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心覺得這篇短文是我人生的文筆巔峰(笑),反正就是我很喜歡的一篇作品,篇名為什麼叫Two strangers 呢?,因為我很喜歡一句話就是,Two strangers fell in love, only one knows it wasn't by chance. 感覺像是一個人為另一個人付出的比較多吧,但是我始終覺得愛情應該對等,嗯,還有主角的名字我有點對不起他們,因為我是開始寫了之後才發現自己沒有想名字,那時候我剛好在追《創造101》,然後我最喜歡裡面一個練習生,叫劉人語,所以主角之一的名字就這樣定了,肉肉是劉人語的粉絲給她的綽號,所以配角的名字也這樣定了,身為你們的親媽,我真的是覺得很慚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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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喜歡寫長篇小說,後來發現自己記性不好,設定老是對不上,主角的個性也很容易反反覆覆,塑造不出鮮明的角色形象對一本小說肯定大傷,後來寫了一下短篇,覺得短篇小說更容易駕馭吧(對我這種新手來說),不用架構出完整的世界觀,或是角色關係,很多細節也可以省略,雖然這麼說,但是我還是會努力寫長篇小說的哈哈,因為我的格言就是,就算覺得自己寫得不好,也要有勇氣寫下去嘛,總有一天會變好的哈哈。然後希望大家可以留言給我建議,我有看到一定會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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