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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李成河(1)

我叫李成河,1985年出生在一个西南边陲的小镇里。那是一个常年干旱缺水的地方,自来水是我出生前两年才通上的。缺水的地皮导致这里只能种麦子高粱等耐旱的作物。这里的女人和这里的土地一样,粗糙而厚实,脸颊上永远顶着两片高原红。

      八十年代初期,一个机床厂在这里扎根了。我的父亲李朝富是第一批机修工,也是第一批脱掉泥腿子的人“城里人”。靠着精湛的技术,他很快坐上了小组长的位置,收入可观,是远近闻名的金馍馍。

      1985年,父亲二十五岁,正是男大当婚的年纪。给他说亲的人排起了长队,多少良家妇女都眼巴巴的盼着嫁给他。可父亲不光是个金馍馍,也是颗铜豌豆,没遇到喜欢的,坚决不娶。

      同年,风靡全国的歌舞厅开到了这个小镇上。跳舞,唱歌,成为时下年轻人最流行的玩法。性启蒙也悄然展开,多少骚动的男女在昏暗的灯光里肆意扭动身体,在酒精的催化下走上人生的大和谐。

      “交际花”这个称呼悄然流行,暗指周旋在舞厅、酒吧和各色男人之中的时髦女人。当然,还得加一个补充,时髦而漂亮的女人。

      我的母亲李雪,是远近闻名的交际花。

      她有一张女人看了牙痒痒、男人看了心荡漾的脸。娇艳的红唇,性感的曲线,迷离而魅惑的眼神,她靠着这些资本无论去哪儿喝酒都不用给钱。恨她的女人背地里骂她“婊子”,骂她骗钱出卖肉体,同时也骂那些受不住诱惑的男人,见着个女人就走不动道了。

      其实她们说错了,李雪从未骗过钱。别人请她喝一杯酒,她请别人睡一觉,平等交换,这是世界上最公平的买卖。

曾经有个传言,说李雪这辈子的目标是睡够一千个男人。所以她每睡一个男人就会拿笔记在小本儿上,将来当遗产留给子孙后代。

真够操蛋的。

      她成功了,这顶硕大的绿帽戴在了我爸身上,“杂种、野种”的称呼戴在了我身上。

      李雪的水灵和娇俏在这片贫瘠而缺水的土地上是少见的,她是这片干涸而贫穷的土地里生出的异类。

      李雪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离开这里,住进一个能让她每天洗澡、游泳的房子里。

      她曾经差点成功了。她交往过一个在广州做生意的男朋友。但对方不光有儿有女,还家有悍妻,和她不过是露水情缘罢了。她曾铤而走险,挺着大肚子去逼宫,最后的结果是被人打地鼻青眼肿的丢出来。肚子里的孩子也在那次殴打中流产了。

      这样的事情又前前后后发生过许多次。在此期间,李雪成功的交往过广州的富豪,香港的富商,甚至还有煤老板。她的肚子也先后鼓了几次,但最后都无疾而终。她最终放弃了嫁出去的想法,专心致志的当着自己的交际花。

      然后,她怀孕了。

      孩子是谁的,连她自己都不清楚。因为她每天都从不同的男人的床上醒来,然后愉快的走向下一个男人。发现怀孕的时候已经有两个多月了,嫌疑人多达二十多个。我后来的父亲,李朝富便是这其中之一。

      医生说,她不能再流产了,否则终生不能生育。现在的首要问题就是给孩子找个爹,至于谁来当这个便宜老爹,还是个未知数。所以她掏出了小册子,一个个的打过去。

      “喂,我怀孕了。”

      对方接到电话时的表情她不用看也猜得到。男人在惊慌失措时表情都是一样的,无论是被捉奸在床还是喜当爹。他们的反应也是一样的——一视同仁的挂掉电话,或者嘟囔一句“操,你他妈的怎么不吃药?”

      李雪在电话亭打出一个又一个的电话,然后用笔划掉一个又一个的名字。二十多个名字,整整一页电话纸,统统被划掉了。最后只剩下一个名字了,那就是我未来的父亲李朝富。

      电话打过去的时候,李朝富正在工厂里,他趴在一台机器下面换一颗螺丝钉。机油顺着管道淌了出来,滴在他的脸上。电话就是这个时候打来的,他从机床里爬了出来:“哪位?”

      电话那头停顿了很久:“我是李雪,我怀孕了。”

      握在手里的螺丝刀就是在那个时候落下去的,“砰”地一声砸在水泥地板上。过了几秒,父亲问:“你在哪儿?在那里等我。”

      然后父亲走到厂长办公室请假。厂长问他原因,父亲想都没想说:婚假。然后厂长给他批了十天。

      这十天里,父亲搞定了一切繁琐的流程,包括劝下奶奶上吊,跳楼,绝食。虽然我对这个奶奶没什么印象,因为她从小就不喜欢我,如果我叫她奶奶,她会恶声恶气的说:“闭嘴你这个小杂种!你才不是我们李家的种。”

      父亲带着她回到了老家河口村,那个离镇上有十几里地的小村庄。大摆酒席,风风光光的昭告天下——他结婚了,他这个村里最抢手的金馍馍,结婚了。

      七个月后,我出生了,七斤八两。父亲自我安慰,逢人便说我是早产儿,不足月。但哪个早产儿能长到七斤八两?所以,村里人看父亲的眼神都带着幸灾乐祸,尤其是曾经倾慕父亲,却被父亲拒绝了的女人们。

      闲的没事的人甚至专门跑到我家门口,假装和父亲谈天说地,然后隐秘的把话题转移到了我的身上,用一种怜悯且幸灾乐祸的语气说:“老李你觉不觉不得,你这儿子和你长得好像,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父亲温柔一笑:“对,我也这么觉得。”

      我在闲言碎语里长大。

      三岁的时候,父亲机床厂要搬迁,搬到一个人口密度更大,经济更繁荣的地方。最重要的是,那里是南方,一年有一百多天的雨期。我们终于可以过上每天都洗澡的日子了,所以李雪尤为开心。

      她对这座沉闷、干旱、灰蒙蒙的城市早已厌烦透顶。即使这几年又陆续开了几家歌舞厅,酒吧,但依然满足不了她对花花世界的向往。

      结婚对这个女人没有任何影响。

      她依旧是这座小镇上最漂亮、最让人蠢蠢欲动的女人。她像一只慵懒的猫,白天窝在家里睡大觉,只有夜晚才能让她兴奋起来。

      月明星稀的时候,她会换上最时兴的衣裳,抹上最艳丽的妆,然后警告她的儿子——我,不要乱说话,更不准听别人乱说话。

      我躲在被窝里乖巧的点头,看着门外停着的摩托车。有时候也是小轿车,甚至还有过两个轱辘的自行车。车主都是这里有头有脸的人物,最重要的是他们和李雪一样,都是已婚人士。

      门开了,李雪妖娆地走出去,一屁股坐在车后面。开车的男人嘻嘻哈哈,把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腰上,然后猛踩一脚油门。

      黑夜里,她乘着星光离开。天亮时,她带着一身疲惫归来。

      父亲对她的行为不是不知道,只是他习惯性的装作不知道。对于她的行为,他无能为力。所以他只能闭目塞耳,把自己变成瞎子,聋子。

      还好,我们终于离开了这个满是闲言碎语的地方。

      机床厂搬到了四川的一座小城里。我第一次从满是黄土的地方来到了满是浓雾的地方。湿、雾、冷,是我对这座城市的第一印象。

      湿重的雾打在空气里,迅速的滋养了李雪干涸脱皮的脸。她的皮肤,她的头发,她玲珑有致的身体,如同埋在水里的海绵。迅速的吸收变大,迅速的脱胎换骨。她笼在四川的雾气里,变回了十八岁水灵灵的模样。

      我们搬进了家属大院里。这是厂里为核心的骨干员工配发的住所,一个圆形的院子,里面住着七八口家人。院子中间有一棵又粗又大的老槐树,旁边就是一个石桌。院子里的女人会聚在石桌旁,打麻将和聊天。

      尽管是以“出美人”而闻名的四川,李雪在这群矮小,发福,除了皮肤白点并无优势的女人中同样拔尖。

      刚刚搬入家属大院的第一个月,李雪成功的让那七个家庭主妇抱成一团,将她排除在外。同时,她也成功的吸引了另外七个男人的目光。

      她知道自己的优势在哪儿,所以对这些女人的抱团并未放在心上。甚至,她还略带戏谑的看着她们,就像在看一群瑟瑟发抖的猫对一只老虎的咆哮。

      我在这座四川的小城里度过了自己四岁到十二岁八年的岁月。老槐树一年一年的挺拔,枝干像无数双干枯的手,拼命地朝天空伸去。

      秋天的时候,无数枯黄的树叶挂在枝头。风一吹,枝丫乱响,像一首杂乱的歌。在我长到八岁的时候,我已经学会了爬树。我喜欢爬到那根被锯断的树干上,它是我的“专座”。坐在上面,我如同坐在了龙椅上,俯视众生。

      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在石桌上打麻将的妇女,她们一边优雅的打出一张牌,一边嘴不停歇的摆着东家长西家短,或是谁家的男人路过李家——也就是我家门口的时候,眼睛往门缝里瞅了瞅。

      我也可以清楚的看到我家。透过纱窗,清楚地看到李雪穿着她那条棉麻的长裙,雪白纤细的胳膊在剁在菜板,把土豆切成长短一样的细条儿。

      这群聒噪的妇女不知聊到了什么私房事,突然笑的很大声。她们又黄又大的牙齿落在唇外,忘了收回去。

      然后,我醒了。

      现在是凌晨四点,窗外已经蒙蒙亮了。庚宗窝在我的怀里,舒服的翻了个身,半条大腿就这么敞在外面,年轻的皮肤充满生命力。我帮他盖好被子,然后成功的失眠了。

      我梦见了我的童年,四岁到十二岁的那段岁月。关于那群喜欢嚼舌根的中年妇女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但是院子里那棵老槐树,我却记忆犹新。

      两年前,我曾旧路重走,回到那个偏僻的小城。当年的厂房还在,但是墙体破败不堪,像一个减肥过度的胖子身上挂着层层叠叠的皱皮。墙上被红色油漆写着大大的“拆”字。与此同时,当年的家属院里,平房像一个个小孩乖巧的排列在一起,不过身上的石灰一块块剥落,乍一看像一个患了白癜风的病人。

      只有那棵老槐树还在。与周围破败的风景相比,它生意盎然的像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每天都拼了命的像天空生长。

      为什么会梦到他们?梦到这些我曾引以为耻的岁月。

      天还没亮,但我睡不着了。窗外静谧一片,片缕微光从窗户散落,晨曦。我慢慢爬了起来,尽量不打扰他。

      我开始换衣服。

      衣柜里挂着一套白色的西服,配着银白的领带。这是昨晚睡前他帮我整理的,尽管他一晚上都不高兴,但还是像个乖巧的媳妇一样帮我整理了这些。

      “明天你就要结婚了——”他不高兴地撅着嘴巴,手指戳在我的胸膛上,“我们这样,算不算偷情啊?我不就成了小三了?”

      我笑着将他揽在怀里:“我和她只是表面夫妻,你才是我的爱人。”

      我小心地咀嚼着“爱人”这两个字,拼命把胃里的酸水压了下去。好在他没有发现我的异样,继续抓着我的胳膊撒娇:“那可说好了,你们不准睡在一起——连住在一起都不行!你每天还是得回家陪我!”

      “好——”我无力地敷衍。

我喜欢他这个样子。没有野心,也不会要求什么。这就是庚宗,一个二十三岁的成年男子,但是只有十三岁心态的男孩。简单,容易把握,易抽离。我爱的不是他这个人,是他的这种特性。

成年人的爱情——尤其是像我们这种不能被社会接受的“爱情”,越简单越好。

      收拾好一切,电话响了,是我爸李朝富打来的。

      “收拾好了吗?”他咳嗽了两声,声音有些沙哑。

      “好了。”我说,同时往头上抹了点发蜡,“你最近感冒好些了吗?有没有让郭阿姨给你买药?”郭阿姨是他现在一起生活的老伴儿,虽然没有结婚,但已经像夫妻一样生活在一起了。

      “我没什么问题,我说——”电话里的声音有点犹豫,“今天你毕竟结婚,还是让你妈来吧?她两个月前就回来了,想见你。”

      “爸——”我听到自己的声音飞快的从喉咙里喷出,手上却没有停歇,正在修整那一缕跳起来的发梢:“今天是我结婚,我不想和你吵架。我早就说过了,她是死是活,都和我没有一点关系。她今天要是敢出现在酒店,不用我说什么,郑秀清会扒了她的皮。”

      郑秀清是我未来丈母娘,也就是颜书琴的母亲。这个女人和当年所有恨李雪的女人一样,见到她都恨不得把她挫骨扬灰。

      “好吧……”他讪讪的说,“那就不让她来了。你别生气,你别生气。”电话那头安静了很久,久到我就要掐断电话的时候,他突然说:“其实,你妈给你准备了个新婚礼物——”

      “不需要。”我直接掐断电话。

      收拾的差不多了,我该走了。

      接下来,是冗长又繁杂的婚礼过程。

      好在提前和司仪打了招呼,略去了证婚人讲话、新婚夫妇致辞等无聊的东西。我们直接进入了交换戒指的步骤,然后对着台上的人一鞠躬,叫了一声“爸”、“妈”。叫出那声“爸”的时候,我看到颜明元的脸上的褶子尴尬的挤在一起。

      同时,我发现我的小叔子——颜书琴同父异母的弟弟颜小军正冷眼的看着我。

      那个小兔崽子,眼睛阴沉的透不过光。他从小就这个德行,永远一副看透世事的表情。我记得他的小名很有趣,叫盼盼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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