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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今生。下

這個人對不對,比什麼性別重要太多了。

我喜歡一個人就是因為那個人,不是因為性別。

                                              《拉拉手,在一起   by王嘉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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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我,

一眼望進那翠綠的眼眸中,

便再也無法移開我的視線。

我是個出生於貧窮家庭的小孩,

還有一個弟弟和妹妹。

雖然貧困,

但是我們一家都很快樂,

爸爸媽媽努力賺錢養家,

而我負責照顧弟妹。

一天中我最快樂的時光就是放學後和吃飽飯後,

因為我會有屬於自己的一點時間,

讓我去找那漂亮的洋娃娃說說話。

當然都是我在說話它默默地聽,

偶爾我能感覺洋娃娃似乎會表現出一些表情,

例如我跟它說了今天發生的趣事,

它似乎嘴角就會上揚一些,

但是媽媽和爸爸都不相信,

認為是我的幻想。

我幾乎每天都會去找它聊聊,

而時光飛逝。

一轉眼我便要徵召入伍,

我強忍內心的悲痛,

整整哭了一整晚,

這才發現原來那個小娃娃對我來說如此重要。

在出發之前,

我請那洋娃娃等我回來,

便頭也不回得走了,

但是其實在轉身那剎那,

淚水已流滿我臉頰。

戰場無情,

好幾次我都差點要葬送生命在戰場上,

不過只要一想到它,

我就有要活下去的理由。

在一次戰役中,

我救了一個女孩,

一個和那洋娃娃神似的女孩。

我一見鍾情的喜歡上她,

之後瘋狂地追求她,

她似乎也很喜歡我,

於是答應了我的求婚。

但是我總覺得有些不對勁,

一種說不出的感覺。

就在新婚沒多久,

我又上了戰場,

只不過刀槍無眼,

這次我深受重傷,

就在要死的那一刻,

我想到的不是我的妻子,

而是那洋娃娃,

我才恍然大悟,

原來那個不對勁是因為「她」不是「它」,

而我愛上它了。

死後的我,

靈魂飄出體外,

確定妻子會被良好的照顧後,

我的靈魂就飛回我的家鄉,

去找我的愛人。

我每天都在它旁邊,

與它說話觸摸它,

可是它都沒感覺,

因為我只是個沒有形體的靈魂,

而它再也聽不見看不見我。

過了好久,

有一天我的妻子帶著我的孩子來到它面前,

告訴它一切。

在它聽到我妻子說我結婚時,

我能感受到它的心碎,

可是它似乎卻沒發現我的妻子跟它十分神似。

最後說到我已經不在,

它悲痛到連當作眼睛的寶石都碎了,

我的心也跟著碎成一片片。

可是我又能做什麼呢?

我只是個漂泊在人間的靈魂。

由於它眼睛的關係,

店主決定將它賤價賣出,

可是它是如此的美麗,

應該是無價的才對。

可惜我已經不是人了,

不能將它買下,

所以我只好陪著它度過一年又一年。

我求了上帝好多年,

最後祂終於同意讓我一直守護著它,

所以我看著它祈求、看著它投胎。

由於它投胎了,

剛好也到我該投胎的時候,

於是我也轉生了。

出生後,

它總是不經意地出現在我身旁,

而我也默默地守護它。

哦!忘了說,

現在已經是個「他」了!

我默默的關注他十幾年了,

可是他卻從未發現我。

直到有一天,

我跟他一起參加了營隊,

他認識了我、喜歡上了我,

最後我們在一起了。

他想起了一切並哭著跟我說謝謝,

其實我才要說謝謝,

你這傻洋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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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1)

很细腻的一篇短文
继续加油噢
2015-12-08 19:31 透過電腦版 回應
我我我...(感動到說不出話
謝謝你的鼓勵嗚嗚
2015-12-09 13:41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