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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Ch1-1 基本標點正確使用編列(台灣教育部使用基準)

  一、句號。(。)

  占一個字的位置,該在正中。用於一個語義完整的句末,不用於疑問句、感嘆句。

  二、逗號。(,)

  占一個字的位置,該在正中。用於隔開複句內各分句或標示句子內語氣的停頓。

  三、頓號。(、)

  占一個字的位置,該在正中。用於並列連用的詞、語之間,或標示條列次序的文字之後。並且可少量用於極短暫的語氣停頓。

  四、分號。(;)

  占一個字的位置,該在正中。用於分開複句中平列的句子。

  這是一個特別難使用的標點,所以我特別說明。分號通常會用修辭排比的中間,可能分隔句義或是數字等等的對應。

  五、冒號。(:)

  占一個字的位置,該在正中。用於總起下文,或舉例說明上文。

  六、單引號。(「」)

  前後符號各占一個字的位置,該在左上、右下角。用於標示說話、引語、特別指稱或強調的詞語。一般引文的句尾符號標在引號之內。下引號前應有一標點作結、下引號之後則不需要。

  七、雙引號。(『』)

  前後符號各占一個字的位置,該在左上、右下角。用於單引號內的另外言述或是引用其他文章。

  八、括號。(())

  前後符號各占一個字的位置,該在正中。前半不出現在一行之末,後半不出現在一行之首。用於補充敘述。

  九、問號。(?)

  占一個字的位置,該在正中。用於疑問句之後。

  十、驚嘆號。(!)

  占一個字的位置,該在正中。用於感嘆語氣及加重語氣的詞、語、句之後。

  十一、破折號。(──)

  占行中二格。用於語意的轉變、聲音的延續,或在行文中為補充說明某詞語之處,而此說明後文氣需要停頓。

  十二、刪節號。(......)

  占行中二格。用於節略原文、語句未完、意思未盡,或表示語句斷斷續續等。切記!中文全形標點的刪節號僅有六個點一種用法!其餘都是錯誤的!

  十三、書名號。(《》及〈〉)

  前後標點各占一格位置,該在正中。直行標在書名左旁,橫行標在書名之下。《   》多用於書名,〈   〉多用於篇名。直行標在書名上下,橫行標在書名前後。每一種符號前半後半各占行中一格。前半不出現在一行之末,後半不出現在一行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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