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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其實我一直都不是很有自信的女生。

      噢不,準確來說,在國二升國三的那個漫漫暑假,堅不可摧如金剛石般的自信心被一個雲淡風輕的微笑給毀了。

      很奇怪,通常小時候桃花越旺的,長大最需要的時候往往一朵都開不成。

      我把這弔詭的情況統一歸咎於一個無法抹滅的現實,長相。

      對。就是長相。

      幼稚園、國小的小朋友通常沒有太大的美醜觀,不會追著美麗的事物跑。

      誰對你好,不管那人是圓是扁、長得高還矮、臉上有沒有痘疤光澤好不好、身形怎麼樣有沒有太胖太瘦,只要行為讓你滿意,開心了,那世界就和平了,咱們就是朋友了。

      甚至可能是帶著些許的喜歡。

      純純的、青澀的、天真的。

      現在回首我國小迷戀過的男生,真真是慘不忍睹。

      只要功課好,跑步快,擔任班上的班長阿風紀的,收穫老師喜愛,那就會莫名其妙有了一眾小粉絲,好多好多的小女生傾心以對,情書那是收不完。在那個純良的年代,手寫的情書夾帶著注音符號,可愛粉嫩的信紙微微散發著香水味,一根草莓棒棒糖就很浪漫了。

      總之我也有那麼一段剔透的歲月,追著班上的胖班長整條走廊跑。

      嗯,男主人公長得像一顆白白胖胖的蘿蔔。

      我當時卻是真的喜歡。

      最真最稚嫩的少女心思都寫在日記本裡了,怎樣不想承認也得點頭。

      想當然爾,蘿蔔被我拐到手了,於是那自信心就如同吹汽球那般快速地膨脹起來。那時的我功課好,人緣好,是班上的學藝,常常參加作文、美術、音樂等等藝文比賽,也常常站到司令台上領獎,受老師器重,又把最風雲的男生放到了男朋友的位置上,那怎麼能不自信呢?

      可是,事實證明,太過驕傲總是會敗的。

      我永遠忘不了,曾以為真會走一輩子的朋友,當著我的面,手裡牽著我心上人的手,眼神是憐憫是輕視,「我們交往了。」

      而那個和我曖昧了整整一年半的男孩,一言不發的撇過了頭,迴避了我淚水充斥的視線。

      可他的手沒有放開,反而是握得更緊了。

      那之後,我就慢慢淡出了班上的中心,專注在課業上,好好地衝基測拼理想,那自信的樣子是徹底的塵封了。漸漸變的自卑,漸漸開始在意陌生人的眼光,防衛心重的很難交到朋友。

      隨著時間流去,社交的越來越少了,性子也被磨的淡了,突然靜得讓人發慌。

      卻又覺得,這樣也好。

      可也因為國中的被背叛,一路走來,我身邊的好朋友也就那幾個,其他的也就同學間路上巧遇說個嗨的關係。最慘的是,我淺意識裡抗拒著男生。只要周遭有個男的,我就渾身不對勁,覺得僵硬、覺得難受,於是便會盡我所能速速離開。

      所以現在大二了,別提男朋友,男生朋友都沒幾個。

      我都快死心想要平平淡淡單身走完大學四年,身邊的朋友卻是看不下去,個個比我還著急。盛情難卻,我註冊了帳號,在網路論壇上遇上了各式各樣的男男女女。

      接著,我就遇上楚煒了。

      然後,越聊越合拍,默契一天天的養成,一年的時間就這麼過去了。

      可文字上的交流實在無法說明他就是個男的。

      幻想中的他和現實中的他,肯定是會有落差,只是差的大小只有等見了面以後才知道。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像妳這樣等下去。」

      升大學的暑假,陌生號碼接起後,他這麼說了。

      一樣的聲音、一樣的話語,如同十四歲的夏天,同個男孩如此說道。

      之後一樣是永無止境的沈默。

      「你已經說過了,我也懂了。」不同於十四歲,十八歲的我沒有哭,語氣平靜。

      「...對不起。」哽咽的,十四歲的他沒哭,十八歲的他卻沙了嗓子。

      對不起什麼呢?

      我該和你說聲謝謝的。

      沒有了你和她的牽手,我不會考上第一志願,也就不會一路安穩走來,念想念的科系,有了少卻真的閨蜜,以及踏踏實實在走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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