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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現在的我

辦公室裡,敲打鍵盤的聲音不絕於耳,電話鈴聲此起彼落,每個人心中裡都有時鐘滴滴答答地在走,走得總是比現實生活中牆上的那個還要快得許多,這就是我一天裡稀鬆平常的風景。

我叫做方時華,一個聽起來沒有什麼個性的名字,一個別人聽到或看到時常常會覺得這應該是一個女生的名字,沒錯,它就是處在一個這麼模糊的地帶。人如其名這句話的確說得不錯,我就是一個如此尷尬之人,雖然我是一個如假包換的男生,但因為聲音生來頻率就偏高,骨子裡也散發著一種難以抹去的陰柔,所以這個名字更是重重地為我貼上了無法撕下的標籤。但這也就是我,一個世界上就只有一個的我。

我在一個小小的科技公司工作,一個製造螢幕的小公司,美其名是業務助理,但事實上也就只是個打雜小弟,工作內容不會很困難,卻也稱不上是一份好差事,應該說在這裡是永無出頭之日。不過慶幸的是,在這樣子工作性質和環境裡,同事們大都是女性,和她們的相處之道,本人自是從小參透了不少,可是我卻一點兒也不喜歡,職場裡本是有勾心鬥角,更不用說本公司,成堆的女人們使得其更嚴重惡化。

因為部門主管暫時的離開位置,後面幾位嘴饞的女性便開始像電線杆上的麻雀般嘰嘰喳喳了起來。我眼睛直直地盯著螢幕,但其實在偷偷聽著她們今天又聊了什麼,這對我來說是一種樂趣。

「妳們昨天有看那個最新一集的聯誼節目嘛?中國拍的那個。」

「有呀!結果真讓人傻眼。」

「唉唷!妳們不知道啦!那劇本都已經是寫好的,平常心一點看吧。」

「如果我是那李姓女子,我絕對不會發給歐斯卡簡訊。」

「可是歐斯卡很帥耶!」

「我倒覺得那個賽車手還滿不賴的,是暖男一枚呀!」

「欸欸!時華,你昨天有沒有看呀?」

一陣刺耳的聲音直衝我腦後,那是張姓同事的聲音,老實說我並沒有很喜歡她,她就是我所說的公司裡那個愛興風作浪的其中一員。

「沒有耶,但聽你們說好像很好看,我應該要趕快去update一下了。」

誰也料想不到,昨天我在網路上守著直播了,的確是挺精彩的,只能說編劇組很厲害,對我們這種單身狗觀眾來說,他們早已算好這種已經內定完畢的聯誼節目能為我們的生活帶來一點點的寄望,進而刺激收視,讓我們心甘情願地掉入收看陷阱。

過了中午,一切變得緩慢,尤其是在午休之後,到下午太陽西下的這段時間之前,總是特別地難熬。好不容易撐到再過一小時就可以離開這辦公室時,做起事情來都會變得特別輕鬆,也特別地有幹勁。但如果在這個時候看見主管眼巴巴地向你走來,那麼恐怕便是凶多吉少了。

今天的我,就是這樣。

「時華,這是公司歷來有接觸過的對象,你把這份資料評估整理,要開始重新聯繫。」

說話的這個就是我們的主管,約莫中年,身形枯瘦,穿著過氣不合身白襯衫的男子。

我勉強地擠出笑容,問他:「這有很急著要嘛?」

「當然是越快越好。」他眼睛直愣愣地盯著我,四平八穩地將這些字脫口而出,那感覺挺詭異的。人家說藉由一個人的語調可以知道這個人的情緒與本身個性,這句話可說得真好,他平時裡就是這樣一個食古不化的人。

「這不是份簡單的工程,可能需要點時間。」我說。

「就盡快吧!」

說完,他便轉身走了,真的是個十足的怪咖。

我告訴自己,今天就加班一小時就好,就一小時,不能超過。

但事情總是事與願違,秋天的日光開始慢慢地落得早,出了辦公室,搭了手扶梯,和常駐門口的警衛禮貌性地道別,推開沉重的玻璃門之後,迎接我的是靛藍的夜色,我抬頭看看夜幕,再看看身後巍峨聳立的大樓,不自覺搖頭嘆氣,從前自己的願望就是當個堂堂正正的朝九晚五上班族,可理想和現實總是不同,現在身後這個富麗堂皇的建築,裝著的究竟是我的夢想和憧憬,還是成了禁錮的牢籠,我已分不清楚。

我喜歡坐公車回家,因為坐上公車總是能讓我想到以前的許多事,好像搭著搭著就可以通往過去的通道,但因為今天那該死的加班,不能讓我搭上我習慣的那一班固定公車,而下一班公車不知還要多久才會來,所以我選擇搭了捷運。

捷運的風景與公車上的截然不同,可以坐的位置也少了許多,我站在了靠車門的玻璃板上,我的正對面也有一個玻璃板,原本是沒有人站的,而過了一站之後,便有學生情侶靠了上去,他們一過來就豪不害臊地相擁,你儂我儂地,彷彿沉浸在只有兩人的世界。

而這一切站在對面的我都盡收眼底,即便如此,他們似乎完全不在乎,繼續進行著兩人的親密動作。他們不在乎,我想我也沒有理由去在乎,反正這也司空見慣了。

抱吧!愛吧!趁還在美好的青春時。

我戴上了耳機,反正待會下車還要走上一段路才能到家,也是無聊。我隨便點開了軟體裡的歌單,讓它恣意地選擇我要聽的歌曲,現在的科技已經很發達,有時甚至它可以準確偵測出我現在心中想聽的歌曲。

可今日的軟體並沒有像往常般那麼地心有靈犀,耳機裡送出的歌盡是一些現在流行的時下歌曲,不是說這些歌曲不好聽,但不管是國內歌曲也好,國外音樂也好,現在的歌曲好像總是少了些什麼,或許是少了些情懷?一直以來,我都很懷念著過去的那一段音樂盛世,大概是在零零年之後沒有多久的那一段時光裡,那時候金曲輩出,即使是沒有什麼名氣的歌者,好像也遠遠厲害過現在一些不知所云的大勢歌手。

那時候的我究竟都聽了些什麼歌曲呢?突然很想回味那些曾經被我寵幸過的音樂,可是我腦中已經記不太得歌單裡的曲目了。

還好,我記得我當時還有一個MP3,我應該有好好把它收藏著。

我一步當兩步地飛快走向回家的路,入了家門,和客廳裡的家人簡短地問好之後,原本想直接衝進房間裡,但沒一會兒便被我媽叫住了,原來她只是想問我有沒有吃過晚飯,而我以在減肥為由搪塞了過去。現在的我沒有心情吃晚飯,只想趕快將那塵封已久的音樂找出來。

我到底把它放在哪裡呢?習慣聽MP3的那時候我正讀著高中,所以應該是和高中的雜物放在一起了,那麼沒錯!應該會是在那裡。

我從櫥櫃裡搬出了一個大概是B3大的喜餅盒,那是人俗稱的紅帽子禮盒,蓋子上有著一堆我看不懂的日文字,還有一個不曾轉向正面的女子,當然也少不了一層厚厚的灰塵,我用乾布輕輕擦拭過後便將它取下,隨即映入眼簾的是裏頭層層疊疊的雜物,有畢業紀念冊、日記本、紙條、大大小小的各種顏色塑膠袋,塑膠袋裡面各自裝著各自的物品,當然盒子裏頭還有多的是我不知道的東西。

很快地,我便發現了那個MP3,純白的機殼上雖帶有一些些斑駁,但看起來算是保存的滿好的,因這個東西是我那時的心肝寶貝。更讓人雀躍的是,它竟然還可以充電!這真是讓人歡欣鼓舞的消息。

等待充飽電的同時,我的目光轉向了盒子裡其餘的東西。我隨手拿起了其中一本日記,我幾乎都已經忘記,我曾經還有寫日記的習慣。我其實是一個本子控,每每到了文具店,看到架上有著漂亮設計的筆記本或手冊類的商品,我都會控制不住自己想買,因為我喜歡寫日記。但隨著年紀慢慢增長,個性也越來越懶散,所以買本子的衝動也就因此日漸消彌。

於是,我翻開了日記的第一頁,看看最上方的日期,自己竟然已經從高中畢業七年多了。

看著我當時的字跡,不免驚嘆,那時候我寫得字怎麼會如此工整,再反觀我現在的字,已經可以說是演化成了「行雲流水」,唉!這是長大的必經過程嘛,我心中這樣暗暗地安慰自己。

我索性試著讀了日記第一頁的內容,覺得頗為有趣,這麼一盒的東西,可能可以讓我讀上好一陣子。我突然靈機一動,將電腦開了機,連上網路影音平台,點開我平常會聽的歌單,在這樣的氛圍裡,就屬這首歌莫屬了。

我選的歌是紅髮艾德的「What   Do   I   Know?」,很奇妙地,這首歌像有魔法似的,只有在聽這首歌曲時我的心靈才能獲得難能可貴的沉澱。

我腦子裡突然又想到,上個週末,自己獨自去了H快時尚服飾品牌店裡挖到的一個寶。那是一個香氛蠟燭,我從來都不點香氛蠟燭的,但是那天經過蠟燭那一架時,我卻被那花團錦簇般的的香氣迷住了,一個小小的蠟燭怎麼可以發出如此美妙的芬芳呢?

其實每次逛這家店時,我都會不自覺地流連忘返那一架,但想想自己又不曾點過這樣的蠟燭,所以購入的念頭都會因此作罷。而在上週,所有的香氛蠟燭價格竟然都對半降價,因為架上特價的蠟燭多半都已經是從去年放到現在了,於是我選了一個我最喜歡的顏色,是綠色的蠟燭,白色鑲金邊的包裝紙上頭寫著「Pine   Tree(松樹)」,它是聖誕節推出的商品,所以應該是從去年聖誕節就待在那了。

我從買下它的那一瞬間就開始好奇,松樹會是什麼樣的一個味道,而今天就是它執行使命最好的一個時機,雖然說聖誕節還未到。

「We   could   change   this   whole   world   with   a   piano

    Add   a   bass,   some   guitar,   grab   a   beat    

    And   away   we   go

    I’m   just   a   boy   with   a   one-man   show..」

單曲循環著紅髮艾德的這首歌曲,再加上松樹那沉沉的香氣,我翻開了日記,掉進了時光的漩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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