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功能「收藏作家」上線啦!
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有時候還是不能勇敢去愛

看著手機上的藍色水晶吊飾,上課的時候我總會不時的看著它發呆。

每一樣東西都有一段屬於它的小小故事,它也不例外。

如果說愛上一個不該愛上的人是一種錯誤,那我早就犯下這樣的滔天大罪。

但是愛情真的就這麼簡單?

「阿星,妳快看!」我和三五好友去逛街,逛累了到一間平價咖啡廳休息,看見一對男女走了進來。

熟悉的兩個身影,我的眼卻有些濕潤,我立刻低頭假裝眼睛因為熬夜乾澀「眼睛超不舒服的,昨天熬夜太久,我去一下洗手間。」我常常因為熬夜而眼睛乾澀,所以那些朋友並沒有察覺我的異狀。

把自己關在廁所裡,依在門上,眼淚終究無法抵抗地心引力,緩緩落下。

我哭是因為心太痛。

但是我逼我自己要快速結束這悲傷情緒,因為這是我的秘密。

「阿星,他們走了。」我回到座位上坐好,但是我看見窗外兩個人手牽手離去。

「我看見了。」

好朋友和自己喜歡的人牽手,我......該如何是好?

過了幾天我收到好朋友給的禮物,我開心的是,她還記得,但是我一直想問,為什麼她會和他交往。於是我鼓起勇氣拿起手機傳了訊息給她。

“小米~謝謝你給的禮物:)”

她還記的我喜歡藍色。

“我很厲害還記得妳的生日欸!”

“謝謝啦!”

“<3”

“小米...其實我在咖啡店看到妳和同班同學牽手,你們在一起了嗎?”

這次回答沒那麼快速。

“對不起,我都沒有勇氣跟妳說,我們在一起兩個月了,但是我不知道要怎麼告訴妳,好害羞唷!”小米不知道我喜歡他。

我看著手機銀幕,突然想哭。

“恭喜呀......”

“其實妳看到的那天,我是和他一起去買妳的生日禮物,他本來還說乾脆買個史迪奇給妳,但是我知道妳不喜歡,所以挑了這個吊飾。可愛吧?”

我拿起水晶吊飾,怎麼會不喜歡?

“恩恩,謝謝唷!我有事先去忙......”收起手機。

我把吊飾收在抽屜哩,直到最近看到它,才把它掛在手機上。

他們分手了,偶像劇裡的是竟然在現實發生,約定好的分手?

我很難過,替小米難過,也替我無法愛他而難過。

好朋友的前男友,還能愛嗎?

看著手機吊飾,我還是在乎他,我想像他曾經觸摸過它。

我常常聽別人提起他,連念他的名字,我的心也會加速跳動。

覺得自己的心緒都變得不理性。

但愛一個人又能多理性?

我看著它,還是在乎他,還是想他,還是會心痛,也許我很消極,但是......對於這樣的愛情,我還是只想停留在這個點。

曖昧不明,卻又刻骨銘心的點。

上一篇回作家的PO下一篇

回應(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