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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逢後青春期的詩

《海角七號》有一句話說的很好:「人生只有一次,夢想卻可以有許多回。」

是啊,我們的青春只有一次,即使咱的夢想破滅了,還是得鼓起勇氣,向命運之神再要一個。

畢竟,人生可以後悔,但是不可以有遺憾。

於是我抱持著壯士一去不復返的心態來到了綜合大樓,也就是歌唱比賽的會場門口。

明倫高中一年一度都會舉辦的歌唱比賽,已經開鑼了。

沒錯,我的雙腳正踏在明倫高中操場旁,那棟綜合大樓的第五個階梯上。

放眼望會場門口去,大眾傳播社的社員正在負責選手的簽到和接待準備,那裡擠滿了手心流汗的人。

不出我所料,今年報名歌唱大賽的學生,還是跟去年一樣多,多到屈指難數的地步。

高手雲集,我開始有些卻步。

現在回頭還來得及啊!我心中的聲音不斷地提醒我千萬不要幹下傻事。

「柿子,你也來報名啦!」阿澎從後方打了招呼,我高一時的老朋友。

「澎澎也有參加喔?」我不意外,因為阿澎唱歌確實很好聽。

「我朋友幫我報名的啊哈哈,那你唱什麼?」阿澎用舌頭舔了半圈人中。

「我要唱橘子汽水啊!」我字句鏗鏘有力,像是朝阿扁老家試射飛彈般。

「你慘了你掛了你死了你完了......」他用肚皮撞了我一下,就跟嘻哈客撞人那樣:「You   are   dead!」

我是個很容易被人家言語影響的人,阿澎這麼一說,我的自信心馬上陽萎一半。

「因為副歌一個人絕對唱不起來的啊。」他搖搖頭,還搭配嘆氣的聲音:「唉,你自個兒保重吧!」   「馬的,我副歌可以好不好!」我咆哮,看著阿澎背對著我揮手離去。

我拍拍自己的臉頰,重新振作起來。

橘子汽水的副歌確實是用合聲的方式接唱的,但是呢,我相信自己可以一個人一氣呵成。

慢慢地,又變回精神抖擻的我,雖然比賽前幾天都沒有聽這首歌,甚至連練唱的準備都沒有放在心上。

因為我有的是無可救藥的自信,和無人能敵的厚臉皮。

這一個歌唱比賽的故事,就從柿子被嗆開始,拉開了序幕。

燈光昏暗,因為後排的日光燈都在歇息。

只有前面幾席的觀眾區有幾盞鹵素燈在運作,好讓演色性佳的燈光能照清選手們的臉部輪廓。

舞台上的選手自然是看不清台下評審們的舉手投足,因為面光刺眼。

這樣也好,台下的觀眾多到數不清,眼不見為淨,眼睛看不到才比較不會緊張。

因為只要緊張,那就註定和決賽此生無緣了。

我坐在觀眾席上,等待著大會廣播到自己的號碼。

這次請到了某藝術大學的音樂科班學生當作我們比賽的評審,一共有兩位。

這情景就讓我想到之前華視頻道有個被嗆慘的節目,「快樂歌喉戰」。

那節目的評選方式是只要參賽者被評審按三個燈以上,就會強制卡歌並以乾冰洗禮。

明倫高中的歌賽比賽也採取這種方式,不過我們只有兩聲鈴的機會可以唱個差錯。

兩個鈴都響了,選手就只能尷尬地把麥克風交給下一個參賽者,然後獨自默默下台。

幾個號碼過後,感冒的阿澎踱步到舞台中央,不曉得聲音沙啞的他,有沒有辦法將張衛健的《你愛我像誰》唱完。

「你愛我像誰,扮演什麼角色我都會......」阿澎深情的眼眸望向遠方,聲音沙啞使他唱起來有些過來人的滄桑。

滄桑到......好像有點好聽?

「在你身上學會,流眼淚......」阿澎意猶未盡地放下麥克風,完美地唱了個完。

在台下聆聽完的我,久久不能自己。

會唱歌的人,就是會用歌聲感動聽眾的人。

我問了自己許多問題,我能做到這點嗎?   我能感動聽眾嗎?   我是會唱歌的人嗎?

停止沒意義的自我詢問,因為那只會讓我喪失自信。

阿澎都表現得這麼好了,我也不能被他給看扁,臨陣脫逃啊!

但幽暗的洗手台前,仍不斷出現因緊張過度而狂洗臉的我。

經過不到一世紀的時間,終於,換我握住了麥克風。

高二同班同學們的加油聲溫暖了我的心房。

「裁判,快點嗆他!」剛開學新交到的朋友,阿辰在那邊嘴砲。

我向阿辰比了個無形的中指,然後慢慢閉上眼睛。

週遭的聲音被上帝切換成了靜音,橘子汽水的前奏響起。

我的瞳孔瞬間放大!

我聽不到......這蚊蚋般的前奏宣判我提早下台的命運。

糟糕,真的死定了。

音樂也放太小聲了吧?   我完全聽不見音樂!

完全!完全聽不到的那種完全!

該唱國歌嗎?還是自行棄權?或者來模仿一段NONO?

來不及了,我不由自主地往下唱了......

「橘子汽水的香味,飄在空氣中......」這一句,被按了一個鈴。

「妳嘴角的奶油看得我好心動......」語畢,沒有歌了。

我被按兩個鈴了!

歌被卡掉了!

評審笑到趴在桌子上了!

不妙,這場面太丟臉,我得找個台階下啊!

「看!我國寶耶!」我放下麥克風,步履蹣跚地走下台去。

「柿子,你上去搞笑的喔!」

「你怎麼後面越唱越快?   開高鐵喔?」

「白痴,連副歌還沒到就掛了!」

「柿子根本來亂的嘛!」

「他整個就是趕拍......」

「白痴喔!」我笑笑,趕緊逃離這個是非之地。

我變成了歌唱大賽裡被看作笑話的角色,讓人聽一聽、笑一笑,然後開始淡忘。

球場上有一搭沒一搭的運球聲,高處不勝寒的唧唧蟬鳴。

手語社的正妹們扭腰擺臀,伴隨著和我心情寫照相反的嘻哈風格音樂練舞。

歎了一口氣,唉。

然後又歎了一口氣,看著明倫高中夜晚的天空,獨有番淒涼的美感。

我現在獨自處在比賽會場的外頭,和距離遙遠的女孩用手機聊著天。

剛才的我實在是太緊張了吧!竟然剉到連音樂都聽不到!

靠感覺在唱果然因為拍子太快,而顯得在搞笑亂唱。

畢竟這不再是應付音樂老師的才藝表演,而是座專業的殘酷舞台。

被按鈴的瞬間有種失落和無助交雜的滋味,再怎麼覺得可惜,我也只能接受眾人嘲笑的肯定。

沒辦法,我這個人一輩子都被當成笑話看待,永永遠遠沒有一天是以帥氣的姿勢來創造神話的。

「我同學快上場了,我想去幫他加油......」我準備幫最後上場的同學加油。

「那你還沒幫我加油,下一場換我們的團了......」電話那頭的女孩說道。

「笨蛋,你們一定成功的啊!」我的聲音在笑,淚水卻不爭氣地往下掉。

我接著說:「妮妮,連同我的份一起努力下去啊!」

「啊?你怎麼那麼激動啊?......你好像在哭耶!」女孩那裡充斥著大鼓和電吉他的聲音。

「好女孩,你什麼時候看過我哭了啊?我是硬柿子耶!」我裝出大笑的聲音。

「廢話,我在台南你在台北耶!」她微笑地說,聲音很甜。

「加油啦,你個主唱!」我賣力大笑,希望不要把我的負面情緒傳染給她。

「謝謝你柿子,你永遠都是我的麻吉喔!」嘟嘟聲響起,她也準備上台演出了。

和我講電話的女孩,她叫妮妮,現在正在玩樂團,在團裡擔任主唱的位置。

說起我和妮妮認識的方式,真有些偶像劇般的意外。

在臉書還沒有發明的那個年代,我還在用即時通和朋友聊天。

一天,我朋友給了我一組帳密要我幫他解決一些私人問題,在即時通。

解決事情以後,閒來發愁,天生愛鬧別人的我,臨時起意給朋友惡作劇一下。

怎麼個惡作劇法呢?

那就是幫我朋友跟他的朋友名單裡隨便一個女生告白!

隨機抽樣一個女生的名字,暼眼就看見「張采妮」這三個字。

「我喜歡妳ㄏㄏ」我打上這段話,送出。

「我跟你講過了,我們是不可能的啊」過沒多久她就回傳。

我吃驚,原來我朋友已經告白過了。

「開玩笑的,其實我是駭客,妳朋友的帳號已經被我盜了......」我隨意胡謅,實際上已笑翻天:「很高興認識妳。」

後來真的覺得太有趣了,於是將妮妮的帳號加到自己的即時通名單裡。

因為一場玩笑,建立起彼此的牽絆。

到現在都還有在聯絡、剪也剪不掉的牽絆。

妮妮自從認識我以後,常主動找我聊她最近發生的事情,包括高階的女人心事。

正因為她從小就讀女校直到高中,所以她很珍惜我這顆柿子。

把Sony   Ericsson放入口袋,回頭走進綜合大樓的熱絡人潮。

我們班上的男同學站上了舞台,靦腆地拿著麥克風。

熟悉的音樂播放著,是五月天的《聽不到》。

「我的聲音在笑,淚在飆,電話那頭的你可知道......」他唱得很有味道,連同性的我都被他的歌聲吸引住。

這也難怪女孩子會喜歡上認真投入於歌唱的男孩子。

結果他一樣完美地唱完曲子,一樣靦腆地走下台。

台下的我拼命鼓掌叫好,再度熱淚盈眶。

歌唱大賽結束了,同是大傳社的我和另一個朋友主持尾聲。

我扮演看得見的蕭煌奇效果出乎意料好到不行,儘管沒有人察覺到我的心酸,那也無所謂了。

至少,我踏出原本猶豫的世界,為自己的青春寫下另一段故事。

至少,我為每一個青春期的男孩女孩帶來了一次歡笑。

2008年,周杰倫為自己的星座出了張專輯《魔杰座》。

2008年,扁一家人正努力不懈地打著一件又一件的官司。

2008年,歐巴馬成為美國史上第一位黑人總統。

2008年,小小的柿子慢慢全身變硬了,不再只是下半身。

歌唱大賽結束,我和阿辰嗑完麥當勞,回到五股老家立刻倒頭大睡。

深夜中,卻被突如其來的手機鈴聲嚇醒,狼狽地滾下床腳。

「有吵到你嗎,柿子?」甜美的聲音,是妮妮。

「不會,妳的團後來演出順利嗎?」雖然有點疲憊,但還是撐起身子和妮妮聊天。

「我就是為了這件事情打來的啊!第一次當主唱超緊張的,幸好觀眾反應熱烈......」

接下來的十幾分鐘,妮妮興高采烈訴說著樂團的事情。

聽她如此喜悅萬分,我也由衷地笑了笑。

「後來南風之星的鼓手還把鼓戳破了耶,超誇張的!」妮妮哈哈大笑。

「靠,那也太白爛了吧哈哈!」我累了,忍不住打了個哈欠。

「柿子......你很特別。」妮妮忽然吞吞吐吐:「你和我認識的男生不太一樣......」

「啊?」我以簡單的字表達我的疑問。

「男生不都是脾氣很差很自以為嗎?」妮妮解釋著:「你比較溫柔。」

「哈哈妳也很特別啊,長得很漂亮卻不會頤指氣使的。」我抓抓癢,臉好像紅了。

「幹嘛那樣......那樣又交不到什麼朋友。」

「說的也是。」我走出房間,摸黑來到了廚房的冰箱前。

「柿子還喜歡鋼琴女孩嗎?」   我打開冷凍庫的箱門讓冷風冷卻我的腦袋,使腦子保持清醒。

「要我討厭一個人是不容易的,要我繼續愛一個討厭我的人卻很難......」我一頭栽進了冷凍庫裡。

我緊接著說:「妮妮,不管妳長得正不正,都不會改變我對妳的態度,因為妮妮就是我的朋友。」   「錯,是麻吉!」妮妮糾正我,甜甜的聲音在耳畔繚繞。

那一晚,我徹底失眠,也發了高燒。

不過全身痠痛的我卻甜蜜傻笑著,跟阿甘正傳裡的阿甘一樣白痴。

明天應該是晴朗的天氣吧?   我心想。

這時候,手機震動了三下。

有一封簡訊悄悄地在和妮妮的通話結束後,傳遞到我的收件匣。

打開一看,是忠佑傳來的。

「明天我們在淡水那邊有表演,給我死過來!」

我嘆氣,我現在可是個發高燒的病人耶!

如果不是高中同學阿辰,我還真不知道臺北市有許多公車都通往我家附近。

我站在公車站牌旁,等著總是和我錯身而過的公車。

「司機,停車,你停車啊!」好不容易來了一班14號,卻又當著我的面加速開走。

今天和忠佑他們約好一起騎單車去淡水來個熱血的青春進行曲。

全身發燙的我睡過頭又趕不上公車,只好步上兄弟們熱血的後塵。

我跨上了白色捷安特,還拿出了原本要在淡水玩的東西。

以毒攻毒,我打算以熱血治療發燒。

「媽媽,妳看那個哥哥好像白痴。」年約四歲的小女孩拉著穿學生制服的學生說。

我兩腳猛踩著踏板,表情十分猙獰可怕,額頭飆出的汗水往反方向溢射。

而紅、橙、黃、綠、藍、靛、紫七種顏色的風箏正在我頭頂上方飛翔,時而左飄飄右飄飄,時而急遽迫降後又迎風飛起。

是的,總是在做蠢事的我,一邊騎腳踏車,一邊放風箏!

這真是危險的青春儀式,因為馬路上沒有什麼風,必須要騎很快才能勉強讓風箏成為風箏該有的樣子。

所以我得邊閃避迎面而來的小客車,一面注意頭頂上的風箏有無在安全高度之中。

「找死啊!」一輛呼嘯而過的計程車司機探頭出來大罵,我笑笑地回說:「等你啦!」

常常騎腳踏車的人小腿肚都有個痛苦,那就是騎上坡的鐵人天堂路。

平常沒有特別鍛鍊的車手,如果單車本身有幾段變速器那爬坡不成問題,但是沒有變速器呢?

就只能像我一樣喝著罐裝的意志力,然後加速踩踏板的頻率。

「呀!」我大喝一聲,這坡度三十幾的斜坡還不是個棘手的麻煩。

騎上了坡,沿著坡道往關渡大橋的方向前進。

關渡大橋那紅色的圓弧線遠遠看來,就好像連綿的紅土火山,等著我去攻頂。

從五股騎腳踏車到淡水,不是不可能,只是很蠢,很青春。

雖然途中有好幾次我想要把龍頭調頭,騎回家繼續等公車,但是一想到都騎到半路上了,卻中途放棄騎回去,這樣不就白費了小腿肚的壯烈犧牲嗎?

我一直告訴自己,就快到了,輪胎再轉動幾個百圈,再幾個十八拐,就可以抵達淡水。

我的人生,不允許自己一直半調子下去。

就這樣一路自我打氣,硬是來到了關渡大橋,旁邊的自行車通道上。

每輛汽車從我旁邊掠過,都會引起鐵橋上的鐵板震動,當砂石車經過,更像是七級地震一樣讓我心驚膽戰。

但是我好開心,連流出來的汗上頭都有微笑的圖案。

我將手中的引線往外一拋,七彩風箏就這麼搭乘狂野的逆風,持續升空高飛。

「謝謝你們,我感冒好了啊!」我摸了摸微燙的額頭,伸出四根手指向風箏敬了個禮。

淡水,老街附近的人潮依舊摩肩接踵。

種種眾所皆知的小吃,也不是我今天來這裡的原因。

渡船頭附近,有一群高職生組成的樂團正進行著街頭表演。

我的拜把兄弟,忠佑正是那一團其中一個吉他手。

看看手錶、算算時間,他們早把邦喬飛的《It   is   my   life》給rock完畢。

把煞車器握緊,興奮到煞太用力,後輪整個翹了起來,將我摔下了車。

不過,激昂的電子音浪再次炸開,快樂的前奏爆衝而來。

我的兄弟,扛著吉他來到了主唱的位置,表情就跟信樂團的信一樣不屑。

突然,小鼓的節奏聲和吉他封閉和弦音全部沒了,變得靜悄悄,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忠佑身上,等著他說些什麼。

「大家愛不愛邦喬飛!」

四周拚命喊著超級愛。

「大家愛不愛Carbs?」

四周連上衣都扯了下來,特地訂製的衣服上面印著搖滾的「Carbs」字樣,以行動表示熱愛。

我笑了出來,這應該是找認識的人set好的吧?

「那麼......」忠佑把藍白色的吉他丟上半空中,撥了一下瀏海。

在半空中的藍白色吉他,如慢動作鏡頭般旋轉,由上而下緩緩地落下,恰好落在已擺好姿勢的忠佑手裡。

又是一個老套的帥氣動作,但相當有味道!

「Shot   through   the   heart,   And   you're   to   blame......」是邦喬飛的《You   give   love   a   bad   name》。

忠佑的英文練得比以前好,我都震驚到了。

真的很有誠意,真的。

以前那個單字測驗總是不及格,常常要罰寫十遍的英文白痴國中生,現在竟然可以單挑邦喬飛的成名歌曲!

「也太難聽了吧?」身旁一位平頭男正嘲笑著,瘋狂搖頭。

這平頭男會不會活太久了?

雖然忠佑的聲音確實不好聽,但也不用大剌剌嗆出來吧?

這就算了,言論自由嘛。

平頭男冷笑完,居然還不顧現場的演出正在進行,在那邊鬼吼鬼叫了起來。

當我放下腳踏車準備制止這個瘋子時,有個戴墨鏡的男人搶先站在平頭男的面前。

「先生你不要這麼沒水準好嗎?」戴墨鏡的男人很有禮貌:「你影響到別人了。」

「我看不慣那個主唱,干你屁事?」平頭男靠得更近,不甘示弱。

「我勸你最好馬上道歉。」戴墨鏡的男人淡淡地說,他的褐色短髮在夕陽的照耀下顯得更加耀眼。

「玩樂團的都他媽白痴。」平頭男推開了他,吐了一口口水在地上。

不但如此,平頭男子還走到女鼓手的面前:「女生打什麼鼓,他媽爛死了。」

然後把她的鼓棒搶走。

Carbs的演出被迫中斷,所有團員都停止動作,隨眾人的視線看去。

「......」忠佑平常話最多,這種時候卻悶不吭聲。

平頭男正要把鼓棒丟到淡水河時,手腕就被人給握住。

緊緊握住。

「靠!」他哀嚎,手中的鼓棒鬆落至地。

「玩樂團的好欺負?」搭配帶勁的台詞,戴墨鏡的男人一把抓過去。

這力道之大讓平頭男沒辦法給予對白,只能靠靠靠表示抗議。

許多人被這一幕嚇到了,自動退了幾步,形成一個圍觀的圈圈。

標準的鬧事現場隊形。

戴墨鏡的男人鬆開了手,臉上的表情沒有太大變化,但感覺得出來他很生氣。

平頭男痛得沒辦法回手,只能瞪大眼睛看著墨鏡男,殺氣四射。

沒多久的時間,平頭男被另一群嘻哈打扮的朋友給帶走,來龍去脈什麼也沒說就一走了之。

這場鬧劇發生得相當突然,結束得也很突然。

不,還沒有結束!

戴墨鏡的男人走往忠佑的位置去,禮貌性鞠了個躬。

他歉然:「很抱歉打擾到你們的演出,如果可以,請讓我唱一首歌當作賠罪。」

這磁性的聲音,怎麼聽起來好熟悉?

「請相信我。」他的語氣相當誠懇,而且有禮貌。

全場觀眾愣在原地。

沒有人離開去買阿給,也沒有人把超長冰淇淋打翻在地。

「嗯。」忠佑讓出了麥克風架和他專屬的藍白色吉他,退下台去。

戴墨鏡的男人接過去,雙手絲毫沒有顫抖。

我覺得,這個戴墨鏡的男人台風很穩,不像是第一次上場的普通人。

用成語形容,就是深藏不露的意思。

他將吉他斜揹在前,隨意彈了幾個旋律,問了問身後的女鼓手:「有聽過這首嗎?」

長頭髮的女鼓手點點頭:「......是五月天的《離開地球表面》。」

「很好。」墨鏡男帥氣地投以微笑,將吉他還給了忠佑。

女鼓手從袋子取出另一組鼓棒,深呼吸一口氣。

我吞了口水,完全不曉得要用什麼字眼描述接下來會發生的事情。

但墨鏡男用實力,讓我乖乖地閉嘴。

也讓在場所有人的頭,不知不覺跟著點了起來。

一陣震撼。

這個男人隨著前奏擺動身軀,絲毫不扭捏,不在意別人的眼光,主唱的靈魂徹底燃燒。

光主歌的第一句,就可以了解這個男人擁有演唱會實力的唱腔。

「好屌。」我的頭也不由自主跟著節奏亂晃。

「只要越跳越高!」墨鏡男唱到最後一句,還賣力地往上一跳。

這傢伙,一定也是個很有夢想的男人,而且還很會圓夢。

最後,他說了這麼一句話:「趕羚羊草枝擺!」

抱歉,不是這一句。

「記得為一生一次的青春期,惡狠狠地叛逆一次!」他酷酷地說,交還了麥克風架。

這個男人沒有多餘的情緒,頭也不回地留下眾人的歡呼和滿堂彩。

總覺得這個人,很面熟。

趁中場休息,我走上前去,打算跟忠佑打個招呼。

剛才被平頭男弄掉的鼓棒就在舞台邊,我順手撿了起來。

「謝謝。」鼓棒的主人匆匆走了過來,接過我手中的棒子。

「不客氣。」我不好意思跟她的眼神交會,低著頭害著羞。

她就這樣轉身回到台上,而我也不以為意。

反正,我這輩子是不可能跟漂亮的女孩子有任何交集的。

但,就是她。

那時,我不知道自己會為了她寫小說。

也不知道,她會這樣子,悄悄走進我的人生。

處女座的女孩,樂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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