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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婪之罪—利昂.法尼爾

  (此文為外傳,和下一章節的角色過去有關)

  我出生在一個缺乏溫暖的家庭,父親酗酒,常常喝得爛醉,母親為維持家計,整天外出工作,但,掙來的錢全都被父親拿去買酒,在我八歲的時候,母親因為過勞去世了,又過了兩年,我十歲的時候,父親死於意外,同時,也留了一大筆債,我為了躲避追趕,不得已離開故鄉,流浪至他鄉,我不斷流浪,靠著打工領的微薄薪水維持生活,直到我十三歲那年,遇見了那個人。

    那天,我依然在酒館內打著零工,我送了一大杯麥酒到那位坐在角落的客人桌上,當杯底碰到桌面的那一瞬間,四周所有人的動作皆停止了,彷彿時間凍結般,不,時間確實停止了,但是,我卻能自由行動,忽然,那位坐在角落的客人緊緊抓住我的手,

抬起頭對著我說:「哇啊~找你好久了啊!法尼爾家的後裔~」

「欸!?」我完全不知所措

「我懶得跟你解釋那麼多啦!我只告訴你,我和你母親是舊識,她死前拜託我要好好照顧你,但,誰知道你就突然失蹤了,害我浪費很多時間找你,原本想放棄,但,就在這裡找到你,真幸運~」

「所以…現在到底是什麼情況?」我無奈地說

他的表情瞬間轉為嚴肅:「你可以做選擇,選擇你要不要跟著我,順帶一提,我是個魔術師,跟著我,當然就是學習魔法,那麼…你的選擇是…?」

「嗯。」我毫不猶豫的答應了,因為我已經受夠了四處流浪的生活。

「好啊~就這麼決定了~」剛才的嚴肅氣息已完全消失。

    時間過得很快,三年過去了,我已從師父那學習了許多魔法,我和師父的感情就和家人般,但是,這樣幸福的生活,始終無法持續下去。師父在魔法戰爭中犧牲了,我又變成孤單一人了,失去了依靠,我變得頹廢,以往和師父在一起時,都是用魔法幫助別人,而現在,卻是用它來偷竊、搶劫…一直到十八歲時,那個組織發現了我,那個組織是個專做人體實驗的秘密團體,他們正進行著讓死者復活的實驗,需要強大的魔力作為最後的媒介,他們說希望我能幫忙,同時,也會給予我豐厚的利益,金銀財寶、華麗的衣服、絕世美人等等,聽到可以得到那麼豐厚的獎勵,我便產生了貪念,最後便答應了。

    我不斷地幫助他們做禁忌的實驗,我的財富也越來越多,同時,我也越來越貪心,直到我二十歲那年,對於我肆無忌憚的讓死者復活的行為,眾神降下了天罰。

    祂說:「能習得魔法的人,皆受吾等的祝福,但汝卻如此踐踏吾的祝福,因此,吾將奪取汝之魔力,汝內心的貪婪,為了得到財富、女色,不惜犧牲世界的秩序,幫助完成禁忌實驗,為此,將汝利昂·法尼爾以『貪婪之罪』定罪,為此罪名贖罪吧!」

    就這樣我的魔力被奪走了,後來,我輾轉來到了一個小村莊,便在那落腳,從此,魔法客棧開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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