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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是兩個人的事,不是一群人

「 交往不是大家覺得你們在一起就叫交往,而是你願意,我願意,也有勇氣牽起對方的手的時候,才叫交往。」

    從小到大,在還沒滿十八歲的時候,朋友之間最喜歡講誰喜歡誰、誰暗戀誰,國小時,小男孩會臉紅脖子粗的否認,文靜一點的小女孩甚麼都不敢說,活潑一點的則會大聲反駁,國中時,幼稚點的男孩想要心儀的女孩注意,會不小心想惹她生氣,其實只是想要她的關注,而似乎應驗了「女孩永遠比同年齡的男孩成熟」這句話,女孩喜歡的永遠是學長而不是同班的男孩,高中時,有些男孩成熟一點,女孩似乎開始正眼看待男孩了。同學總會有流傳說:「那個誰跟某某某在一起了!」,卻沒有人想去問當事人,即使他們只是走的比一般人近一點罷了,只是普通朋友的話也會因此尷尬而開始疏離,如果某方真的有意思的話也會退卻,隱藏起自己的感情,好像被人知道喜歡那個人很丟臉一樣,如果有另外喜歡的人,還會怕被人誤會呢!

    交往、分手其實都是屬於兩個人的事,偏偏有很多人要來攪和,於是愛變得複雜,也開始忘了愛情原本的容貌,明明愛是一件單純又美好的事,當然人們所憧憬的愛情與現實有所出入,但克服現實而在一起的人不是能走得更長久嗎?只能說眾人所做的一切算是愛情裡的考驗,沒有經歷過大風大浪的愛情不會堅固,即使是細水長流的愛,也需要浪花的點綴才可以凸顯它的美麗。有人說相愛容易相處難,在我看來兩者都不簡單,只是先後克服的障礙順序。

    喜歡一個人時,並不是自己願意就好,當你可能給別人帶來麻煩和困擾,這份喜歡還要繼續下去嗎?要不要繼續也完全看自己,雖然喜歡不是一種叫停就能停的東西,如果對方剛好也喜歡你,如此甚好,可惜世界上互相喜歡的機率實在是太低了,況且並不是互相喜歡就可以在一起,往往遇到許多現實殘酷的因素,隨著年紀的增長,顧慮的事情就越多,一開始當然可以不管不顧,但成熟後也會意識到不能一直這樣做,所以可以克服困難而在一起長相廝守的人著實令人佩服。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短短八個字能讓人感動的原因,是因為承諾不易,實踐更難,也許我願意,也許你願意,也許我們都有勇氣,只要你點頭,我就牽起你的手帶你走。

要喜歡一個人多久     才能說出口

累積多少次告白的時候     才能夠牽手

牽手的力度該怎麼掌握     才能夠相擁

擁抱要有多溫柔     你才為我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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