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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怨曲(2)

2

蓋著帽子,聽著萱瑜的腳步聲逐漸離去,我的心情好不容易才平復下來。

都說女大十八變,這話一點都沒錯。

才一年多沒見,這小妮子已經長成一笑傾城、再笑傾國的禍水尤物了。

也許……當初我不該躲著她?

「卓皓,你到底在想什麼?她還未成年啊。」

「我知道,我不願再傷害任何一個女孩了。」

「那你還想?」

「唉,有眼睛的正常男人看到萱瑜,腦海裡第一個浮出的念頭一定是那種事,這也不能全怪我。」

「不要再想。」

「我沒有多想,只是……她實在太可愛了。我哪知道都快兩年了,她還記得我。」

還有一句話我沒對自己坦白,其實我也有點忘不了她。

我在心裡天人交戰了一番,忽然覺得胸腹之間有點悶,好像有什麼東西跳了上來。

我把帽子拿起,一隻灰白花紋夾雜的貓在我的肚子上和我對視。

「喂,小麥,你別往人身上亂跳,哪天不小心跳過屍體引發屍變就糟了。」

我半開玩笑的對這隻向我示好的母貓說著,然後摸摸她的下巴。

「小麥麥,你家的死胖子跑去哪?我都快被曬成人乾了。」

小麥「喵」了一聲算是回答,繼續揚著頭、瞇起眼睛享受我的撫摸。

小麥是隻很聰明的貓。

我甚至覺得,她比一般人還要聰明。

古代中國的聖人除了三皇五帝以外,要數被稱為「至聖先師」的孔子地位最為崇高。

「制禮作樂」的周公本來排名還在孔子之前,但是被留下簒漢惡名的王莽拿著《周禮》一搞,老百姓的日子過得更慘,也連累到周公,讓孔子擠下周公排到了最前列。

孔子死後名氣越來越響亮,大家透過《論語》這本書認識他,也間接認識他許多才華洋溢的學生們。

依照我讀《論語》的印象,孔武有力的子路最喜歡跟孔子鬥嘴,家裡有錢的子貢則是最常挨孔子罵的學生。

孔子最喜歡的學生名叫顏淵,又叫作顏回。聽說是個天才學生,可惜家裡很窮,因為長期營養不良,年紀輕輕就死了。

孔子曾經稱讚顏淵,說他「不遷怒、不貳過」。

小麥也是隻「不貳過」的貓,光這一點牠就比大多數的人聰明。

小麥的主人,也是小麥書坊的老闆趙小胖,是我最要好的死黨,跟我說過一件事。

有一段時間,租書店的天花板夾層裡經常出現老鼠還是麻雀的屍體,發出惡臭,讓趙小胖清得很火大。

會藏小動物屍體的疑犯只有一個,所以他把小麥抓到面前,當面告訴牠:「不可以在家裡藏點心,我還要做生意,聽懂沒?」

小麥當時的反應是拼命掙扎還是乖乖點頭我不得而知,反正據趙小胖說,從那天以後,天花板就沒有小動物屍體了。

小麥是不是很聰明?

我想至少比那些假釋出獄後又繼續侵犯女孩子的「XX之狼」們聰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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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越來越大,我把趴在肚子上的小麥抱開,坐起來,再伸個懶腰。

脫下大衣,順便從口袋裡摸出打火機和香菸,小麥無聲的跑開了。

貓狗都不喜歡菸味,大多數的女人也一樣。

我低頭點菸,黑色的車胎從目光上方的範圍侵入視線,然後我看到銀灰色的前輪車殼。

「欸,豬頭三,你還沒死喔?」

死趙小胖,每次都故意先把摩托車熄火,再悄悄滑到我眼前嚇我。

「禍害遺千年啊,趙肥,我起碼還要活九百六十四年。」

那一年,我三十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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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捲門緩緩上移,我不動如山,繼續一手撐在長椅上享受我的菸。

趙小胖推開玻璃門走進店裡,小麥也喵喵叫著跟了進去。

趙小胖,是我僅存用五根手指頭就數得完的好友中,最要好的一個。

他剛好小我兩歲,我們生日在同一天。

三七仔,雙魚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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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雖然同一天生,但是個性南轅北轍,就好像天上由大小星星組成的雙魚座一樣,魚頭朝著不同方向,卻有一條細絲帶綁著兩條魚,任你東南西北游,怎麼游都分不開彼此。

真是一段孽緣,如果有個美女和我有這種緣分,我鐵定高興得睡不著。

無奈,趙小胖是個男人,而且是個很胖的男人,一點也不小,所以我心情好的時候就會喊他「趙肥」。

先說明,這兩個字只有我能叫,別人跟著叫他可是會變臉的。

這個稱呼,也能算是死黨的一種證明吧。

我不知道他的死穴在哪,他多半也不知道我的,可是我們不論怎麼互開玩笑,就是碰不到對方的死穴。

面對對方,我們總是特別有耐性,也許是真的心有靈犀,也許是無意識的想要保護這最單純的友誼。

我把菸蒂踢到水溝裡,舒服的呼出一口氣。

這段孽緣,好像也沒有那麼糟,起碼當我覺得無處可去的時候,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這裡。

他胖歸胖,但是很有想法,個性也積極務實。二十多歲就確定「我要開一間很棒的漫畫店」的理想,並且付諸實行。幾年下來「小麥書坊」經營得有聲有色,在台北市地價最貴的地區站穩了腳跟。

而我,工作一直換,收入很不穩定。早些年存了點錢,結過婚,結果老婆跟人跑了,還把剛讀國中的女兒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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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兒其實不是真的女兒,這樣說好像有點奇怪。

我的意思是,霈綾不是我的親生女兒,而是前妻在前一段婚姻生下的女兒。

和前妻結婚的時候,我收養了霈綾。愛一個女人,當然也要愛她的女兒。

我毫無保留的付出我的愛,可惜這段婚姻只維持了不到三年。

沒辦法,前妻是個極度缺乏安全感的女人。我曾取笑過她,說她的心裡還只是個小女孩。

颱風天要抱抱、打雷閃電要抱抱、出門要親親;她在鏡子前抱怨自己發胖的時候,我一定會摟著她,稱讚她越來越漂亮;有時候晚點下班,回到家她的臉色都不太好看,我一定會馬上哄她、逗她開心……

我工作累了、煩了,跟她訴訴苦,她嫌我沒擔當、說我不努力、賺的錢太少;辦公桌坐久了,肚子上的游泳圈開始浮現,她嫌我胖,經常拍我的肚子取笑;到後來,在房間裡想跟她有一些親暱的行為,她把我推開,說老夫老妻了,不要這樣。

到了這個地步,再蠢的男人也應該猜得出發生什麼事。

她很需要愛,很想愛人,可是她根本不知道怎麼去愛一個男人,也拿捏不住友情和愛情的分際。

於是她的前夫發生過的慘劇又在我身上重演。我跟她交往的時候她已經離婚了,我不清楚她的過去;等我知道的時候,已經是簽下離婚協議書以後的事情了。

是霈綾告訴我的。

我的「女兒」,主動向法官提出希望留在我身邊,因為媽媽的新男朋友不喜歡她。

霈綾的媽媽沒有積極的爭取,所以法官依照霈綾的希望,將她的監護權交給我。

就這樣,我和沒有血緣關係的「女兒」,成為真正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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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頭,幫我把那堆書放到中間第二排的架子上。」

「哪一堆?」

趙小胖的指揮總是讓人搞不清,我面前起碼有十堆書,鬼才知道他說的是哪一堆。

「還有哪堆?沙發上不是只有一堆嗎?你真是豬頭。」

「喔。」

「欸,吃過早餐沒?」

「還沒啊。」

「這兩個煎包給你,八德路口的劉備水煎包,超讚。」

胖子通常都吃很多,也很挑嘴,我很少懷疑他的口味。加上我也愛吃水煎包,就順手接了過來。

「……」

我把裝著水煎包的塑膠袋放到左手,右手伸到他面前。

「幹嘛?」

「豆漿啊。吃水煎包一定要配冰豆漿,這是我的習慣。」

「來不及了。」

趙小胖冷酷的把吸管刺進一杯冒著絲絲白煙的冰豆漿,迅速的喝了一口:「我不知道你有來,只有買一杯。」

「靠!」

「媽的,我把煎包分你一半已經很夠意思了,冰箱裡有很多飲料,不然你不會自己去買喔?」

趙小胖掏出摩托車鑰匙在我眼前晃來晃去。

我沒拿鑰匙,走到冰箱旁,打開冰箱拿了一罐可樂。

「你早餐就要吃四個煎包喔?」

我邊喝可樂邊問。煎包還很燙,我不愛吃太燙的東西。

「六個。」

「……你不是說煎包分我一半?」

「喔,我剛才騎車的時候就吃掉兩個啦,四個的一半不是兩個那是幾個?」

「你狠。」我灌了一大口可樂,過癮。

附帶一提,趙小胖騎車的技術是讓人啞口無言的強。他的體重至少有120公斤,而且摩托車的後煞是壞的。

只靠前煞,他就能在險惡的台北市馬路穿梭自如,看他騎車就像在欣賞一門藝術,但是坐在摩托車後座的感覺又不同了──我坐過幾次,跟坐海盜船差不多,心臟經常在喉嚨附近徘徊。

難怪他不需要後煞。對他來說,空著的左手可以作很多事情,例如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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