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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The Best album:我只是喜歡很多藝人

      「ナナ,妳說,妳有沒有喜歡我。」帶著濃厚的口音,這男人努力的說出埋在心裡許久的問題。

      「有啊。」知道對方中文不好,她還是執意用著母語回答他。

      「那……那是什麼!」

      男人指著電腦上播放的綜藝節目,桌面上放著色彩繽紛的馬克杯,還有晾在陽台上的毛巾,他一眼便認出是自家公司生產的周邊產品,然而上頭印製的logo和標語卻和他沾不上邊。

      「哦……P團的演唱會周邊呀。」她一點都不忌諱自己的男人正在吃醋這回事。

      當藝人的女朋友除了見不得光之外,還得承受當對方在戲劇、綜藝節目,或是組合與其他女藝人有互動的壓力。哪怕緋聞傳的在熱烈,多麼煞有其事,她都必須為自己打強心針,強迫自己說:這並非是事實。

      「嗯……那我的呢?」雖然35歲了,在沒有攝影機的情況下,他還是會露出小可憐的模樣,博取對方的同情。

      「在房間呀。」她指著房間的方向,又坐回椅子上按下播放鍵,繼續看著偶像團體在節目上放下偶包,露出真性情的模樣。

      「ナナ!」他一手將椅子轉向自己,霸道的對她說:「不可以看我以外的節目。」

      「可是,你的節目我已經看過很多次,接下來會發生什麼我都會背了。」她抗議,一個星期都在看眼前的男人,偶爾也要換換口味才不會膩。

      「妳不是我的粉絲嗎?」他哀怨,明明那時候在演唱會上,她是多麼努力的向他揮手,就因為這樣他才將這女人放在心裡。

      「我是大家的粉絲!」語落,她捏捏對方白皙的臉,扭扭屁股又繼續看節目。

      開玩笑,她可是哈日族的迷妹,沒有固定喜歡的藝人,若要說平成三大歌姬是青春,其餘的她都會意思意思研究一下。

      成了偶像的女朋友也是誤打誤撞。

      看見生人出現在眼前,情緒當然很激動,只不過人家是第一個看向她的座位區而已,後面她可是對每一位成員大力揮手,只是對方沒和她對到眼罷了。

      他呢?從口袋拿出手帕,一臉委屈的擦著眼角淚水,實際上是打噴嚏的鼻水,像隻討飯吃的小狗偎在她懷中,看著師弟團在節目上脫序演出,而自己的女人卻笑的沒心沒肺。

      這時候他就會想,當初為什麼要對這女人動心呢?

※ナナ:讀音:n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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