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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十年02

♂蘇靖

      這幾天很不想進辦公室,很不想被使喚。我很想放空。

      在這間營造公司待到第二年了,也交了很多和學生時代不一樣的朋友,姊勸我在現在的朋友圈裡找個對象。

      「喂,妳這是在鼓勵辦公室戀情喔?」

      「你哪個年代的人啊?那又不違法,不然你以為你姊夫怎麼來的?」

      姊在貿易公司當企劃顧問,和總經理的特助談戀愛,去年結婚的。所以她一直覺得跟同事交往是件好事。

      「小靖,你不能十年來還以為葉雨霏會回來找你。」

      高中的時候,我曾經帶雨霏回家吃飯,當時姊滿喜歡她的。

      「我就是以為。」

      而且,也就只是以為。

      「蘇靖,主任說你上星期那份企劃書還沒交哦。」坐在我對面的小媛提醒我,順便丟了包即溶咖啡粉過來。「精神很差?」

      我說了聲謝謝,沒打算解釋什麼。

      中午,小媛找我一起吃午餐。

      「你最近在忙些什麼?」

         我笑笑,「沒什麼,只是有點累,懶懶的。」

       「噢。」她不知該如何延續話題。

      「問妳一個問題好不好?」

      「問啊。」

      「人一生該談幾次戀愛?」

      她狡黠地看著我,「腦筋急轉彎?」

      「不,只是個問題。」

      「噢。」她用同樣的單音回覆我。過了一會兒才說,「沒有標準答案,但是,不管談幾次戀愛,只會有一個是真愛吧。」

      「我覺得她是,她又不一定覺得我是。」我悶悶地說。

      「所以,愛情才累人哪。」她把臉突然湊近,「誰啊?」

      「什麼誰?」

      「你說的她啊。」

      「我只是假設。」我很快地說。雨霏,是個祕密。如果她不知道我愛她,那些局外人有什麼權利知道?

      結果這個週末,我被我多事的姑媽叫去相親。

      「拜託,這年代誰還在相親啦?」我抗議。

      「相親是你說的喔,小靖。」姑媽說,「人家是你爸爸公司副總的姪女,剛從美國唸書回來,人生地不熟的,找你陪人家吃頓飯,有機會一起出去玩,就這樣,哪有什麼相親?」

      「吃飯?出去玩?不會我爸公司副總家其他人去嗎?」

      「這女孩小時候爸媽就走了,那個副總把她當親生女兒看,他只有兩個兒子,現在都在國外。你啊,就幫個忙嘛。」

      明明就是陰謀。

      我被姑丈開車載到一家西餐廳門口,姑媽再押著我進去。

      「吃飽飯到對面看場電影還是逛個百貨公司都好,你爸五點半下班會來接你們,快去吧。」

      二十七歲的人了,出門還要等爸爸下班來接,而且今天明明是假日,所謂上班,根本是那群同事相約去爬山釣魚喝茶。

      「你是蘇靖嗎?」很甜的聲音讓我不那麼生氣了。

      「嗯,我是。」

      「我是Christine,中文名字是鍾宛婷,我uncle都叫我小宛,你要怎麼叫我都可以。」小宛是個很可愛的女生,頭髮不長不短剛好碰到肩膀,皮膚白白,臉紅紅的。不過她的自我介紹有點冗長。

      我想起另一段自我介紹。

      「我叫葉雨霏,霪雨霏霏的雨霏,我應該滿可愛的啦。」

      我不自覺地微笑了,讓小宛有點困惑。

      「呃,妳幾歲啊?」我亂問,又補上,「這能問嗎?」

      「可以啊,我二十五。」

      「看不出來耶。」這是實話。

      一頓飯下來,我們都只是不著邊際地亂聊。小宛在美國念的是金融管理,回台灣找工作應該很容易。

      在百貨公司裡閒晃時,我問她為什麼回台灣。

      「其實,我本來在那邊可以有不錯的工作機會,但是,因為我有個boyfriend,而uncle覺得不好,就把我叫回來了。」

      「不好?」

      小宛笑笑,「他是香港僑生,可是他會留在美國,uncle怕我跟他久了,不是留在美國就是跑去香港,會不願意回來。再加上Eric,嗯,他叫Eric,念的科系uncle覺得冷僻,怕他以後工作不好。反正,回來就回來啦。」

      「分手了?」

      她搖頭,「我高二那年去美國的,那時就跟朋友出去玩認識Eric了,男女朋友的關係雖然大學才開始,也很多年了,怎麼可能說分開就分開?」

      「所以?」

      她的笑出現了無可奈何,「距離遠了,時間久了,如果他不愛我或我不愛他了,就分手吧。」

      「妳很愛他的話,不該這麼消極。」

      「這麼什麼?」

      我忘了雖然她用了十多年的中文,畢竟很久沒用有些生疏了。於是解釋,「就是負面,不主動,只是等著別人替妳決定成妳不想要的樣子。」

      「我懂。」我不確定她是懂字面上的意思或者我想告訴她的。她問,「那你呢?你有girlfriend嗎?」

      「沒有,也沒有過。」

      「為什麼?」她很驚訝。

      本來不想解釋,但怕她對我有所誤會,所以我說,「我喜歡一個女生十年,她卻還是別人的girlfriend……」

      「你怎麼不告訴她?」

      「十幾年來,她一直是同一個男生的女朋友,我不能破壞他們。」

      「她有知道的權利。」

      「但她不該。」

      小宛沉默了,很窘迫地想再爭辯,卻無言以對。和我的心一樣。我也想說出這份喜歡,我也任性地以為我不輸沈彥愷,但最後,我無語。

      愛情沒有先來後到的順序,卻有在乎與忽視的差別。就算我一直等一直等,對雨霏再好,我都只是她最好的朋友。唯一,特別,卻只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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