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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初次見面】

晚上,蘇默與閨密約在對方開的一家餐廳。與阿公報備一下今天不在家裡吃晚餐後就打車到約定地點。進到店內發現夏晴已經到了!她小跑步到夏晴為她留的位子坐下。

「抱歉啊!夏晴,我來晚了!」

「明天妳請我吃飯我就原諒妳。」

「夏晴……妳知道的,我明天就要去a市了!而且以後我是演員就很難隨意的出門。」

「唉!一定要去a市嗎?現在M市這裡不也是都市,而且妳父親也在這開娛樂公司。」

「沒辦法,我阿公希望我去母親那裡啊!」

「那…那妳以後不管怎樣都要找時間來找我喔!不管多難,知道了沒!」

蘇默聽到夏晴那大小姐口吻的話,也只能說:「好~我的大小姐,別鬧脾氣啦~我會盡量找時間回來找妳的。」

夏晴私心裡是想要把蘇默強留下來的,但是看在她像早已下定決心一般,就決定還是讓她離開。因為總不能對她說:「我喜歡妳,所以不要離開我吧!」驕傲的夏晴是不會允許自己對她說出這種直白的話,也不會為了挽留她而說出藏在心底已久的告白,於是,夏晴可能因此錯過了得到幸福的機會。

夏晴苦酸的心情無法向任何人傾訴,便只能藉酒消愁,卻愁更愁啊!好在蘇默是歌手,為了保護好嗓子並不喝酒,最後打電話叫夏晴的保鏢來把大小姐接回去後再自己打車回家。

到家後的蘇默先被阿公唸了一頓,再上樓洗個澡就回房間睡覺了!

而夏晴這邊…

許祥透過後照鏡看著喝醉的夏晴躺在後座,嘴裡還不斷說著兩個字——蘇默,痛苦的神情惹得他心一陣陣的抽痛。畢竟看著自己心愛的人,正為了別人而難過,不管是誰都會心痛的。可是許祥並沒膽把這份愛慕的心告訴夏晴,便只能默默的看著她在為蘇默喝酒灌醉自己的同時,自己再等到半夜去夜跑來抒發那個不能訴說的感情。

月黑風高,水落石出,刺骨的寒風吹著,聽起來就仿佛哭泣聲。

隔日,天還未全亮蘇默就搭著火車前往a市,到那時卻已經過了中午。下了車站攔了輛計程車,

上車後司機便說:「這位美女,妳帶了這麼大的行李,是從別的縣市來的嗎?要去哪裡的飯店,地址告訴我。」

這時蘇默才想到她並不知道母親的家在哪裡,於是打算先去公司找母親。「司機,請載我到『奇文娛樂』的辦公大樓,謝謝。」

司機雖然疑惑一個小女孩帶著行李到這種大公司要做什麼,但還是按她的意思把車開到奇文娛樂。

「到了!前面左手邊的那棟高樓就是。」蘇默付了車錢便下車走到司機剛剛說的地方。

她抬頭看著眼前的建築物,很明顯的,這附近雖然滿處都是各大企業所屬的大樓,但只有這棟是最高且最大的。蘇默帶著忐忑的心走到裡面,這大樓有25層,心想自己的母親是總經理,辦公室應該在最上層樓,這麼想以後她便直接走向電梯。

「這位小姐,請問妳是要上樓找人嗎?」看到電梯前有個陌生人,前臺的員工便向那人詢問。

「呃…我找你們的總經理。」

「妳有預約嗎?」

「沒有…」

「不好意思,如果要找傅總請先預約喔!」

「那個…我是她女兒,妳可以打電話向她確認。」

這位員工可沒聽過自家的總經理有女兒,而且還已經這麼大了!!!但眼前的女孩又不像是在開玩笑,便只好打內線上去。

「傅總,大廳裡有位女孩自稱是您的女兒想去找您……呃,她姓蘇……好的我知道了!」

員工掛了電話,向蘇默說「請在這裡稍等一下。」

過了幾分鐘,一位著制服的女性走向蘇默並說:「蘇小姐,我是傅總的秘書,林欣。傅總讓我帶妳到辦公室,請跟我來。」

正當蘇默打算拿著行李跟著林欣時……

「啊!行李可以先放在前臺這裡。」

放好行李,蘇默和林欣這才搭著電梯前往25樓。

叩叩叩。

「進來。」冰冷的嗓音從門內傳了出來。

蘇默進到辦公室,首先映入眼簾的是一個坐在椅子上的女人,一個極美麗的女人。烏黑的長髮顯得女人的膚色更為白皙。女人的臉上沒有過多的胭脂俗粉,淡淡的妝容就能掩飾小瑕疵。蘇默早已被這張臉迷惑住。

傅璿語當然也知道眼前的少女已深陷於自己的外表,輕笑了一聲,說:「林欣,妳先出去。」

等門被打開再關起後,傅璿語開口:「妳還要發呆到何時!」

「啊!抱歉。」蘇默回神,心裡在想,又不是沒見過美女,這個心跳是怎麼回事!

「妳就是蘇默吧!我是奇文娛樂的總經理,嗯…也是妳母親。這鑰匙給妳,待會妳先回去。工作的事明天再談,還有晚餐妳自己解決就好,我要很晚才回去。」傅璿語快速的交代,冷淡的口氣仿佛她是在對下屬講話而不是女兒。

蘇默都還未回什麼話,傅璿語就說:「沒其他的事的話就先這樣吧!」這麼明顯的趕客之意,蘇默是不會沒有聽懂的。等到她匆匆離去,辦公室的門再次被打開。

「我倒還不知道妳有個女兒啊!」林欣用調侃的口吻道。

「這不會影響到我們的契約,一樣,三個月一到就無條件分手。」

「我會讓妳願意跟我續約的。」

這次傅璿語沒有回應林欣的話,因為林欣那充滿自信的話只讓她覺得可笑。十幾年來她換了許多女友,但是每一任在一起的時間都是三個月,因為在交往前,她會跟對方簽約。契約內容就是無論如何,交往後一到滿三個月馬上分手,而且不能續約。即使有這個先決條件,還是有許多人為了她那美麗的容貌,亦或是那幾億的身價而簽訂契約與她交往。而當期限到了,也是有人像林欣一樣自以為有能力讓她續約的人。一開始她會先給對方一百萬,有很多人拿到錢後就自動的離開,但也有人不放棄,這時她不會給好康了!切斷對方能與自己聯絡的管道是她最常用的方法,如此,竟連朋友也做不成了!她現在倒想看看林欣是想用什麼方法留住她那18年前就丟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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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話:

                                                  新年快樂啊各位!!!((完了,明天要考數學我在這裡碼字……哭哭,我要睡覺了明天早起來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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