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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1。。相遇。。

來往的人群中,他不由分說的抓住她的手,拖著她快速前進。

倪宥妃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怎麼突然間被人扣住手腕,拉著往前,步伐快速的讓她一路踉蹌前進,有好幾次都快要跌成狗吃屎。然後等她想甩開那人的手,掙脫這莫名奇妙的事,她人就在警察局裡了。

她看著那人指著自己說她就是偷他錢包的人,她的腦袋這才緩緩的運作起來,然後才驚覺自己被人誤會成了扒手這件事。

她怎麼可能是扒手?她像嗎?Σ(☉▽☉"a  

「我沒有偷你的東西。」倪宥妃否認這項指控。

而眼前那個陌生的男子仍一口咬定她就是偷了他錢包的人,「我一發現,馬上就抓住妳,就是妳。」

不是她,才不是她。這個人莫名其妙!剛剛警察也搜了她的包包,裡面根本沒有那個人的錢包,這就足以證明她的清白,但是他還是緊咬著她不放,硬說她把錢包交給同夥的人。

同夥的人?她哪來同夥的人?

「我沒有,你有證據嗎?」

「哼,事實就擺在眼前,妳就是證據。」他振振有詞。

這個人怎能這麼理直氣壯的說出這些根本不是事實的話?即使沒有證據也一副像是證據確鑿的指認她,嘴裡還不斷的小偷小偷的喊她。

他怎麼能輕易的隨便的就在別人頭上亂扣罪名?她的人生該不會因此留下汙點?

她的臉上罩上一層陰霾,那微微的怒意正克不住的張揚,她的好脾氣可是公認的可以登上金氏世界紀錄,但此時她氣得想拿膠帶把他的嘴封起來。

眼前的這一切誇張透頂,她居然被人誤會成了扒手,今天到底是甚麼日子?一定是個鳥日子,因為今天是她有生以來最倒楣的一天。

兩人在警察局僵持不下,沒有人肯退讓一步。

「樓英載先生因為你沒有親眼所見,所以這位小姐不算現行犯,而且她從頭到尾矢口否認偷了你的錢包,你沒有證據,也沒有證人,所以我們是不能抓人的,你們私下和解吧。」警察先生建議。

兩人一起驚呼。

「什麼?!」為什麼是和解?她就是小偷!沒有證據那又怎樣,哪個扒手被抓到會馬上承認自己就是扒手?

「什麼?!」為什麼和解?明明就不是她!

「我真的真的沒有偷你的錢包,我發誓。」她已經不知道該怎麼證明她不是小偷,如果發誓有用的話,那她發誓,真的不是她偷的。

「妳認為一萬塊是小數目?」他才剛領了錢,就碰上這種鳥事。

「當然不是。」對她而言一萬塊是大數目!怎麼可能是小數目!

「那我為何要放過偷我錢包的人?」

這句話的意思是....他還是認為她就是偷他錢包的人?

問題是那不是她呀!這個人是怎麼回事?她怎麼會遇到這麼不講理的人,連警察先生都相信她的清白,她連誓都發了,為什麼他就是死咬著她?

「我知道了,我賠你,我賠給你行了吧。」她投降了。她自認倒楣,這一萬塊她賠給他,這樣總行了吧!只是她哪來的錢?她根本沒有錢可以賠給他。

她拿出錢包,但裡面只有二千元,是這個月剩下的生活費。

他順手抽走她的錢包,拿走裡面僅剩的二千元。

「你不能拿走,這樣我就沒錢了。」如果他拿走她僅剩的二千元,那這個月她要怎麼過。

樓英載正在翻看她的學生證,A大國貿系一年級倪宥妃,原來是他的學妹,這樣討債就更容易些了。

「手機號碼?」樓英載問。

「什麼?」

「妳的手機號碼?」

「09**-***831」

樓英載一聽蹙眉,馬上打了過去,果然是倪宥妃的手機。

她驚訝的看著手機上顯示的號碼,居然跟自己只相差一號,這樣的巧合應該是千百萬分之一了吧,但這個不是重點,重點是樓英載手上的錢,她的錢。

「我會分期還給你。」她保證。

「嗯。」

當兩人緩慢步出警察局時,已經天黑了,他們居然在警察局裡耗了一整個下午。

「你...先把錢還給我吧。」沒有錢她真的沒辦法捱過這個月,她需要那兩千塊。

「為什麼?」

「我下個月再開始還你錢,好嗎?」她抬著頭可憐兮兮的乞求。

「不好。」他身上也沒半毛錢了。

「不行,不行,你不能走。」倪宥妃攔著樓英載,「那你借我一千元吧,我真的沒錢了,我下個月一定還你。」

「好,我借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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