的笑著,然後將手機轉向我的方向;上頭是一位著網球裝女孩的照片,跟我們差不多年紀。

「長得很可愛吧?她是我網球社的學妹。」妳抬起下巴,一臉得意的模樣才讓我覺得可愛,但我絕對不會說出來的。

「是啊。很可愛。」

「……你真的想跟她交往啊?」

「什麼?」妳情緒反應的變化讓我有些不知所措,方才還得意洋洋,現在卻黯然垂頭。

「沒甚麼、改天介紹給你吧,我有事先走了。」提起包包,妳從皮夾拿出聖代的錢準備放在桌上,我趕緊握住妳的手推回去說:「我請吧。」

妳輕輕點頭後離開了。

留下心情複雜的我。

我應該再次有所期待嗎?——一邊想著,我繼續吃著午餐。

****

週六舉辦的各社聯誼很剛好的排到“籃球社與網球社”,兩社社長討論過後決定辦在下午五點,地點是Y餐廳包廂,內附投幣式點唱機。

「她就是我那時跟你說的,叫葉詩茹。詩詩,他就是方辰宣,本人哦!」妳拉著我和那位學妹到一旁笑著說。

妳一臉期待的模樣和我與她尷尬的表情相映襯。

「……妳好。」我伸出手。

「……你好。」她輕輕握著我的手掌前端,上下擺動幾下後彼此鬆開。

妳似乎對“媒人”這個職業很感興趣,熱烈介紹著我和她兩人的個性、興趣及共通點等等,沒多久為了讓我與葉學妹獨處而藉故離去。

「……」我靜靜喝了一口可樂,周遭已是挺熱鬧。

主持人是籃球社社長,充滿喜感的性格十分適合站在舞台上炒熱氣氛,然而一到球場上又是另一個模樣了;在不同環境下作適當的態度切換,這樣的個性十分受女生歡迎;再加上籃球這個運動——灌籃很帥呢。我選擇這個運動有大半的理由正是如此。

……

糟糕,因為太過尷尬竟然走神了!——我睜大眼,低下頭對自己方才的表現感到懊悔。偷偷瞥一眼葉學妹,想知道她有沒有發現我的失態。

只見她微瞇起眼睛,咯咯的掩嘴輕笑著。

「!……抱、抱歉,剛才……」果然有發現,我撓著脖子,臉頰漲紅,希望社長配合氣氛而刻意調整成微暗的燈光可以掩飾掉我的害羞。

「辰、施辰宣學長,就跟柚子學姐說的一樣,很容易害羞呢。」學妹繼續笑著,眼神很溫柔,聲音也很輕柔好聽。

老實說,是我喜歡的類型。

「可以叫我辰宣沒關係,依妳習慣就好。」

「嗯。那學長也叫我詩詩就好吧。」

「咦?我……」我並沒有叫過別人綽號,雖然經常有人嫌我陌生,但那已是習慣。

「你說了習慣嘛。」學妹俏皮的吐吐舌笑著。

「……」

那天之後,我們交往了。

《喜歡、不喜歡》待續____Hsin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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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1)


恩 
後半段不錯 
男主表示反應有點有趣 
 
2016-03-04 14:23 透過電腦版 回應
謝謝你的不嫌棄!!
2016-03-05 07:52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