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功能「收藏作家」上線啦!
HOT 閃亮星─肆夕耽美稿件大募集

回憶好嗎 01

「選擇」

我忘了到底經歷過多少選擇,做出多少真正對的選擇。

每當我這樣去想那些選擇時,其實我就已經後悔了。

選擇當中總又會淘汰掉更多的選擇,剩下來的那個也許不是最好的,但卻是你僅剩可以的。

於是我總抱怨,如果選擇多一點是不是就能改變點什麼。

因為無法改變這已經改變的本質時,我已經無法回頭了。

        當人活到活個歲數,你突然某天回過頭去看到以前時,會突然有種很深的感慨。

      「幹,我居然已經二十二歲了。」這是我今年三月過完二十二歲生日後的感覺。

        對於三十或者四十幾的人來說,二十二歲根本只是小兒科,但若跟國中生相比之下,你就不會這樣認為了。

        真的老了。

        某次在住家附近買完早餐準備回家時,我撞見一對小閃光,正當他們彼此親吻時,我手中的包子和豆漿差點滑下來。

        從他們外表看起來應該是國小還沒畢業,也就是十多歲而已。

        我以為那只是單純的兩小無猜親吻動作,不,事實上那不是。

        我以為那是我昨晚沒睡好,早上精神不濟看錯的結果,不,我很清醒,非常,絕對、所以我真的沒看錯。

      「這社會怎麼了?」到底從何時開始這句話變成電視新聞最喜歡用的詞彙。

      其實我也很想知道這社會到底怎麼了,就好像幾年前台灣人民投票給一個叫做陳水扁的傢伙,幾年後他卻開始貪污。

      「幹。」那是我第一次很憤怒的對著電視罵髒話,因為我一直是個很理性的人。

        有時候早餐買完後,我會騎著車到附近晃晃,然後總會晃到以前的國中母校,自從我畢業之後,我就很少回去了。就算學校離我家只有一公里的距離,但我還是沒回去。

        剛開始會給自己灌輸很忙的藉口,最後是自己找不到回去的藉口。

        結果我真的回不去了。

        當我看到一群理著平頭的小屁孩時,我就會從他們身上看到以前的自己,不知道他們現在想的或做的,跟以前的我有無差別。

        很多人始終認為,大學是人一生當中最重要的過程,但對我來說除了大學之外,國中才是我生命的一個完整,雖然我國中生活過的很黑暗,以顏色來說是非常的灰,以國家來說叫做戰亂、以地形來說叫做邊境。

        至今九年前,那個沒有MP3隨身聽,沒有平版電腦、沒有智慧手機,只有笨重的手提CD,跑很慢的微軟95桌電,還有黑白手機剛問世,NOKIA主宰台灣手機市場的年代,雖然而今NOKIA已經被幹掉了。

        那年我十三歲,當我剛進國中的時候,那時的台灣教育制度是採能力分班,所以有前後段班這種東西存在,如果用現在的說法,那就是天堂跟地獄吧。

        以前段班的認知,他們所處環境是地獄,因為每天都有考不完的試,還寫不完的習題,但對我來說,其實後段班才是地獄,而前段班是天堂。

        地獄未必要有刀山火海,或者牛頭馬面,當你覺得你跟班上開始格格不入難以融合時,那就是地獄了。相對的所謂的天堂,也不一定要有優美的環境,或者像古人說的桃花源,只要有個天使就夠了。

      對我來說,如果國中三年是黑暗的地獄,那麼有個人的存在就是天使,引領我走向光明的天使。

        自古不變的定理就是,有光的地方必有暗,暗也亦然,所以我很慶幸我的生命裡還有那點光芒。

        以一個不信神佛宗教的我來說,那天使就是我的信仰,我的女神。

        我國中被編排到七班,整整三年都在七班,而我們那屆全年級也只有七班,所以我們是最後的班級,也就是後段班,又稱被世人所放棄的領域。

        有時候我總會抗議,為什麼要以人的數字來衡量一個人的頭腦好壞,就像愛迪生小時候也是被笑白痴,結果這白癡卻成了發明大王,而我因為國中的幾個數字比較不漂亮,自此墮入地獄,啊不,是被排在後段班,此後決定了我的一生。

      所幸的是,還有她的存在。

        我的女神。

        幾年前的海角七號主題曲,范逸臣曾經唱過一首歌叫做「無樂不做」,但對於我們班來說卻是「無惡不做」,小則帶違禁品,大則打架鬧事嗆老師。在那個A片還不普及的年代,只要一本花花公子雜誌就能讓大家視為神物,男生為之瘋狂,女生為之尖叫,雖然我忘了那本到底是誰帶來的,但我真的沒看。

        慶幸的是,因為有她的存在。

        我的女神。

        我始終相信人都該有個目標去努力,對我來說女神就是我的目標,所以我才去努力。

        國中三年跟我最好的朋友之一,是一個叫做大砲的人,因為他個子矮矮的,但是打籃球時,外線三分很準,有如大砲一般的精準威力,因此故得其名。

        記得是國一暑假結束後的一個早上,那是我第一次邂逅女神的開始,升旗結束之後,全校學生各自鳥獸散,我跟大砲在校園隨意走著,當我在遠處看到她時,我就認定了,對,就是她了。

        頭髮短短的,穿著白色襯衫,藍色裙子,以現今的標準來說應該是村姑打扮,但對當時的我而言,卻是當頭棒喝,挖靠,居然有女生可以這麼可愛。

        啊不,是這麼美麗。

        不對,是這麼動人。

        我找不到以當時腦袋可以拼出的形容詞來形容她,我只知道我的目光全都聚焦在她身上,此後我再也看不見其他人。然後我的世界就是她的世界,而她的世界就是我的全部。

        她就這樣站在操場旁,很安靜的看著,我跟大砲距離她大約是五十幾公尺,然後我看著她,而她看著操場上練習的田徑隊。

        當下我就下決定了,我也要去練田徑。

        練田徑不等於帥,但是她喜歡看人練田徑,所以我去練田徑等於可以讓她看到我,所以讓她看到我等於比練田徑還帥,總說一句就是練田徑是為了她這樣。

        那次早上後的隔天,我就加入田徑隊了,還帶了一個替死鬼,啊不,是一個堅強有力的夥伴才對。

      「為什麼我也要跟你一起加入田徑隊?」大砲這麼問我。

      「你不覺得練田徑的人很帥嗎?」我說。

      「哪裡帥?」

      「就很帥啊。」

      「但你還是沒跟我說是哪裡帥?」

      「呃,以後你就知道了。」

        大人往往很喜歡耳提面命的說,以後你就知道了,但其實我不知道這以後到底是多久以後,就好像國小畢業時,大人總說,現在不認真,以後你就知道了,而當時貪玩如我,根本不曉得那是啥,直到我國中被編入後段班時,我就真的知道了。

        那是我第一次打從心裡覺得,練田徑是件非常光榮的事情,這比考試考第一名還帥,因為考試第一名她未必會看到,但是田徑的話。

        嗯,我想她會看到的,對,一定會看到的。

        和我同天進入田徑隊的除了我和大砲之外,還有另外幾個朋友,而這幾個人一樣都是在後段班,只是層級比我們高了三層。

        他們總共有三個人,一個身高高高的,叫展仔,意思是台語展示的稱呼,對於當時只有國二的我們來說,他接近一八零的身高根本是奇耙,但其實身高對於練田徑並沒有多大幫助,可惜學校沒籃球隊,不然他至少也能打個中鋒。

        跟展仔一起的還有個叫子誼以及另個承翰,他們三個都是四班的,排在我們七班前面,但其實並沒有什麼差別,只是班級數字比較好看而已。

        我一直覺得人一生中總會遇到幾個跟你認識不久,但最後會跟你很好的人,而當下你就會覺得,喔喔就是你了,那種傢伙在女生的說法叫姊妹,而用我的說法則是兄弟。

        在我跟展仔他們加入田徑隊後不久,宥霖就出現了,跟大砲一樣臉曬的很黑,差別在於他長的比較高,嗯,以當時來說跟我差不多高。

        練田徑是件很乏味的事情,尤其每天都要按表操課,一年四季從不間斷,我很清楚我練田徑的理由,但我不曉得其他人的原因,然後一年後也就是國三時,練田徑的剩下我跟宥霖。

        我總會一邊練一邊罵髒話,因為真的很累,但只要想到能讓女神看到,對我來說再累都值得,大砲曾問我這樣做到底值不值得的事情,其實我沒想過,我也不想去想。

        只要有她就夠了,對我來說。

        這世上有句話叫做一廂情願,我想說的就是我這種人了。

        學校有個叫做運動會的東西,一年一次,我參加了兩次,雖然國中三年辦三次,但在我練田徑之前,我是個完全不愛運動,甚至討厭運動的人,國二那年的運動會其實我沒啥記憶了,印象中似乎拿了塊銀牌還銅牌的樣子,隔年也就是國三,短短一天的運動會裡,卻在我心中留下不可抹滅的印象。

        當時我比的是八百和一千五百公尺的項目,我的對手是來自其他班級的傢伙,然後其中有個我說什麼都非得幹掉的人,原因很簡單,因為比賽前我的女神過去跟他交頭接耳的,樣子好不快樂,就這樣雖然他跟我無仇,但心中卻跟他結怨。

        一個很深很深的怨念。

        我的作戰計畫是這樣的,第一場比的是八百公尺,我先假裝落後,到最後在一口氣追上,整部戲的高潮就在這裡啊,我心裡是這麼盤算的,然後很順利的,我一開始真的落後,在我前面的是跟女神很要好的他,不知道為什麼我以為女神會看到我英雄式的後來居上帥氣的樣子,但事實上沒有,她只整個人忘情尖叫的幫「他」歡呼。

        最後結果是我很不爽的直接把「他」幹掉,正當所有人以為是」他」會衝第一時,因為我的後來居上,第一名成了我,換來「他」的傻眼,還有女神的落寞。

        過了半小時後緊接是第二場的一千五百公尺,我的對手還是他,而毫無意外的女神一樣過去跟他打氣,於是我更不爽了,不爽的下場就是比賽開始我就直接把他拋到腦後了,遠遠的直接拋到最後面。

        在賽車當中有句話叫做,你永遠只能看到我的後車廂,意思就是追不上,然後當時的我是覺得,他永遠只能看到我的後腦杓,啊無,是連腦杓都看不到。

        他輸了比賽,但輸的很帥氣,因為我看到他哭了,而女神也哭了。

        我真的不知道為何一場比賽會因此難過落淚,一直到當我上台領獎,接過手中的金牌時,我突然覺得心頭一陣酸,但我沒哭,雖然我贏了,但我絲毫感受不到任何獲勝的喜悅。

        原來我才是真正的輸家。

        突然我覺得練田徑為了讓她看到似乎只是個我愚蠢的夢想,因為她都沒看到,從頭到尾,完全沒看到我。

        就這樣有好長一段時間我再也沒去田徑隊報到,從我運動會完後,我就沒去了,大約空了半個多月左右吧。

        在田徑裡每個人都有其專長,因為我不夠壯,速度又不夠快,於是我被抓去練四百跨欄,顧名思義就是在四百公尺的跑道上放置好幾個欄架,然後你要跨越過去這樣。

      「想像你是一隻凶猛的羚羊,你就會跨欄了,那樣子真是超帥的啊」我的田徑教練這麼跟我說。

      「那個,我可以當豹嗎?」我說。

      「為什麼?」

      「因為我不喜歡羊,而且羊是草食性的,會被豹吃掉。」

      「所以呢?」

      「所以我想當豹。」我很認真的說。

        但結果我還是沒當成豹,因為真正的豹不會像我這樣,常常撞倒欄架這樣。

        我依然記得某次當我撞到欄架在地上哀嚎時,我的女神突然從旁經過,然後我又瞬間復活了。

        那天的練習狀態出奇的好,根本就是神明附身,只因為我天真的想著,她是來看我的,只要我抱持這種念頭時,我體內的腎上腺素就會持續爆炸,讓我變成一個超強的人。

        但事實證明,她從來都沒看過我,這真相是在我多年後高中快畢業時才知道的。

        也許我不該當豹的,因為女生都比較喜歡可愛的小羊。

        媽的,真的很該死。

       

      *一場比賽我贏了勝利,但我卻輸了妳,因為我從來都不在妳心裡。*

     

回書本頁下一章