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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若回青春

      一、十八歲  

        己復己經,連續的幾個夜晚裡夢見與妳笑開懷鬥嘴的樣子,說起妳依舊是任性固執卻又是那樣的有氣質,不過,那也是曾經的妳了。

        我叫簡斯仁,爸媽希望我能當個仁慈舉止文雅的人,但我偏不是這樣的人,可以說是走鐘的斯仁,朋友們喜歡叫我喜郎或者撿死人,我的朋友們各個奇葩異人,堪稱異端偶像,之所以稱之為偶像是因為我的這三個朋友在學校裡各有所長處,不過都是在不正常的地方就是了,唯一正常的大概就是陳英凡,才貌兼具學年排名前十,但也別看到像個正常人,所有的惡作劇都是他想的,而每個惡作劇的結果他的沒有受到懲罰,這點我與其它兩位好友已經看得很開了,啊,對了忘了介紹我兩位好友了,一位是林子麒和舒政陽,關於這兩位的奇耙事再聽我娓娓道來吧,我是裡面屬於中立派時而發瘋又得提出正常論點的人,相對於我兩位發瘋的朋友我像是輔佐大臣一樣的存在,我和陳英凡是從國小的同學一直到現在,而旁人總問英凡說為何那麼聰穎卻要一直與吊車尾的人做朋友呢?英凡的回答一律是:「怎麼,我與笨蛋做朋友並不是凸顯出我的優秀,而是為了向世界證明笨蛋是有朋友的。」天!第一次聽到這個答案的“前部分”我還在淚流滿面中以充滿愛意的眼神看著英凡,下一句又是會讓人想板擦直丟他腦門的那種,不過英凡這麼說確實也是沒錯。

        假如我們有做不完的美夢,會是如何呢?譬如我在溪提邊再次跟妳談天說地,聽見妳的笑語。

   

回作家的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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