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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第一部第一章(1)「我沒嫁。」「我知道啊!我也還沒娶,如果妳是想確認的話。」 「我是說,我五月沒假期,天哪!」

跟著上班時間擁擠的人潮,無論搭上『嶄新科技大樓』左右兩排共六部電梯中的那一部,從十二樓出來時,梯廳的一邊是俯瞰新店市區的落地窗。窗外景色開闊但乏善可陳,看到的不過是遠近公寓的屋頂,亂七八糟鐵皮加蓋的顏色,無秩序亦無任何美感。

如果有人問起:「那裡有什麼有特色的建築?」我的腦子絕對馬上進入深沈的當機狀態,原因是要檢索所有我『直觀式或說照相式記憶』的儲存槽,需要花很長的時間,但因為找不出答案,結果就陷入檢索的迴路中,看起來跟當機沒什麼兩樣。

「鐵皮屋你知道嗎?就是那種無論漆了什麼顏色,都醜得像拿針刺眼睛一樣痛的那種屋子。」我前幾天曾經這樣回答一個網路認識蠻久的新加坡裔朋友Scott,他住在荷蘭,想到台灣來玩。當初我找工作時,他上網幫我找了很多公司推薦給我,我很感謝他。

「不會吧!建築總是有特色的東西。」他中打速度很快,而且很流利。

「你住在荷蘭,我相信你。」

「哈哈……」我可以想像他真的在電腦的那一頭笑,雖然我們沒有視訊過,只有一張拍得焦點模糊而且用魚眼效果開了玩笑的大頭貼。「你是說台灣人都住在鐵皮屋裡?」他終於笑完了以後,問了這一句。

「我不能替所有台灣人回答,不過就我所看過的,大多數人住在鋼筋水泥建造的屋子裡,用鐵條、鋼條把門窗隔成『小偷進不來、但很可能有礙逃生,並且以自由之身體驗牢房的意圖』體驗著生活。」我的諷刺精神還沒發揮得淋漓盡致「但是台灣多雨,近年來雨的酸度跟醋差不多等級,所以房子很容易開始漏水(這是我猜的),頂樓用鐵皮加蓋避免漏水,成了『時尚』。」

「妳打字快到不可思議。」還附上一個好大的拇指過來讚。

「差不多跟我講話一樣快。」

「了不起。」他又貼了一次大拇指。

「不過,也有人住在高樓大廈,那也是鋼筋水泥、加強磚造,少數,極少數,會是鋼骨結構,但聽說那很昂貴。」

「加強磚造?」

「Google一下吧!我打字再快,也不想解釋這個。」

「好我會,但台灣的廟宇建築很特別吧!」

我又開始檢索腦中所有廟宇的檔案,我可能停得太久,因為他傳訊過來「妳睡著了嗎?」

「廟宇算是特殊建築,你是想來看廟嗎?」我終於可以不昧著良心承認,但我實在不太想說,廟宇建築和所有其他建築完全格格不入的奇妙景象,但總之,他問的是『特別』,那或許能算是特別。

「都想看。不過希望能找地方待。妳家也有頂樓的鐵皮屋嗎?」

「你是問我爸爸家還是我媽媽家?」一個不知道在哪裡,一個基本上也不算家,但我沒補充。

「我問妳家。」

「我沒有家。」

「我問『妳住的房子』有鐵皮頂樓嗎?不要跟我說妳住在洞穴或樹上。」

「我不知道,我沒有上去過。」

「為什麼?」

「因為那不是我家。」

「妳住的地方有多餘的位置可以讓我窩幾天嗎?」

「我只有一個房間、一間浴室。」

「妳沒有廚房?」他傳了一個青筍筍的臉蛋過來。

「沒有。」

「妳不做飯?」

我的大腦又開始當機。「你會做飯?」我想不通了,乾脆回問他比較快。

「會,我曾經每天都自己準備吃的。」

「了不起。」我也傳張大拇指過去,台灣男人會這樣做的大概都還沒出生。

「妳有朋友有地方讓我窩嗎?我也會問我其他住台灣的朋友,請不要覺得有壓力。」

我先送了一個頭上有大問號的臉過去,代表我在思考中。「你也可以訂旅館、民宿之類的。」

「我也會考慮。」

「什麼時候要來?」

「五月的假期。」

「多久?」

「兩週。」

「我沒嫁。」發送出去才發現,我打錯字,這也是注音輸入法的困境之一。

「我知道啊!我也還沒娶,如果妳是想確認的話。」

「我是說,我五月沒假期,天哪!」

「哈哈……」

有夠尷尬。

梯廳的另一邊,是一大片潔淨的玻璃門,門口右邊掛著『嶄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鋼製招牌,招牌下方是員工進出刷卡的感應器。

一進門,是一個方形的大廳,大小可以並排停進兩輛RAV4(如果可以把車開到12樓來的話)。

正前方是接待的櫃台,漂亮的淺色木頭材質,線條簡單大方,大約胸部高度,我的位置就在這櫃台後面。我的『辦公室』,其實比很多同事的小格間大很多。

我的工作很簡單,收發信件、幫同事去郵局寄信或是打電話叫快遞服務、接待來訪賓客,偶爾需要倒茶水給大廳旁邊兩間小小會客室裡,等待會面的賓客,或是開會的同事。我也需要幫忙影印、打字、輸入報表資料,但現在大家都用電腦工作,很少人會寫下東西再請人打字,所以真正需要我這項專長的機會不多。

我也有一台工作用的電腦,就在櫃台裡面。

公司內部有一種『立可貼』傳訊系統,每個員工都有一個帳號,可以互相傳訊。

比如現在財務部的Judy就傳了簡訊過來問我『中午要吃什麼?』我的電腦畫面跳出一個黃色的方形視窗,傳訊字多視窗就大,字少就小,但看起來都跟那種自黏式的便條紙很像。

我回她『隨便』,我已經不再像跟她剛認識的時候那樣,會多加一句『便宜就好』,我們心照不宣了。

有一次網管Benson吃飯的時候跟我和Judy說,立可貼系統公司可以監測,所以不要傳過多私人訊息。

意思是說他在監測嗎?我的職位太過輕微,無法了解這種事,但我從來沒習慣在公司的電腦裡聊天,我想他是說給Judy聽的。

Benson也告訴我們臉書和Line公司都會擋掉,不過手機走3G行動網路就沒差了。

我之所以跟Judy走得近,完全是物以類聚,我們都是公司最底層的螺絲釘,只除了比打掃的清潔工稍微正式一點點,我們其實也稍兼打掃的工作,比如隨手整理會議室那些的。

Judy是會計助理,私立的商職會計科畢業,但她超級怕算帳,據她說,她是怎麼算都會錯,所以我懷疑她的工作內容其實跟我一樣,只是她不坐在門口。

雖然我只是一個小到不能再小的小螺絲釘,我被要求要穿著正式的套裝,當我說我沒有那種衣服的時候,那時面試我的人資主管,因為知道我經濟狀況不允許,便幫我申請了兩套制服。

公司其實沒有制服,只有我有。

那是兩套一模一樣的粉紅帶橘的單色西裝背心和西裝外套,同色系的及膝窄裙,裡面有一件白色的襯衫,反正看起來就跟銀行櫃台小姐差不多。

我被要求必須梳髮髻、化淡妝,我把自己想成空姐。

我不好意思說我其實也沒有化妝品,總之被要求之後,我省吃儉用在藥妝店的廉價開放架上,慢慢的購齊需要的化妝品。

一開始,我只有一根口紅。我認為有沒有化妝,差別最大就是口紅。我還太年輕,我選擇稍偏粉紅一點的紅色,而不是那種妖艷的娼妓紅,但我很喜歡那個顏色,我希望我有一天會有機會擦上,而不覺得俗媚。

接著我買了眉筆兼眼線筆。

我的膚色均勻,有這兩樣看起來就非常像有化妝了。

Judy跟我同年,但她平常不化妝也不必穿制服,看起來比我年輕。

「Judy我就是在說妳!」Benson繼續虧她「上班都在聊天!」

「所以你是監視狂囉!」她說。

「才不是我!」

「那是誰?」

「我不能說。」

「另一個IT?」她繼續追問。

「不管是誰,那是職責所在。我可是好好的把所有公司規定不該在上班用的東西,全都擋住,所以不干我的事。」Benson說。

我沒有閒錢,我的手機是最低階的智慧手機,只要朋友想傳大一點的圖片就會當機的那種。

我只在公司連wifi上網,所以我連在公司也不能聊天!其他就是在提供免費上網的場所,我住的地方當然沒有。

我很認真的搜尋過各種可以免費上網的地方,比如7-11每天可以有三次,每次半小時的時間,另外我也會去速食店或是咖啡廳,但我不會花錢吃裡面的東西,因此必須要能免費坐在裡面上網,也不會有人管的地方,我才會去。

我住的地方附近,再重申一次──那不是我的家──有市立圖書館,那是個好地方,我幾乎每天都會去。

去那裡的好處多多,可以吹免費的冷氣,週邊是座公園,可以運動或散步,輪流開著樹花;裡面有閱讀區,也有電腦可以用,不過得事先登記排隊。

一次可以借十本書回家,閱讀期間是一個月,我從不逾期。

「一定是Frank!」Judy總認為Frank是打小報告的公司網路駭客,他戴著厚黑邊的眼鏡,深度近視的學究樣,頭髮油油的,牙齒微凸出上唇,看起來非常阿宅,很可能在公司賴以為生的工作,就是管理所有出軌的網路問題。

「就算是,那也是他的工作,不能怪他。」Benson說。「妳應該學學晴雯,她就不會上班聊天。」

我是公司裡面『唯二』沒有英文名字的人,其他所有人,全部都用英文名字,而且幾乎都忘記他們姓什麼。

我並不是驕傲,畢竟被取名為『晴雯』天生就是丫鬟的命,有什麼好驕傲,我只是本來就沒有英文名。

國中英文課,老師給每個還沒有英文名字的同學取名字,但很可能我的表情太過奇怪,而且老師提議每一個的名字都讓我頭搖得像波浪鼓一樣,最後老師叫我Wen,我還是把那當成『雯』。

英文名字自有他們發音的道理,單音節的Jim、Jack、Jean、Ann……都很自然,有從中文轉變過去的單音節名字,像是Lee、Lin,那也可以是姓,但光稱呼Wen似乎並不順口,雖然我的公司Email信箱使用者代號和立可貼就用這個,同事們還是叫我晴雯,況且我就是這麼介紹我自己的。

而無論如何,我覺得大家還是忘記我姓什麼,我自己就快忘了。

我記得剛認識Benson時,我說我叫王晴雯,叫我晴雯就好,他說:「妳看起來一點都不像丫鬟,倒像個格格。」那時正是電視劇《步步驚心》重播得如火如荼的期間,這種比喻惹得我發笑。

我回他:「本來就是一線之隔吧!貴為女主角的馬爾泰.若曦也得自稱奴才呀!」

而我第一次向Judy自我介紹時,她說:「跟我一樣是個小丫頭欸!」我們年齡相仿,自然都是公司裡最年輕的,說是小丫頭也沒什麼錯。不過我想她沒看過《紅樓夢》,我也不想提醒她。

「妳跟誰聊天?」我咬著最後一塊小黃瓜問Judy。

她揮揮筷子瀟灑的說「所有人囉!」

還真行!跟所有人都能聊,這一定是種天賦。

「妳都沒工作嗎?」Benson推推斯文的無框眼鏡,基本上已經退流行很久了,現在流行的是阿宅的黑框,但我搞不清楚他到底有沒有近視,因為他有時戴有時不戴。

「我都有在做啊!我只是附帶聊幾句嘛!」她伸手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Benson裝痛。

我總覺得他們是一對,我們三個一起吃飯,他們倆都坐同一側,手肘互相推擠,因為我不喜歡隨便被人觸碰,我都自己坐在對面,我喜歡這樣。

就像我喜歡房子是一棟一棟,大間小間倒不挑剔,彼此隔著花園和樹木、空氣、有小河也不錯,不喜歡房子全捱在一起。

Judy曾說:「我們已經做太久的朋友,沒辦法變成那種關係,只能是哥兒們。」

太久?!不是才半年嗎?我比Judy資深大約三個半月,Benson則比我資深一年左右,他算是Frank的下屬,雖然他們似乎負責不同的資訊工作。我只知道如果電腦壞掉或網路不通,要找Benson,但這兩件事情都還沒發生過。而在我工作的領域,我完全不會需要接觸到Frank。

但是天殺的,那該死的Frank每天都會用冰冷的阿宅手指,吃我豆腐。

我覺得第一次被他開玩笑的把手放在我的脖子上嚇我,我應該要生氣。

不過那天,幾個加班趕工的同事一起叫了披薩,我不吃那種昂貴的東西,但因為我還在櫃台座位上幫忙輸入一些系統轉換的舊資料,就被邀請進大辦公室吃東西。

技術上來說,所有同事都是我的上司,他們叫我一起吃東西,我應該不必出錢,雖然我並不想吃人家請的東西,我怕我還不起。

總之,那時候就是非得一起吃不可。

於是我覺得我應該提供一點娛樂服務。

我先是跟其中一個女同事說著我讀過的鬼故事,我編號第2043的那一個,我習慣在腦子裡把故事編號,這樣我可以一個一個檢索,而且能記得講過哪個。慢慢的大家靜下來聽,一邊吃著海鮮什錦披薩,配著黑得像墨汁的可樂,大家的雙手都油几几的,聽我說著其實最後會是一個大笑話的黑暗故事。

我錯就錯在,那也是網路上看來的故事,阿宅Frank很可能早就知道結局。

他不知道什麼時候移動到我的身後,在我必須遞送出最後一個笑點,推翻整個鬼故事的架構的那個高潮點,用他冰冷(搞不好剛剛還特地握著可樂瓶子確保冷度)的雙手,握住我的後頸。

我整個人驚嚇得跳起來,所有同事笑得翻天覆地。

這雙重笑料,像是我跟阿宅一起演出的娛樂戲碼。

一方面我的故事講得可圈可點,另一方面阿宅從我後面作怪,大家都知道,只有我不知道,我成了另一個可圈可點的笑料。

所以,我無法當場發飆。

但從此之後,阿宅每天都想辦法,從我身後嚇我,變成是理所當然延伸那天的笑點到永遠的戲碼。

「妳應該直接跟他說,妳不喜歡這樣。」Scott說。我人在圖書館上網,句子從荷蘭的某個地方、某個電腦裡回答我的疑惑。

「可是要說什麼理由?」

「這不需要理由,還是,妳真的有什麼理由?」

「嗯!我不喜歡被別人碰觸。」

「朋友也不行?就是一般無害的、無意的、或是只表示友情的?」

「朋友可以,陌生人不行,有其他意思的也不行。」

「妳有男朋友嗎?」

「沒有。」我的腦子沒有當機,非常好。「你呢?」

「沒有,我沒有男朋友。」Scott回答我。

我抓抓頭,「我有個同事,他家裡有多一間房間,他說也許你可以去他家住。不過因為他不認識你,如果你或他要出櫃的話,請不要嚇到彼此,拜託。」

「哈哈……」

他笑了很久,真的很久,我不知道他會回我什麼。

我一邊看著剛剛才借到伊坂幸太郎的《Golden   Slumbers-宅配男與披頭四搖籃曲》,看那封面上正在以奇怪姿勢奔跑的男子剪影,有點像障礙賽跑的姿勢,一邊等他回覆。

Benson上線了,我剛剛在臉書上分享我讀完派特‧巴克的《重生》和S.J.華森的《別相信任何人》,他按了讚。

我想乾脆介紹他們兩個成為好友,他們倆自己去談談能不能讓Scott借住兩個星期的事情。

我把他們兩個拉進聊天室,互相介紹,然後請他們自行交談。我也幫他們倆推薦成為好友。

然後我留言,『太晚了,我必須離線回住的地方了,下回聊』。

我登出所有帳號,確定我私人的帳號與密碼,都沒有留在公用電腦上面,我把剛借的書用紙袋裝好,放進手提袋裡,離開圖書館。

我沒有家。

我只有一個住的地方,裡面有一個房間和一間浴室,我沒有廚房。

我可以自己煮東西吃,我有一個電鍋和一枝電湯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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