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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範例

此為參加噗浪企劃所給予的評論,在此不貼上原文連結,僅作為評論方式的參考

評論內容:

      以往長篇我會特地翻前面的幾話來看,但由於對我來說,這篇文章需要注意的點稍多,所以僅以此篇作為評論要點。

錯誤點:

      <多餘詞彙和錯誤使用>

      既然沒我能穿的禮服就「定做」吧

      *此處應為訂做

      這樣可以「剩去」晚宴穿衣服的時間

      *省去

 

      鞋子是「低根」的長馬靴

      *低跟

      防寒的「植物眠」

      *猜測應該為植物棉

      我「要可能」要讓服裝店老闆趕工了

      *多了要

      希望得到「更資金」進行研發。

      *更多資金

      現在住當騎士長的妹妹

      *這句我思考了很久,不曉得住當二字原本該是什麼,所以沒有提出改正的詞語。

      因為我不善常與人來往

      *擅長,「擅」與「善」的差別筆者可以上網查閱資料,這裡提供我所尋的解釋做為參考,希望筆者往後能夠在通用字多下點心力。http://www.kwuntung.net/check/focus/focusdetail.php?focus_ID=10

 

      鑒於出現很多錯字,且其中「訂做」此辭,剛開始為錯誤的,但幾句之後的訂做是對的,我個人強烈建議筆者在完成後需要多次校稿。

      校稿到底種不重要對於斷落安排方式也有差別,今天筆者使用的排版方式為兩句話便跳行,那錯字自然很容易被挑出,在這個情況下,校稿對這篇文章來說就非常重要。

      不是說長長一坨的描述就不必校稿,但人的腦袋很特殊,當看一段長文字會把顛倒的詞彙自動轉正,會比短句跳行更有優勢。

      或許會有人會說:錯字不會影響我文章的好壞。

      但對我來說,它就是會影響。

      既然並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為何不一開始就把「有可能會趕走讀者」的可能性去除?

     

      <劇情邏輯>

      以下並非要講筆者沒有邏輯,但在我自己的邏輯裡,看起來很詭異。

      「真是的,明明長得很可愛,皮膚白嫩嫩,眼睛水汪汪,身材嬌小穿起宴會服應該會很像娃娃吧。」

      *我知道筆者想傳達的是什麼意思,這一句之前是女主角對目前長相和體型所穿著的服裝感到惋惜,講話的人也想表達如此,但此句卻是由他人口中講出,所以照常理說意義是無法連貫的,導致明明二字和後面的稱讚連在一起,讓一整句不通順。

         若想完整表達說話者對於女主角只穿小洋裝感到不能理解,最好的方式是更改標點符號,我自己會更改為

      ⊙「真是的,明明長得很可愛。皮膚白嫩嫩,眼睛水汪汪,身材嬌小穿起宴會服應該會很像娃娃吧。」

         或是

      ⊙「真是的,明明長得很可愛……皮膚白嫩嫩,眼睛水汪汪,身材嬌小穿起宴會服應該會很像娃娃吧。」

         以上兩種都會把前後的意思分開,比較不會有問題。

     

      走進店裡其他禮服都不用看了,像我這種萬年幼女,禮服店不可能會有我的尺寸啦!

      我的體型應該去幼童區吧,每次買衣服、泳裝我都是去幼童區買。

      一件衣服都可以穿好幾年不用換,省下不少零用可以拿去買BL書刊呢。

      *我最前面一兩個禮拜有看筆者的文章,所以這裡我產生很大的疑惑,我對女主角尚未穿越時記不大清楚,女主角到底穿越到這個世界多久了呢?

         若女主角有此世界過去的記憶,第一句可行卻無法連接第二句。

         原因是第二句明顯是「我曾經一件衣服穿好幾年,拿省下的錢去買了BL書刊」,但在這個世界裡沒有所謂的BL書刊,身體的主人也從未喜歡過BL。

         若女主角沒有此世界過往的記憶,那這兩句都有問題。

         問題在於,這兩句話是在描述尚未穿越時發生的,跟現在的身體有何關係呢?這一大段明顯是在討論「現在」吧?

         當然,若是從一開始到這集已經過去幾年了,這一大段問題就可以跳過。

  

      「可是連人家哥哥都不來看比賽,人家明明很有自信可以得到第一名,但得到第一名卻沒有獎勵,就會有一種失落感,所以人家想說,既然你可以來,為什麼不給第一名獎勵呢?」

      *我強烈建議筆者在創作句子時自己念念看,這一句話非常不通順。

         用上了「連」、「明明」、「但」、「就會」、「所以」、「既然」,一句話裡面塞了那麼多不必要的副詞。

         如果想要很多副詞當做撒嬌的感覺,不如把對話拆開。

         我自己會改成

      ⊙「可是哥哥都不來看人家比賽,人家明明很有自信可以得到第一名!」女主角嘟著嘴思考了一下,「但是贏了比賽卻沒有獎勵感覺會很失落……所以人家想說,既然你要來,為什麼不給第一名獎勵呢?」      

 

      「姆……不然還能親哪裡?」

      *做為BL狂熱者,怎麼可能不曉得他要親哪裡?如果只是裝傻,請讓讀者知道她在裝傻,不是真的什麼都不知道。

  

      所有人都已經無法持起手中的劍,只能仰望最後的希望--闇炎玫瑰。

      她烏黑的長髮宛如漆黑的夜,深邃有神的黑瞳彷彿能將人的靈魂吸入一般。

      儘管方才歷經激烈的戰鬥,她精緻的面容絲毫沒有疲倦,仍舊是充滿著堅定無畏。

      站在山丘的最高處,背對著刺眼的光芒,她舉起黑暗女神的頭顱宣告百年戰爭在這一刻畫下句點。

      *這一小段編排上很奇怪,前面「所有人……只能仰望……」和「儘管……仍舊……」說明黑暗女神還沒被打敗,因為「大家還必須拿起劍戰鬥,卻沒有力氣了,而玫瑰超強還有戰鬥的力氣」,但下一句「站在……畫下句點」應該代表「玫瑰早就宰了黑暗女神,大家只是在等她舉起頭」,前後的敘述不一致。

         不過也能解釋成大家累了,所以抬起頭看看玫瑰到底打贏了沒。

         筆者可以多想一些,看哪種劇情編排更加有力道,多加一點描述,看希望引導讀者往哪一方面去做畫面聯想。      

     

      闇炎玫瑰替這女孩取名為「芙」,意思是:

      「芙蓉雪中綻放,冷霜莫愁無伴。」

      *點這句話出來單純是因為這個背景在西方,突然冒出這兩句很像中國詩詞的,讓我有點錯亂。

 

      如果可以,不要讓祭司院和皇家公立醫院的人治療這個女孩。

      這是為什麼呢?

      黑暗女神荼毒著這片土地,被捲入戰爭的無辜平民都染上了黑暗氣息。

      祭司院和皇家公立醫院可以消除黑暗氣息,也能提供最好的醫療照顧。

      但闇炎玫瑰卻要我把女孩安置在,佩特爾家族的專屬醫療部。

      *這幾句本來不應該有奇怪的感覺,卻因為「黑暗女神……染上……」到「祭司院……也能……」這兩句產生出的延伸。

         即使第一次閱讀快速換行的讀者到後面應該也習慣了快速換行的排版,所以自然會把這兩句話連貫成同一句來看待,當這兩句話連貫,延伸出的是「這兩個地方果然出了什麼事,是什麼事啊」的期待,也期待哥哥能夠說出某個可能性的猜測。

         但沒想到,下一句直接接「但……佩特爾……」然後就沒了。

         一個筆者要提起別人的胃口不能只做一半。

         就好像廚師端出一道用罩子蓋住的食物,你聞到好香好香的味道,覺得超級想吃,結果罩子一打開,裡面是像廚餘一樣的擺盤,頓時,食慾就不見了。

         不曉得如此比喻筆者能不能理解呢?

         如果是我,我會加上哥哥的猜測

  

      ⊙黑暗女神荼毒著這片土地,被捲入戰爭的無辜平民都染上了黑暗氣息。

         祭司院和皇家公立醫院可以消除黑暗氣息,也能提供最好的醫療照顧。

         但闇炎玫瑰卻要我把女孩安置在,佩特爾家族的專屬醫療部。

         該不會,祭司院和皇家公立醫院也不再安全?

 

個性雕塑:

      我不曉得在筆者的想法裡傲嬌應該要是怎麼樣,但狄昂奧頓的傲嬌是最糟糕的呈現方式。

      今天我在文章裡看到的傲嬌,只是他不斷崩潰的否認哥哥拋出的疑問,還不斷否認自己的喜好。

      一開始的對話還算正常,也能夠表現出狄昂奧頓的不耐煩,但當到了「又是蜂蜜茶嗎?我超討厭吃甜食你還請我喝蜂蜜茶。」這一句話開始,就都變調了。

      「騎士才不會做這麼沒風度的事情!我是正大光明的在你面前把你最愛的蜂蜜蛋糕吃掉,為了不讓你吃到你最愛的蜂蜜蛋糕,我可是痛苦忍受蜂蜜蛋糕的甜膩吃下去的!」

      「你是故意的嗎?我就說我討厭吃甜的了!」

      「誰要送你東西呀!我只是剛好收到討厭吃的東西,然後看你不順眼所以丟給你吃,因為你跟我討厭的東西一樣討厭!」

      「我只是想趁你睡在長椅上的時候讓蜂窩落在你身上,誰知道那蜂窩黏這麼緊,之後我在你家花園全部殖上蜂窩,結果沒一個掉下來,氣死我了。」

      「我最討厭吃甜的東西了!」

      為什麼要一直強調「我討厭吃甜的」、「我才不是……」?

      他到底幾歲了?

      這幾句之外的描述和對話其實就足以讓讀者覺得他是傲嬌,這幾句話不是不能出現,但出現得過於頻繁只會讓讀者覺得這個角色是個有大小姐毛病的傢伙,這樣不見得會討喜。

      順帶一提,我最喜歡這句話

      「那個大叔真會給我找麻煩。」

      配上他的不屑的行為,我自然在腦海中就想像出他傲嬌的樣子。

      <的、得、地>

      穿的很華麗

      *這三個副詞的用法不大一樣,我個人覺得「地」不用無所謂,但至少「的」和「得」必須會分辨。

         的是用在名詞前,如:我的東西、他的香蕉、漂亮的長頸鹿

         得是用在形容一個狀態,如:跑得飛快、穿得華麗

         相信這裡也是因為沒有校稿,因為上面有用對的。

     

總結:

      以上我覺得奇怪的點都提出了,還有一個點,最後面哥哥的視角我覺得有些多餘,但哥哥視角其實沒有糟糕。

      如果很想寫出來可以找個適當的點帶出哥哥的回憶,讓哥哥成為某一篇的主角。

      有個不重要的地方,我覺得「姆」可以換成「呣」。

      還有,覺得不用看前面幾篇也能懂文章在做什麼很厲害,相對要注意這代表了劇情的推演太慢,並且一直重複在同個點繞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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